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問.....

看板PttLaw作者 (Keine Ahnung)時間21年前 (2003/04/14 00:51), 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11 (看更多)
※ 引述《vicamo (滹欻吰寣昒烼峘曶)》之銘言: : ※ 引述《Alfred (Keine Ahnung)》之銘言: : : 事實上根本不存在閣下所謂的「不指定客體自由」這種鬼東西, : 請注意,不指定客體不罰並非敝人主張 然而創出這個名詞的不是閣下嗎? 我沒有說閣下支持這件事情,而是說根本沒有閣下要攻擊的這個東西存在。 : : 原則上,人身攻擊是不被允許的言論, : : 然而這意味著一項言論要被禁止應先証明其屬於人身攻擊, : : 否則不管是再怎麼不雅、品味再怎麼低下的言論, : : 只要無法被合理的認定為人身攻擊,均不應以此為理由禁止之。 : 試問「合理認定為人身攻擊」之條件?或者何謂人身攻擊? : 今天你看的到一群站方發言人推文中譏諷外星人,幼稚園,小白 : 不齒者甚至連豬狗娼妓都脫口而出 : 試問此為人身攻擊與否? : 是,以本文被站方m觀之,可以猜測站方認同,則我對其提出告訴是否有效? : 否,則上面realjustice等的判決何以至此,根本不屬於人身攻擊不是嗎,何須判決 閣下提的告訴無效,因為必須由本人提出…… (當然,閣下成為本人的時候是有效的。) 我不是站方,我提出的是我自己的看法, 還有,閣下所說的「站方發言人」是誰? 在這個板上目前似乎只有J板主是站務人員, 非當事板的板主即便發言,也不當然就能算是站方的發言, (甚至當事板的板主發言,站方的立場也未必就和他相同) 我想這一點閣下應該還可以了解。 閣下要問我的意見的話, 人身攻擊並不是什麼很難達到的標準, 因為這就跟規定不能罵人沒有太大的差別, 不過,差別在於,這種規定其實只是規定不准直接罵出來, 真要拐彎抹角的罵人,是無法真正嚴禁的。 這裡就涉及不准人身攻擊的規定有什麼意義的問題了, 我個人是覺得沒有意義,(我甚至反對刑法中誹謗罪的存在) 不過,規定存在是事實,有時候還是得遵守。 : : (在此有兩點保留:1.此等言論仍有可能依他種理由加以禁止,但需另外論証。 : : 2.禁止的具體效果,i.e.罰則為何亦應另外討論。此外, : : 類似於刑法上所謂量刑範圍的考量因素 : : 或類似於訟訴法上不起訴處分的考量亦於此從略。) : : 而言論是否屬於人身攻擊,應依言論的具體脈絡來觀察, : : 不能只看該言論自身,因為言論的意義來自於其存在的脈絡, : 再強調一次,本人原本就不同意站方對此事件的判決 : 不認同站方所謂「又沒有罵到誰」的這種狗屁理由 : 的確網路需要自由,不要嚴肅的白色恐怖,但難道就可以假自由之名,以行攻訐之實? : : 依閣下的情形來看,站長一詞能夠被合理的理解的指涉範圍極為有限, : 敢問其限制?無明確定義的規則不如沒有規則。 我看不懂閣下這句在回那裡, 推測應該是在問我為何說閣下的推文能夠被理解的空間有限, 這很簡單,因為有上下文,而且本板會出現的站長只有一人, 如果你不是指J站長,那麼該推文無法在這個脈絡下得到合於日常語用的意義, 從而無法理解。因此,閣下推文的意義就被固定下來了。 閣下不同意這樣的解讀的話,不妨提出你認為合理的解讀方式。 : : 當然,如果閣下要另外提出閣下在po此文的時候精神狀態異於一般具理性而 : : 有溝通能力之人的情況証據則不在此限。 : 是的,我有精神疾病,就差沒有張證書 ^^ : : 再就上次有關不雅暱稱的事件來看, : : 如果申訴人能具體說明為何該暱稱可被合理的認定為人身攻擊, : : 那麼或許結果就不會是這個樣子。 : 是嗎?之後版友與我又舉出許多例子,同樣的受到站方「認同」 在此需要的不是「例子」,而是針對該具體案件的「說明」。 站方似乎沒有對閣下的例子作出任何回應, 因為純假設的問題本來就不必要回答, 回應閣下的,應該是一群板友吧…… : : 因此,在言論中指不指定具體對象不是考量的惟一因素, : : 如果已經具體指明,則當然無庸再論,但如果沒有, : 何謂「具體指明」? : 「我現在要罵的本站帳號為?????????的那位使用者,你是豬!」? 不必這麼囉嗦,「(某ID)是豬」就可以了。 純粹網路上的事情在網路上解決,這個時候ID可以認為是一個具體特定的身份。 : : 那麼這個時候似乎應該多作一些陳述以說明為何該言論屬於對特定人的人身攻擊, : 那麼同樣的,如果站方認同了你的觀點 : 又何謂「該言論屬於對特定人的人身攻擊」,究竟如何界定? 我講的是中文,應該沒有那麼難理解, 閣下問的是一個無限倒退的問題,就好像小朋友問問題可以無止盡的問下去一樣, 人身攻擊不外乎幾個要素, 1.必須是針對特定對象, 2.必須使用一般人會認為受到侮辱的語言, 但是再問這是什麼意思並沒有什麼意義,因為只是在抽象的層次上打轉, 討論只是浪費大家時間而已。 很多事情如果有具體的事例來看,會容易得多, 尤其是這種和涵攝相關的事情,沒有活生生的事實, 講再多解釋名詞也是考試用的而已。 : : 這一口氣,爭的有沒有意義?花這麼多時間在上面,值得嗎? : : 別太認真。 : : XD : 不值得,當然不值得。 : 想到這群人現在的荒謬言論,罵人豬阿狗阿的 : 將來也許財大氣粗(或許不等將來,現在就有點影子)選上個「利萎」 : 也許我的下一代又可以到hate,joke上面痛罵國會亂象 : 輕點的帶動社會價值向下沉淪,再造台灣墮落奇蹟 : 不是嗎? 閣下太會聯想了, 這種反應讓我想到高中時的教官, 學號忘了去繡也可以扯到甲午戰爭打敗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8.166.34.154

推140.114.215.109 04/14, , 1F
推打敗仗是因為忘了繡學號不是因為江田島~
推140.114.215.109 04/14, 1F
文章代碼(AID): #-cPMF9u (PttLaw)
文章代碼(AID): #-cPMF9u (Ptt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