Re: [討論] 我想問台主權未定論、中華民國佔台論者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On my way)時間8年前 (2015/10/06 23:10), 8年前編輯推噓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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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izuki (入贅桧月家,我妻彩花)》之銘言: : ※ 引述《elmotze (On my way)》之銘言: : : 假設開羅宣言有效,因其內文用的詞叫"shall", : :  最多產生領土轉移之義務,不生領土轉移之事實。 : :  中華民國自己用軍隊去接收,那個叫軍事佔領或軍事接管, : :  是無效的領土取得方式。 : :  用民法的例子來解釋的話,就是甲方為債權人,乙方為債務人。 : 用國內法比國際法不是很好的例子。 是的。不過這比較容易被理解,而且容易引起共鳴。  即使是我答應要給你的東西,也不代表你能來我家直接拿。 : :  乙方有履行債務之義務,不代表甲方有權直接到乙方家裡面搬東西。 : :  後者那個叫竊盜或強盜。 : 國際法的法院是誰?警察又是誰?  現在有國際法院與聯合國 : :  更何況後來舊金山和約生效之後, : :  日本就已經喪失了履行開羅宣言有關歸還台澎主權云云的能力, : :  台澎就這麼成了一塊爭議領地。 : :  中華民國可以根據開羅宣言主張台澎為其領地。 : :  但問題在於中華民國後來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取代, : 在「排我納匪案」前,中華民國才是中國代表,為國際社會承認。  是的,但至少現在不是。  所以你現在用開羅宣言主張台灣為中華民國領土是有問題的。 : :  相關權利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所繼承,包括開羅宣言中的英美承諾, : 所以臺灣獨立萬歲。中華民國搖身一變,成了中華民國在臺灣。  以前我就說明過。大多數台灣人不在意頭上的國家叫什麼名字,  但是他們拒絕與對岸同一個國家。 : :  所以現在的中華民國已經無權主張開羅宣言。 : :  英美即使要履行承諾,對象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而非中華民國。 : 所以說,主權未定的最大的問題就是,主權會被移交給共匪。 : 但是事實上中華民國已經取得臺灣澎湖主權。  你不用嘗試偷渡概念,這是沒用的。  不論是開羅宣言理論或舊金山理論,  都足以說明中華民國從未取得台澎主權。  中華民國僅對台澎實施有效統治。  主權未定也不代表主權會被移交給中華人民共和國。  因為開羅宣言的效力是隨便英美解釋的,  根本的原因就是開羅宣言沒有簽字,不是正式文件。  英美就算說那個新聞稿寫的都是胡說八道,也沒人能證明他們錯。  所以要根本解決台灣的主權問題,  就是透過最終條約決定台灣的歸屬。  可能的歸屬包含:併入美國,回歸日本,獨立建國,併入中國。  (僅探討有無可能,不探討可能性高低。)  在過去領土爭議的案例中,當地居民的意願向來佔據主要地位。 : :  除非中華民國可以透過戰爭或其他方式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 : :  重新成為中國唯一的合法政府-當然希望渺茫。 : :  這也是開羅宣言理論的內在矛盾。 : :  其內在哲學就是認為中華民國是個擁有 : :  包含現今中國與蒙古人民共和國在內的國家。 : 憲法規定:「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 請參考 釋328 : 還有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 : 基本上只要國代決議就可以變更了。雖然國代凍結了,立法院可是還在。  釋328講得很清楚。領土是政治問題,不是國內司法問題。  在當初中華民國憲法制訂時,  領土包括現今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蒙古人民共和國,但不包括台灣。  更何況憲法是國內法,對外不生效力。  企圖透過修憲程序建立主權這種國際間互相承認的概念, 基本上只會惹來恥笑。 : :  當然這並不符合現實,基本上那只是極少數人的幻想。 : :  雖然你很愛主張開羅宣言,但顯然你沒看清楚。 : :  建議你自己先回去重看過,最好是看英文版。 : : 而且你文章裡有國史館信徒愛跳針的毛病。 : :  日本在舊金山和約裡放棄的叫"right, title, and claim." : : title這個字在法律上的意思,大致上就等同於ownership(所有權)。 : : 你所說的追溯權,至多就是指claim(宣告為其所有)這個字。 : 我上次寫過了,再說一邊 : 「Article 2 : (d) Japan renounces all right, title and claim in connection : with the League of Nations Mandate System, and accepts the : act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 Security Council of April 2, 1947, : extending the trusteeship system to the Pacific Islands formerly : under mandate to Japan. 這個是日本放棄1919年國際聯盟規約第22條所稱的託管地,  其實就是南太平洋的前德國殖民地。  該規約授權日本將該託管地視為領土,  也就是南太平洋諸島實際上已經成為日本的殖民地-  而且當時參與受託的各國都是這樣搞。 : (e) Japan renounces all claim to any right or title to or : interest in connection with any part of the Antarctic area, : whether deriving from the activities of Japanese nationals : or otherwise.」 : 原來日本有南極和原來南洋廳的主權阿。 : 南洋廳可是明文規定,有岸可查的信託管理阿。 : 南極大陸,原來南極早就是日本的了。 確實日本曾經擁有過南極的一部分。  https://ja.wikipedia.org/wiki/%E7%99%BD%E7%80%AC%E7%9F%97  1912年1月28日,白瀨極地探險隊到達南緯80度5分,西經165度37分;  並將發現地命名為大和雪原,透過無主地先佔原則取得該地主權。  所以在二戰諸國的認知中,日本的確在南極有一塊領地。  至於那塊領地其實只是一塊冰棚是戰後很久才被發現的事。 : : 你的意思就是,降伏文書等同於條約。 : :  我還沒有看過哪個條約上面是只有一國元首簽字的。 : :  請問有其他國家代表在降伏文書上面簽字嗎? : :  http://www.ndl.go.jp/constitution/shiryo/01/img_l/021-002l.jpg
: : 你的想法就是,主權區分為事實與法律定位。 : :  而主權之法律定位並不影響事實的存在。 : :  但是事實之存在往往並非一致公認的。 : :  舉例來說,中華人民共和國認定台灣為其領土,請問你是否同意此一認定? : 共匪主張我了解,但是我不同意其主張。 : :  美國認為台灣的最終地位必須透過最終條約決定,請問你是否同意此一認定? : 這是當年英國的主張,英國主張從戰後一直如此。 : 美國自光復起,到韓戰前,基本上臺灣澎湖已經根據之前約定移交給中華民國了。 : 另外「臺北和約」就是美國壓力下簽訂的,要不然風雨飄搖的中華民國, : 日本還不想理。 所以呢?因為道理人人都會說,才需要法律來作為判斷的準繩。 : :  事實的認定有諸多面向,透過法律認定(by law)就是一種避免爭議的做法。 : :  你自己也承認那是佔領(occupation)。 : :  既然這樣,佔領(occupation)不生主權轉移之效力這種國際法常識, : :  也請你一併承認。 : 我只是說如果按照佔領無主地的理論。我真不到這個常識從何說起。 : 但是臺灣澎湖從日本到中華民國從未變成無主地。  果然還是跳針。  連中華民國自己主張的理論都不能證明其擁有台澎主權,  你要拿什麼來證明中華民國擁有台澎主權?  我想大概就是"信仰"這個東西了。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28.3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44144207.A.E27.html

