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司法改革改什麼?從法庭制度說起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尚市長)時間8年前 (2015/09/07 21:09), 8年前編輯推噓12(3321102)
留言156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9/15 (看更多)
※ 引述《billy3321 (雨蒼)》之銘言: : 可是這些司法官會改革自己嗎?他們有人權意識要做改變嗎?恐怕沒有。 : 在這一點上,我是認為一定要政治力介入,先讓人對、讓架構對,改革才 : 會更容易開展。 : 所以,在一開始,至少在轉型正義的部份,政治必須要帶領司法進行改革。 : 至於鄭性澤的部份,我改天會整理關於這個案件不合理的地方,以及最高 : 法院駁回理由的問題所在。我不認為應該介入這個案件,但我認為司法改 : 革,應該要讓這些案件盡可能有更好的結果。 但正如我所言,我們為了改革這些腐敗,卻任由行政權擴張, 這只是飲鴆止渴,為將來製造更多的禍患罷了。 就好像我前面舉的例子,救國軍事會議認為體制內的改革無效, 於是要由"改革的力量"去介入,結果呢? 我很冷酷的說,有這種"一定要政治力介入"想法的人,跟赤柬的殺人魔波布, 或者毛澤東沒有什麼兩樣。 因為司法不公正,就要讓行政權擴張,其結果就是獨裁、就是專政, 最後就是血流漂杵。 為了一時的方便卻要葬送民主,這樣的人我會跟他們誓死奮戰到底。 "民主要比所謂的改革更重要,即使是腐敗的民主, 我們也不該要一個皇帝萊因哈特來改革它。" 那些求方便的人,心裡存在的其實是一個獨裁者,一個魯道夫或者波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9.14.40.20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41631358.A.B11.html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0.208), 09/07/2015 21:10:13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0.208), 09/07/2015 21:10:48 補充一點: 或許會有人問,既然不由行政權帶頭,那該由誰帶頭呢? 我的答案很簡單,"立法",就兩個字而已。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0.208), 09/07/2015 21:11:38

09/07 21:12, , 1F
所以你現在是要立法院管法務部?
09/07 21:12, 1F
不,我說的是"立法促成轉型正義"。 透過立法的方式(Ex.檔案法、白色恐怖追查法等等),讓轉型正義得以實現, 這才是真正的正途,而不是把希望寄託在一個魯道夫的身上。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0.208), 09/07/2015 21:14:06

09/07 21:14, , 2F
前面我也提到了行政的手是不可能完全移開,因為法務部是
09/07 21:14, 2F

09/07 21:14, , 3F
行政院管的,立法並不能解決這方面的問題。
09/07 21:14, 3F
關於這點,我前面有寫一篇文章,指出應該"盡可能削弱法務部, 最好是把檢察權從法務部剝離出來",而這還是只能透過立法來達持。

09/07 21:15, , 4F
其實經過這幾年 我滿訝異有人還願意對行政權能充滿信任
09/07 21:15, 4F
他們不願意相信司法,卻願意相信行政,這真是太可笑了。

09/07 21:16, , 5F
我想知道沒有行政權,立法權有屁用?
09/07 21:16, 5F
所以只是要盡可能限制行政權,而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無政府, 楊督也是這麼認為的。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0.208), 09/07/2015 21:17:51

09/07 21:18, , 6F
要無條件限制行政權,就不怕立法部門暴走?
09/07 21:18, 6F

09/07 21:19, , 7F
怎麼剝離?剝離出來後檢察權要放哪?這要怎麼立法?
09/07 21:19, 7F

09/07 21:20, , 8F
是不是忘記我們是混和制,不是議會制?
09/07 21:20, 8F

09/07 21:24, , 9F
附帶一提,目前已經有檔案法這項法律了。
09/07 21:24, 9F
我認為可以將檢察體系位階提高,變成一個獨立的院,不過這是個人淺見。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0.208), 09/07/2015 21:25:41

09/07 21:28, , 10F
所以你希望推動六權分立?
09/07 21:28, 10F
廢監察院就行了,還有這沒什麼好噓的。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0.208), 09/07/2015 21:29:06

09/07 21:29, , 11F
我想三權分立 應該是一個很好的出發點
09/07 21:29, 11F

09/07 21:30, , 12F
三權分立的問題在於不能讓平衡崩解。
09/07 21:30, 12F

09/07 21:30, , 13F
那麼監察權你想給誰?行政院?
09/07 21:30, 13F
我們現在是在討論司法改革,有人又在那裡扯東扯西了。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0.208), 09/07/2015 21:31:03

