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廢死是理性思辨出來的結果嗎?
※ 引述《goodbye (2016唯一支持連勝文)》之銘言:
: 問題在於殺97個罪大惡極的人
: 去保護三個無辜的人這是很正確的
: 還是你們認為殺97個罪人去保護無辜的人是錯的?
這裡有一個很大的迷思:
97個罪人?
如果改判無期徒刑, 那這97個人也不會再危害別人。
如果改判有期徒刑, 那這97個人服完刑後就不是罪人了。
那是因為是死刑, 所以這97個人是至死方休的罪人 =>
這97個人是致死方休的罪人, 所以應該要死刑
這會產生悖論的。
當然你會說, 「難道那些人不該死嗎」?
我只能說, 「你認為該死, 只能代表你認為他們該死」。
(好比以日本的角度來說, 販毒不會被判死, 以歐盟的角度來說, 沒有該死的犯人)
: 今天之所以被抨擊 就是妳們都沒顧慮到無辜的人受害
: 你們顧慮罪人 那無辜的人呢?
我只能說,
不要用感情來決定刑罰的罪責很重要。
如果打算拋棄邏輯來討論, 這個板可以廢了。
--
(鳥籠公投法修正)簡單多數制、降低連署門檻、廢除審議委員會、可直接公投立修法
(選罷法修正)罷免可宣傳、罷免連署門檻降低、罷免門檻降低、簡單多數制(政黨法
立法)政黨法立法、國民黨黨產歸還(立法院席次修正)聯立制、降政黨門檻、票票等
值、增加席次、交錯任期制(陽光法案修正)財產來源不明罪修正、政治獻金刑法罪、
獻金公告上網(議會自治事項)選議長具名表決 國民黨尚未倒! 請繼續努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48.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33799581.A.7BD.html
推
06/09 12:43, , 1F
06/09 12:43, 1F
推
06/10 07:19, , 2F
06/10 07:19, 2F
推
06/10 15:39, , 3F
06/10 15:39, 3F
推
06/27 18:55, , 4F
06/27 18:55, 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6 之 41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