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廢死是理性思辨出來的結果嗎?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竹碳烏龍)時間9年前 (2015/06/12 06:31), 9年前編輯推噓16(2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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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ysuzuki (Never blink)》之銘言: : 我之所以會說他要再犯罪的能量(有人對這個詞有意見,說可能性好了)值得懷疑 : 有一個很重要的前提 : 也就是他通過矯正機關的認定,認為他可以重返社會 矯正機關並沒有這個權利,也沒有人有,除非是假釋 只要他服完刑期依法就是要放出來 再說了,一個人有沒有能力犯罪和他的年齡無關高齡殺人的也不少 : 我想應該先檢討的是法務部的假釋認定標準,而不是直接訴諸,為何沒判他死刑 : 這點大家應該可以理解吧? 不能理解,法務部的假釋標準是一個廣泛的標準,他面對的市多數囚犯 正常接受矯正教育並且認錯的人,但是針對心理異常者,他無能為力 一個人看到穿短裙的女人就有衝動,有衝動並不代表一定會犯罪,難道你要 要求法務部每個都用實際測驗的標準找人當被害人嗎? 法律也不支持無實際犯罪證據就位審先判,他也可能可以忍耐也可能不行 死刑的存在就是我們不想賭他可以忍耐 其實廢死就是要求社會群體用自身的性命去和罪犯賭博,賭他一定不會再犯 但殺人多半是衝動性犯罪,誰又知道在同樣情況下他會不會再殺人或是犯罪呢? : 因為畢竟也是有其他改邪歸正的人,如果死刑的使用過於氾濫,會扼殺很多機會 : 這對於人民情感而言或許可以接受,但對法治國家憲政價值而言難以接受 法治國家的現正價值在於人民,而不是再於學者,人民可以接受學者就要去接受 這不是封建王朝,學者沒有權利要求人民必須去接受甚麼東西 : 並請主死者,能夠認同正當法律程序的重要性,它在死刑議題幾乎是被神隱了 : 廢死與主死,並沒這麼遙遠 正當法律程序的重要性是審理上的事務,不是判決上的考量 所有各種證據都支持他殺人,那麼他就必須要用生命副出代價 就是這麼簡單 我們不想賭也沒必要賭,賭甚麼?賭他不會越獄,不會再殺人 這記受一個法治國家的正確民主素養,人民有權利要求和拒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180.22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34061915.A.3B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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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的法律並沒有只要「所有各種證據都支持他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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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他就必須要用生命副出代價」。才沒有那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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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07:02, , 3F
你的理解中的「法治」根本就是在侮辱這兩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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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沒有那麼簡單,只是你把法治看得太輕便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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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以不違反多數民意基礎…廢死的行為沒有任何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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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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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侮辱民主二字…還敢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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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08:22, , 7F
中華民國憲法好幾條都沒符合多數民意阿~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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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一葉障目罷了,如果不把民調選項逼到極限,根本沒多少人支持台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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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廢死是多是少,說廢死「沒有民意證明」就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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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法治除了民意之外還要考慮很多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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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之反對廢死的民意如此之高,統一性比選總統還高,只注意廢死是民意 那麼反對又何嘗不是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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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94先去搞懂民粹跟民主的差別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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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國憲政最高價值不是人民可以捍動的,如果人民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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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可以,現行刑法早就全部加重+引進鞭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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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人民不可撼動?國家是人民組成的,沒有人民空有憲法,那憲法不過是 昂貴點的廢紙,如果人民不尊重和理解法治的重要,我們早就有鞭刑等制度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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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粹我已經看到了啊!你們廢死的民意基礎勒?衝撞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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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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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一樣是可以改的喔…你真的懂法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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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現在民意基礎早該改了,到現在都還沒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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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居然讓你裝懂問我懂不懂法律... 修憲界限有聽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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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我噓到原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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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憲法可以改你清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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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不清楚!憲法是你解釋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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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08:39, , 21F
你不用裝懂了...看你昨天的表現就差不多知道你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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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哪了,還是跟原po討論就好= = 公投你去了解了沒? 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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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換去了解修憲,一樣維基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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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你們有民意證明!在說吧!沒民意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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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這樣搞的!不照法治做!民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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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09:07, , 26F
民主公民課都教 少數服從多數 多數尊重少數 但現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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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像多數壓制少數 這邊就比較像民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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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程序,就是多數決議少數要執行,也必須執行,所為尊重是允許 少數可以就此發聲,而不是必須遵守少數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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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秀下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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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也蠻尊重多數人的 又沒強硬廢死 就執行死刑後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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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 難道台灣連抗議都不行了?以前同性婚姻也是被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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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 要不是現在越來越多國家開放同性婚姻 台灣應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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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堆反對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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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icq: 現在的問題是,少數要強壓多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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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過,就像服貿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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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數多數問題可以參考政治學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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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就是這些人跟馬英九沒有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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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很殘酷的現實,而且正在一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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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次第三勢力的事件就可以看出這些人的嘴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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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要的不是"多數尊重少數",而是多數"讓"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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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市長好像在打公民板的臉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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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人是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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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板很多第三勢力的爪牙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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爪牙聽起來是不怎麼負責任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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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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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11:08, , 45F
事實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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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11:13, , 46F
我又沒指特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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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來少數強壓 抗議而已好嗎 又不是三秒過廢死 笑了
06/12 11:18, 4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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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下面那篇講的,可不只是"抗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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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指特定人士那你怎麼宣稱誰是爪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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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shuang (1.169.180.222), 06/12/2015 12:5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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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不是只有發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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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呢?全台灣都說死刑好只有一個人反對 因為他被判死刑,所以我們也不能執行?甚至抓他? ※ 編輯: mshuang (1.169.180.222), 06/12/2015 13: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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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認為我們沒有鞭刑是因為人民尊重與理解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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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認真的?? 只不過是大家只會嘴砲沒人去推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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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麼多人支持速審速殺、鞭刑酷刑,你敢說這是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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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割喉案沒判死刑人民超不爽,這到底是人治還是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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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立法過了、依法走叫法治!法院選擇性執行或減緩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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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16:50, , 57F
依法走不是法治是法制,考量法律精神與學理才叫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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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哥,你不了解不要用自己意思解讀了= = 法院立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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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 相信我,既然你已經說崇尚新加坡的法律,你也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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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法治了。 跟你說,中國古代就有法家,我想你心中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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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就是那樣,但中國一直以來都是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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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諷刺的,法家是人治的精髓,儒家還比較推崇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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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至少會尊重禮法,法家概念下禮法只是權術勢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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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一直以來所謂的帝王學都是法家,而要求人民學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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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明顯 所以你認為死刑的功能到底在哪裡 你之前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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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嚇阻 那是應報理論嗎? 請你完整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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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私刑 ※ 編輯: mshuang (1.169.176.34), 06/17/2015 08: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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