09/07 21:31, , 14F
要限制行政權,靠立法權立法可以達成,簡直是場夢
09/07 21:31, 14F
總比獨裁好--柬埔寨的慘狀可不是夢。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0.208), 09/07/2015 21:31:48

09/07 21:32, , 15F
這一整個是完整的配套啊?難道你只想把檢察體系剝離出來其
09/07 21:32, 15F

09/07 21:32, , 16F
他的通通都不管了?
09/07 21:32, 16F
首先優先就是把檢察權剝離法務部,其他不是通通不管,而是之後一步步解決。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0.208), 09/07/2015 21:33:02

09/07 21:33, , 17F
不管幾權 都要達成平衡好嗎? = =
09/07 21:33, 17F
總之,看這串討論,好像有滿多人想要台灣走回威權獨裁的。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0.208), 09/07/2015 21:35:13

09/07 21:34, , 18F
那麼我問個最基本的問題好了,就算真的行政的髒手都伸出
09/07 21:34, 18F

09/07 21:35, , 19F
去了,你能夠確定司法一定可以公正嗎?
09/07 21:35, 19F
代神行使職權者,永遠不可能達到"完全的公正"。 司法如此,歷史學家亦復如此。 所以只能夠"盡可能的公正",並且設下完備的補救措施; 將行政的黑手踢出去,正是達成這一目標的關鍵。

09/07 21:35, , 20F
不是所有民主理論都強調權力分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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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1:35, , 21F
誰跟你有幾權就都要平衡?
09/07 21:35, 21F

09/07 21:36, , 22F
而且目前的權力分立制衡根本就是假的議題,沒有人反對
09/07 21:36, 22F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0.208), 09/07/2015 21:38:04

09/07 21:37, , 23F
限制行政又讓立法去做這件事,就不覺得期立法很危險?
09/07 21:37, 23F

09/07 21:37, , 24F
所以你是不喜歡權力分立?
09/07 21:37, 24F

09/07 21:38, , 25F
要問尚市長為什麼用立法權牽制,卻不能接受行政權干預
09/07 21:38, 25F
尚市長不回答某人的問題。(一槌定音)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0.208), 09/07/2015 21:39:09

09/07 21:38, , 26F
這同樣都是對於其他部門的干涉與制衡。
09/07 21:38, 26F
還有 105 則推文
還有 24 段內文
09/08 19:09, , 132F
不是人民啊?再說不分區立委要怎麼罷免你也一直沒回答啊?
09/08 19:09, 132F
不分區立委很簡單,讓那個黨滾蛋就行了。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0.208), 09/08/2015 19:13:45

09/08 19:15, , 133F
#1Lr-V3fA裡你反對由總統主導這委員會,你也反對司改會主
09/08 19:15, 133F

09/08 19:15, , 134F
導,你可沒有說你完全反對這個委員會。
09/08 19:15, 134F
可以繼續挑語病沒關係,還有一人連噓也沒關係,反正大家看得清。 我破例再說一次,重點在於這個機關是黑機關,根本沒人可以制衡, 簡單說就是遊走於法制之外的怪獸,懂嗎? 再不懂我也沒辦法了,反正真的就是大家都看在眼裡...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0.208), 09/08/2015 19:36:05

09/08 20:24, , 135F
有必要噓的我才會噓,沒必要的我可不會噓,另外也麻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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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20:26, , 136F
回答,你反對的和小英所要搞的只差在有沒有受監督對吧?
09/08 20:26, 136F
"有沒有法制化"跟"有沒有受監督"是不一樣的,我建議某人先去搞懂這兩者的差異。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0.208), 09/08/2015 20:31:26

09/08 20:34, , 137F
我再整理一下,你反對的是這委員會沒法制化並受立院監督
09/08 20:34, 137F

09/08 20:35, , 138F
但這委員會如果有法制化並受立院監督你就贊成沒錯吧?
09/08 20:35, 138F
答錯。 我個人是絕對反對的(因為無論如何都是總統擴權), 但如果蔡總統堅持要成立,那就一定要法制化,就這麼簡單。 那是蔡總統的決定,我只能想出"損害比較小的方法", 但不管怎麼做,都是一種對民主的損害。 換言之,法制化只是一種"停損"罷了。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0.208), 09/08/2015 20:37:10

