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問.....

看板PttLaw作者 (看linear algebra)時間21年前 (2003/04/19 00:4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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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suwei ( Breakpoint )》之銘言: : ※ 引述《brainfighter (嗶子的嗶嗶大冒險)》之銘言: : : vicamo的思考和理論或許奇怪, : : 但他所提到的問題的確值得站方思考。 : : 以rehtra的文章為例,在joke板發篇鼓動眾人的文章, : : 利用推文冷嘲熱諷,對實質上的討論並無任何幫助。 : : 而一切的責任只用一句"你不要對號入座"就輕輕帶過, : : 利用這種遊走站規和法律邊緣的方式, : : 只要看到不喜歡的事或人,立刻號召自己的小團体跟風, : : 暗罵人豬狗不如白痴外星人小白等等然後自得其樂的風氣, : : 的確該受到一些管理吧? : : 全站發文通通禁止髒話,暱稱名片文章推文內一提到髒話就算犯法的確太誇張, : : 但要如何在保持PTT自由的風氣和言論自由之下, : : 仍能訂出法規有效的阻止這股風氣, : : 我想這是站方該深思的問題。 : : 這些只是我個人的感覺而已,請不要冷嘲熱諷恥笑我,謝謝。 : 我同意你的看法 : 首先,我認為vicamo似乎把「人身攻擊」與「不雅文字」混為一談 : (我好像每次都會說到這個.....) : 然而,目前ptt的規矩只定義對人身攻擊的處罰,而沒有「不雅文字」的處罰 : 最原先的事件是某位網友在暱稱上寫了髒話 : 而站長的解釋是「由於不指定對象,所以不算人身攻擊」 : (這種解釋的方式被用「不指定客體自由」幾個字所描述 : 所以雖然站長沒說過「不指定客體自由」這幾字 : 但他之前所做的解釋卻合乎這幾個字的內容) : 我也認為那只能算是不雅的文字,不能算是人身攻擊 : 但是嚴謹地說,光是「不指定對象」是不足以擺脫「人身攻擊」的 : 文字存在的位置... etc 都是應要納入考量的要素 : (後來就有許多人討論到這點) : 不過站長「由於不指定對象,所以不算人身攻擊」這樣的說法被引伸 : 使得許多不指定對象,內容卻屬人身攻擊的東西出現 : 所以那時我才會說需要更精準的定義 有些東西,越定義反而會越加模糊 當去試圖解釋所謂「髒話」「人身攻擊」 很多時候我們會發現(在這個版上其實就看的到) 越想做出解釋,概念變的越模糊 最後討論根本就不知道在說什麼了 這樣其實很尷尬,不是嗎? 就是因為一個人很難用自己的觀點做出判斷 所以才要法律 而法律的目的在什麼? 把壞人通通抓起來? 事實上不是完全如此的,還有一個凌駕懲奸除惡的東西 就是我們人認為自己所當有且該有的「人權」 請試想 一切公權力的行使 一切法律 如果違背了「人權」這個我們認同的普世價值 合理嗎?就算能達成我們認知上的正義? 當談到正義,如果以不正確的手段達到正義, 我們還能說目的會帶來手段的正當性嗎? 現在我們爭論的是什麼? 事實上真的可以採用一有「不雅文字」馬上處罰的方法 可是ptt的使用者不只有你一人 還有其他幾萬個 每個使用者都有自己的想法觀點 每個使用者貼文說話方式都不同 萬一這麼巧(假設性的) 有個人看到你的文章 認為你在罵他 是不是也可以宣稱「某人用不雅文字罵我」? 甚至更惡劣的,萬一有你的冤家也在這裡 他是不是也可以說「某某人的文章讓我覺得不舒服,請站方處理」? 當然可以這樣 但是會有什麼結果? 有個例子很好 大概結果就會像文化大革命一樣 每個人一出生(註冊) 就得戰戰兢兢時時刻刻提防別人 要是說了什麼反動(不雅文字)的話語(文章) 那可不得了 所有之前寫過的東西還可以拿出來「一併檢討」 這樣子好不容易建立起的ptt言論自由 還會存在嗎? 除了助長相互陷害攻奸的風氣 對於長期ptt的使用和發展絕對沒有幫助 : 另外,對於vicamo所說的不雅文字的情形 : ptt似乎並沒有針對此項訂出處罰規則 : 當然,罵髒話的確不好,但還在一般人(至少是此站的使用者)可容許的範圍內 : 若要提升風氣、水準,這的確是不錯的立意 : 但在法治精神的社會裡,應該先要做的是「徵求多方的意見,訂立此規則」 : 否則便會流於主觀的人治(每個人的標準不一樣啊!) : 若要在「有水準」與「法治精神」只裡選一樣,我會選擇後者 : 更何況,在民主之下的法治,才能顯現出大眾價值觀的認同,而非私人意見 : (並不是每個人都希望一天24Hr都繃的緊緊的) 說真的 我們絕對可以降低違規標準 甚至還可以訂定更詳盡的標準 但是,當我們在讓違規者更容易被處罰的同時, 卻也留下了一個空隙,讓沒有違規者也更容易被當成違規者了 為什麼要有憲法?為什麼要有法律? 為什麼憲法凌駕於所有法令規章之上? 我懇請大家思索這些問題 人要在什麼樣的環境中才能稱做人? 才擁有人的本質 而不只賸下動物性 如果可以因此建立一個基本的價值 我相信這場紛爭達成共識的可能性就出現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17.128.132 ※ 編輯: mimfan 來自: 61.217.128.132 (04/19 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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