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廢死是理性思辨出來的結果嗎?
共 41 篇文章

推噓2(8推 6噓 55→)留言6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shuang (竹碳烏龍)時間10年前 (2015/06/12 13:02), 10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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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至少殺人是有法律和民意支持的. 今天並不是說法律不支持殺人但民意支持. 今天是民意與法律都站在同一線上面. 人民要求政府依法進快執行,這並沒有逾越人民和政府間的社會契約.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180.222. 文章網址: http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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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2→)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eanvanjohn (尚市長)時間10年前 (2015/06/12 09:51), 10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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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句話我就快昏倒了.... 廢盟在電視上很蠻橫的說,"所有死刑犯,一個都不能執行。". 他們是說"一個都不能執行"喔,這叫做"尊重",這叫"沒強硬廢死"?. 事實上就是因為這種蠻橫的態度,所以廢死才會惹人厭的。. 更正確說,不是"廢死"惹人厭,而是"廢盟"把整個廢死運動弄臭了,. 所以尚市長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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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6(21推 5噓 40→)留言6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shuang (竹碳烏龍)時間10年前 (2015/06/12 06:31), 10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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矯正機關並沒有這個權利,也沒有人有,除非是假釋. 只要他服完刑期依法就是要放出來. 再說了,一個人有沒有能力犯罪和他的年齡無關高齡殺人的也不少. 不能理解,法務部的假釋標準是一個廣泛的標準,他面對的市多數囚犯. 正常接受矯正教育並且認錯的人,但是針對心理異常者,他無能為力. 一個人看到穿短裙的女人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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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1推 1噓 4→)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shuang (竹碳烏龍)時間10年前 (2015/06/12 06:16), 10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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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落入了邏輯矛盾中了. 科技進步現在的科技可以發現過去從來沒有發現的證據. 過去沒有DNA有指紋就偷笑了,指紋還沒有建檔,同一個. 案子用指紋查就是A犯罪死刑,但是用DNA查A犯罪但不是死刑. B要判死刑. 你要怎麼讓幾十年前的辦案人員去檢討幾十年後才會出現的科. 技技術呢?邏輯陷阱就是在這邊.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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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4推 4噓 82→)留言9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oodbye (2016唯一支持連勝文)時間10年前 (2015/06/11 19:0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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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們要改革的是制度而不是罰則. 改革罰則而不改變制度根本是本末倒置. 台灣沒有任何一項罪名是唯一死刑還能造成誤判. 那絕對是司法問題 問題在於做假證據了事的人沒有受到懲罰. 證據在哪辦到哪才對知道制度不對為了不對的制度改變罰則?. 你們為什麼一直挑軟的吃呢?. 明明有問題的就是決定死刑的法官在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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