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司法改革改什麼?從法庭制度說起
看板PublicIssue作者uka123ily (NUNCA MAS)時間10年前 (2015/09/09 23:39)推噓18(18推 0噓 18→)留言36則, 4人參與討論串13/15 (看更多)
我比較想指出為什麼尚市長的設計是不符合權力分立的原則。
甚至他的設計,是不符合我們在自由主義民主中對人性的預設。
第一,自由主義民主預設人民與代議士都會是自利的,而權力不受監督就會失控。
這個假設不只是對於代議士的道德風險與逆向選擇的解釋,
還包含人民行使權利而變成多數暴政的可能性。
這個論點在托氏的「民主在美國」一書中就有說明,也可以參考我的其他文章。
因此當立法權由人民授權給代議士去行使時,雙方都可能演變成為失控。
因此司法部門即被賦予對抗多數決失控之任務與機制。
第二,當前面談論到限制行政部門權力,而單獨給予或仰賴立法部門去進行改革,
這個會遇到兩個問題:
1. 當行政部門權限跟手段縮小,無力或無法抗衡立法部門時,立法部門可能獨大,
基於第一點的危險,且司法部門是被動改革的目標,誰可以對抗失控的立法權?
2. 又或者立法權沒有失控,只是當行政部門的被限制,如何實踐司法改革程序與細節?
畢竟立法部門無權直接命令指揮行政部門的官僚,更別提行政部門權力已經萎縮了。
因此總統基於協調各部門的角色,任務編組設在總統府下,自然是一個較為適當的作法。
不僅可以協調立法部門進行法律上的修訂,更可以命令指揮行政部門去執行與貫徹,
同時也給予兩個部門運作的空間,二打一去對抗司法部門,
必要的時候行政立法部門又能互相牽制。
當然這時候可能會有憲法的詮釋與守門人會是誰的問題,
必要時需要考量憲政體制的設計,來推動修憲或制憲。
※ 引述《ifulita (和泉政宗)》之銘言:
: 所以不需要公權力,而是人民的力量。
: 輿論是力量、街頭是力量,人民的共同意識就是力量。
: 根本不需要公權力,以人民的力量就能推動司改。
: 想要公權力,本身就是愚不可及之事。
: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0.208), 09/08/2015 20:53:19
: 既然你的主張是"根本不需要公權力,以人民的力量就能推動司改。"那麼我就要請教了。
: 1.人民的力量如何推動司法改革?
: 2.誰來制衡人民的力量以防止人民的力量遭到濫用?
: 3.現在不就是因為人民的力量缺乏公權力導致司改的腳步慢如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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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rge Luis Borges:
"La verdad no penetra en un entendimiento rebelde."
(Truth never penetrates an unwilling m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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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0.174.15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41813154.A.9ED.html
※ 編輯: uka123ily (118.160.174.158), 09/09/2015 23:5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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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夢比較快,歡迎洽詢李奧納多。
※ 編輯: uka123ily (118.160.174.158), 09/10/2015 0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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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可以站起來,那之後呢?
我們不是談權力分立嗎,你在那邊人人為王,那之後的改革途徑與策略是甚麼?
你的改革途徑的規範性理論的來源是甚麼?
※ 編輯: uka123ily (61.216.2.61), 09/10/2015 09: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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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講就沒講,不用故作玄虛。
※ 編輯: uka123ily (61.216.2.61), 09/10/2015 09: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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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交臉不是甚麼厲害的學者,贏不過也太抬舉他了,何必這樣目中無人。
事實上我就是問你你除了人人為王,還有甚麼主張跟方案嗎?
問你理論來源就是要說你的方案根本不夠完整,沒有機制設計也沒有權力分立的概念。
然後這種論述竟然說人家黑機關會怎樣.....
※ 編輯: uka123ily (61.216.2.61), 09/10/2015 09: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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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啦,國民黨友好學者的前幾把應該跑不掉,
一般來說政治理論的範圍很廣,政治思想(政治哲學)只是其中一塊,
甚至有人覺得(像是我)不屬於政治理論,這個論調真的太抬舉了。
我不知道你這是哪裡或甚麼人給你的場面話,但我在學校與學界沒有聽過這種說法。
※ 編輯: uka123ily (61.216.2.61), 09/10/2015 09: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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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一定數量著作,但不會說他是首席。
要說是首席,也不會輪到他,畢竟中研院少說至少兩三位比他更資深,著作更豐富。
※ 編輯: uka123ily (61.216.2.61), 09/10/2015 09:4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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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人說要死讀書啊,而是問你你到底有甚麼基礎去支持你的說法,甚至改革方案設計?
你可以不用任何理論,但要能回應其他人吧?
※ 編輯: uka123ily (61.216.2.61), 09/10/2015 10: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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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你美國台灣一樣阿,你要權力分立就要制衡。
獨厚立法權,限制行政權,卻不怕立法部門暴走不是很詭異嗎?
還是你認為現在立法部門,是有辦法被人民牽制的? 我們連個蔡正元都罷免失敗耶。
所以我認為獨厚行政權,打壓行政權是不可行的,
更別提到時候司法部門反制,立法部門能不能對抗還是問題。
另外是不是有人忘記行政部門也有間接的民主正當性在背後呢?
不是只有立法部門是人民選出來或被授權的。
※ 編輯: uka123ily (61.216.2.61), 09/10/2015 10:5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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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uka123ily (61.216.2.61), 09/10/2015 10:55:52
我只是糾正一下口交臉並沒有這麼厲害,
好歹我也是主修政治學的,豈能讓尚市長混淆視聽?
※ 編輯: uka123ily (61.216.2.61), 09/10/2015 10:5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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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我們目前的公投罷免權難以行使,以至於難以直接制衡立法部門的作為嗎?
還是你認為我們只要公投要不要司法改革相關法案,然後投完就沒事了?
※ 編輯: uka123ily (61.216.2.61), 09/10/2015 11: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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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改歸要改,但問題還是罷免與公投都不是很有效迅速的制衡手段。
而且就不同部門的制衡上也有問題,我前面有說過了。
※ 編輯: uka123ily (61.216.2.61), 09/10/2015 11: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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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想迅速?
※ 編輯: uka123ily (61.216.2.61), 09/10/2015 11: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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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透過總統是協調,不代表速成
第二,針對院際爭執,本來就是總統職權,沒有增擴。
※ 編輯: uka123ily (61.216.2.61), 09/10/2015 11: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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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說公投與罷免不夠立即有效,不是說司法改革要速成。
※ 編輯: uka123ily (61.216.2.61), 09/10/2015 11:5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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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多數暴政也是會跟國家機器沆瀣一氣,有甚麼誰比較好嗎?
而且多數暴政不等於人民是暴民,順民也有很高機會形成多數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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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回應都打不到點
※ 編輯: uka123ily (61.216.2.61), 09/10/2015 15: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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