09/08 20:40, , 139F
那麼kuninaka很明顯就誤解你的立場了,他可是說"市長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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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20:41, , 140F
說不反對成立了",但我並未理解錯後來你所改變的立場。
09/08 20:41, 140F
推 kuninaka: 我打錯了,是是市長反對成立 09/08 18:14 ......................................................................... 我無話說了,人家都說他打錯了,你還抓著打錯字大作文章...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0.208), 09/08/2015 20:42:32

09/08 20:43, , 141F
另外也回答我前面所問過的問題了,就算不成立這委員會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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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前面那段更正吧,我快笑死了XD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0.208), 09/08/2015 20:43:47

09/08 20:43, , 142F
總要有人來負責司改,那麼該由誰來推動司改?
09/08 20:43, 142F
我想這問題等你先承認自己搞錯,我們再來討論好了:)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0.208), 09/08/2015 20:45:30

09/08 20:46, , 143F
ok,我更正我對於kuninaka的那句話,你可以回答了。
09/08 20:46, 143F
我再說一次,由人民來推動改革。 走上街頭、發動輿論,推動立法; 不要說不可能,蘇建和的案子就是這樣爭取來的。 人民來改革、人民來推動,就這樣子。 所以重點在於"如何爭取人民的支持",但現在台灣這些要開西廠的人卻背道而馳, 認為只要爭取總統或者有權者的支持就行了。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0.208), 09/08/2015 20:50:17

09/08 20:49, , 144F
這又回到我前面所問過的,你要立法給民間公權力來推動?
09/08 20:49, 144F
不好意思,這句國文太艱深,我不懂。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0.208), 09/08/2015 20:50:50

09/08 20:50, , 145F
就算要立法給民間公權力,民間也需要成立個單位來推動吧?
09/08 20:50, 145F
所以可以有民間司改會啊(我啥時反對他們成立了)。 他們要推可以推,我沒說不行啊?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0.208), 09/08/2015 20:51:35

09/08 20:51, , 146F
你看不懂的話我就再講白一點,民間哪來的公權力推動司改?
09/08 20:51, 146F
所以不需要公權力,而是人民的力量。 輿論是力量、街頭是力量,人民的共同意識就是力量。 根本不需要公權力,以人民的力量就能推動司改。 想要公權力,本身就是愚不可及之事。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0.208), 09/08/2015 20:53:19

09/08 20:54, , 147F
沒有公權力如何推動司改?公部門憑什麼聽你人民的力量?
09/08 20:54, 147F
...你這一噓,是把迄今為止所有那些人的努力全部噓掉了。 洪仲丘案的五十萬人、為蘇建和奔走的人..., 全都被你這一噓給否定了。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0.208), 09/08/2015 20:55:47

09/08 20:55, , 148F
再說你在#1Lwd1Fke裡也有反對民間司改會成立這委員會。
09/08 20:55, 148F
對,我贊成他們以"人民的力量",而非"公權力"來推動司改,懂嗎? 一噓否定五十萬人,還真是了不起。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0.208), 09/08/2015 20:56:51

09/08 20:58, , 149F
我可沒否定洪案的五十萬人,因為我也是其中一人,我否定
09/08 20:58, 149F
你剛剛那一噓,其實已經是否定這樣的爭取行動了。 如果你沒有這個自覺,那別人說什麼都沒用了。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0.208), 09/08/2015 20:58:53

09/08 20:58, , 150F
的是你這個人的主張。
09/08 20:58, 150F
結果是因人廢言,終於說出真相了:) 我還沒看過開砲,結果砲彈往自己頭上飛去的,這真是有意思了:)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0.208), 09/08/2015 21:00:09

09/08 21:06, , 151F
我哪裡因人廢言?我否定的是你的主張又不是你的人?
09/08 21:06, 151F

09/09 03:06, , 152F
樓上 筆戰打到這麼下風 蠻難看的...該停損囉
09/09 03:06, 152F

09/09 10:19, , 153F
沒什麼好停損的,我也不認為這是在打筆戰而是在討論。
09/09 10:19, 153F

09/09 10:19, , 154F
因為意見不同就認為對方是來跟你打筆戰的這樣不好也不對
09/09 10:19, 154F

09/09 11:45, , 155F
09/09 11:45, 15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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