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政策] 公投的雙50%規定有嚴重的邏輯錯誤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黑袍法師)時間10年前 (2014/04/24 13:55), 編輯推噓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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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oarING (自己國家自己救)》之銘言: : ※ 引述《shihkai (加油吧~)》之銘言: : : 剛看到新聞吳副的發言說道公投門檻下修到40% : : 即100人中40人投票21人同意則通過 : : 翻了下公投法 : : 第 30 條 : : 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投票人數達全國、直轄市、縣 (市) 投票權人總數 : : 二分之一以上,且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即為通過。 : : 投票人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或未有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均為 : : 否決。 ^^^^^^^^^^ : : 意即目前討論的票數計算是有誤? : 你沒看到該項前段說,投票人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這一句嗎? : 不管投任何議題總是會有"至少"兩成的人不投票 : 反方只要用不投票杯葛表決,就算反對的人只有三成多一些些 : 投票人數就無法超過五成 : 議題就會被否決,簡單說這種算法等於變相把不投票的人算進反對票 : 那你說民眾有這麼聰明嗎?不好意思喔,車輪黨大力宣傳過了 : 過往六次公投表決已經證明這件事情了 : 你信不信改成簡單多數決出來投票的人會比現在多? 簡單講, 依照現在台灣的政治氛圍, 壓低公投有效的門檻最有效的範圍就是在 40% 左右 為什麼呢? 因為在"不積極爭取全體民眾對該議題的支持"的前提下 公投的這一方, 大概能達出來的贊成票數, 最多大概就是 33% ~ 42% 太高, 主戰場在投票率, 反對方會用不投票的方式卡住門檻 太低, 主戰場會在支持vs反對票, 反對方會全部跳出來投票 因此, 降到 40 % 左右會容易讓反對方分裂 究竟是要投, 還是不投 反對方一但分裂投票, 就很容易讓投票率門檻過關 而且因為是分裂, 投下的反對票數也不足以抗衡贊成票 這樣公投就容易過關了.. 當然, 這種方式會造成台灣社會更加對立 這是我個人的想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46.30.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398318927.A.58B.html

04/24 14:47, , 1F
推 這篇怎麼反而沒人推@@
04/24 14:47, 1F

04/24 16:06, , 2F
QQ
04/24 16:06, 2F

04/24 18:54, , 3F
這篇怎麼會要推勒(暈) 本來就是贊成投贊成票,反對投反
04/24 18:54, 3F

04/24 18:55, , 4F
對票。未投票就是放棄自己的權利。我們一般的選舉不就是
04/24 18:55, 4F

04/24 18:56, , 5F
這樣嗎? 公投案要成立已經有它的前提限制了,不用擔心
04/24 18:56, 5F

04/24 18:56, , 6F
會變成一天到晚需要公投 詳見http://ppt.cc/8ZG~
04/24 18:56, 6F

04/24 19:05, , 7F
抱歉上面的網址沒有寫"提案階段"的限制(記錯),補在下面
04/24 19:05, 7F

04/24 19:05, , 8F
"提案時達最近一次市長選舉的選舉人總數千分之五以上"
04/24 19:05, 8F

04/24 19:11, , 9F
更正: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才對 不是市長
04/24 19:11, 9F

04/24 19:12, , 10F
http://ppt.cc/j4o_ (全國法規網)
04/24 19:12, 10F

04/25 23:56, , 11F
以這次民調的結果7成以上的人反核四,重點就在於反核的人
04/25 23:56, 11F

04/25 23:56, , 12F
的投票率
04/25 23:56,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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