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廢死是理性思辨出來的結果嗎?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此方不可長)時間10年前 (2015/06/09 05:48), 10年前編輯推噓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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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jeanvanjohn: 我還是要問,如果放出來的犯人殺人,誰來賠? 06/08 19:51 這個問題的邏輯也是錯的。 如果放出來的犯人殺人, 有誰賠的問題, 那放出來的強姦犯強姦、竊盜犯竊盜、搶劫犯搶劫、.....誰來賠, 都是一樣的問題。 那照這樣的理論, 最後所有的罪犯都只能判無期徒刑, 然後監獄無法負荷, 最後通通死刑。 麻煩反廢死想清楚你自己刑法立法的方向: 一個法條的精神、宗旨、目標、原則, 再來討論反廢死, 不然最後會變成有死刑的法獨樹一格, 自己一套脈絡論述, 但刑度採用卻又從有期徒刑到死刑, 整個亂七八糟, 法不成法, 法官該怎麼引用? -- (鳥籠公投法修正)簡單多數制、降低連署門檻、廢除審議委員會、可直接公投立修法 (選罷法修正)罷免可宣傳、罷免連署門檻降低、罷免門檻降低、簡單多數制(政黨法 立法)政黨法立法、國民黨黨產歸還(立法院席次修正)聯立制、降政黨門檻、票票等 值、增加席次、交錯任期制(陽光法案修正)財產來源不明罪修正、政治獻金刑法罪、 獻金公告上網(議會自治事項)選議長具名表決 國民黨尚未倒! 請繼續努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48.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33800121.A.FF9.html ※ 編輯: wahaha99 (1.162.48.8), 06/09/2015 05:57:02

06/09 09:25,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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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1:29, , 2F
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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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上班再來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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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其實支持死刑要提出的是與目前法律相容的地方,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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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3:23, , 5F
不是去強調那些獨特性所帶來的優點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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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3:33, , 6F
嫌防錯殺是因噎廢食那就請先把目前使用的無罪推定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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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3:33, , 7F
改掉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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