10/07 07:00, , 1F
我說的是不不知道你怎麼得出那個理論無效的常識
10/07 07:00, 1F
就算英美日三個國家都答應把台澎給中華民國,請問給了沒?  沒有,歷史上只有中華民國佔領台澎,沒有主權移交。  所以你不能說台澎是中華民國的,只能說台澎應該是中華民國的。  shall belong to ROC =/= already belong to ROC 假如這樣你還看不懂,代表你可能有閱讀障礙或邏輯理解的問題,  最好是去向醫師做點諮詢。 ※ 編輯: elmotze (210.240.64.37), 10/07/2015 09:00:06

10/07 09:47, , 2F
那現狀是什麼?中華民國非法佔領臺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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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 09:48, , 3F
有這種結論,建議您為自身健康諮詢龍發堂,獲得改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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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然你根本上就拒絕承認某些事實。  這應該是幻想大師的級別了。

10/07 10:02, , 4F
歐巴馬:台灣關係法、台灣關係法、台灣關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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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你家老共為何要用台是美軍佔領地的名義去UN控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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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C到那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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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lmotze (210.240.64.37), 10/07/2015 11:15:17

10/07 12:09, , 7F
很有耐心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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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 12:48, , 8F
只要能掰成ROC繼承台灣主權,那就能讓它們的PRC名正言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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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接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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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 12:51, , 10F
不然為何PRC也一直猛拿開羅會議這類的東西出來呢?(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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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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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 15:28, , 12F
辛苦了 這麼有耐心的一句句回完……至少對他人有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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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 21:20, , 13F
臺灣關係法,非洲機會發展法要不要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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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 21:55, , 14F
歐巴馬在歐習會提的,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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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 22:38, , 1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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