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問.....

看板PttLaw作者 (邪龍之鳳黑暗之心)時間21年前 (2003/04/17 16:28), 編輯推噓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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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rainfighter (嗶子的嗶嗶大冒險)》之銘言: : vicano的思考和理論或許奇怪, : 但他所提到的問題的確值得站方思考。 其實我並不認為他的思考和理論很奇怪 在很多立論上面我認同他的看法 只是我不了解這邊所討論的究竟是一個什麼樣的議題 是要讓ptt成為一個乾淨的環境嗎? 那我認為 這是要透過教育來完成的 畢竟我們的國家仍然是有道德教育的 是可以讓國民使用語言的能力比較文雅一點 但這跟ptt的站規沒有關係 若是要強調ptt以及教育部對於bbs的法規 認為站長應該要處罰違規的人 這點我是贊同的 但是對於法律的解讀 我想還是要用最寬鬆的標準吧 畢竟每一個人的認定不同 在修改法律以前 依循法律就只能使用最寬鬆的標準 那麼似乎不那麼容易讓人認同必需應該要處罰 若是強調不希望在sex及hate當中的用詞進入bbs別的領域 我也是認同的 就我個人而言 是不使用這些用詞的 但是bbs很生活化 不雅的字眼在文化當中也是很生活化的 我可以要求自己不要使用 但是卻很難要求別人不要使用 因為認定是很不容易的 又有對號入座的問題 我也認為 這不是站長可以去管理的 我認同vicamo對於這些事情的看法 我也希望bbs可以乾乾淨淨 但是我不認為這可以透過對於站長執法的要求來達成 當然這絕不是使這些可能是不當的行為合法化 (因為我不是讀法律的 所以我也不懂到底合不合法) 只是在pttlaw爭論這一件事情 對於這件事情本身並沒有實質的幫助 如果今天大家一致認為站長必需要處罰在暱稱擺髒話 在推文游走法律邊緣的諷刺 等等可能不法的情況 那麼表示我們也認為站長需要查證這些事情 事實上現在的ptt只有單一一個執法單位 而不是像現實社會有檢警司法三個單位 對於站長而言 我認為這樣的工作實在過於吃重 就算是資訊警察也永遠查不完色情網站 這已經不是有人大喊網路要無色情(這大家都同意) 警察就"可以"跳出來抓的 就算今天的立論讓我很高興 達成一個共識是ptt上永遠不能有髒話 不管在任何一個角落 有髒話都是違法的 但是要怎麼執行呢? 看到就轉pttlaw 站長馬上上站來砍 然後兩分鐘後又是一條好漢? 說實話 如果我們的社會可以被要求這麼高的道德標準 那麼 絕不是從法律及執法下手 而是從道德教育下手 : 以rehtra的文章為例,在joke板發篇鼓動眾人的文章, : 利用推文冷嘲熱諷,對實質上的討論並無任何幫助。 : 而一切的責任只用一句"你不要對號入座"就輕輕帶過, : 利用這種遊走站規和法律邊緣的方式, : 只要看到不喜歡的事或人,立刻號召自己的小團体跟風, : 暗罵人豬狗不如白痴外星人小白等等然後自得其樂的風氣, : 的確該受到一些管理吧? 我同意這是需要受到管理的 但實際上的問題是應該要怎麼管 這對於討論的確是沒有實質的幫助 但是這個討論對ptt有實質的幫助嗎? 我不曉得 我當然去過沒有髒話的站 呆過沒有髒話的板 裡面的人一團和氣 大家和平度日 但是我們之所以這樣 並不是因為有人說 不可以有髒話 不可以對罵 而是因為我們自己有這樣的自覺和底限 但是道德標準是往內要求的 不是往外要求的 今天若是認為這樣的行為不當 應該要先修改站規 而不是要求執法 因為 法律永遠有他的邊緣 永遠有他的漏洞 永遠有人的道德標準比法律高 而看不過某些走在法律邊緣的人 這個情況不會改善 也不會消失 只是在不同的層級遊走 若是我曾經到過援交的聊天室 我或許會認為ptt清新脫俗 但是 要讓ptt符合每一個人的道德標準 卻是永遠不可能的 在法律上 要求家暴消失是可以的 在社會工作裡 可以選擇的卻只有妥協 : 全站發文通通禁止髒話,暱稱名片文章推文內一提到髒話就算犯法的確太誇張, : 但要如何在保持PTT自由的風氣和言論自由之下, : 仍能訂出法規有效的阻止這股風氣, : 我想這是站方該深思的問題。 我也認為這是該深思的地方 但我不認為這是站方的責任 當然今天我們說站方提供這樣的場所 就應該有管理的責任是沒錯 但是站長不都是法律學家 不都是教育家 不都是社會工作者 不都是輔導師 不都是哲學家 不都是邏輯學家 不都是歷史和考古學家(要爬文) 我認為站長已經就其所能的在處理他所面臨的問題 若是希望風氣更好 先要求自己可能是最快的方法 : 這些只是我個人的感覺而已,請不要冷嘲熱諷恥笑我,謝謝。 也請不要冷嘲熱諷恥笑我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8.206

推 140.112.247.33 04/17, , 1F
推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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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61.63.211.153 04/17, , 2F
這篇不錯耶!該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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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111111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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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有不得 反求諸己...聖人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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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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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只是弱者保護自己的工具
推 140.112.239.98 04/21, 6F
文章代碼(AID): #-dcMu80 (Ptt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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