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構想] 關於廢死的想法
: → lighthearted:權利right和權力power應該是兩件事吧 03/12 02:09
: → lighthearted:國家本來就是合法的暴力機關 所以討論的是限度非有無 03/12 02:10
權力跟權利本源是同一件事
Power是支配他人的能力
Right是抵抗支配的能力
正因為國家是合法的暴力機關
所以我才說何不承認
司法本身就是侵犯人權的存在
司法的強制力最終來源就是暴力
也就是槍桿子啊
犯人暴力抵抗 得用暴力去抓
更別說槍擊要犯還常得大戰一場才抓得到
既然承認司法 也承認政府
那就是承認相對人權而非絕對人權
相對人權
就如同你說的 是限度的問題
非不能也 是不為也
將生命權視為絕對人權
不合理
真的政府跟軍隊暴走起來
戒嚴 宵禁 軍法
誰管什麼司法跟人權
扣個扳機就殺人了
和平跟法治其實都很脆弱
人權也是在合法的暴力機關之下才能維持
否則就是你要自己動武替自己維持
特別是生命權跟財產權
回到主題
廢不廢死 本人看來只是個限度問題
用一些很冠冕堂皇的理由 特別是絕對人權
這大可不必
整個司法制度
還頗為欠缺保護被害者的經費與制度
為何這麼早就開始談最重的重刑犯 死刑犯的人權?
而非從討論輕刑犯的更生制度開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5.220.170
※ 編輯: NKN 來自: 219.85.220.170 (03/12 04:18)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構想
2
7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2 之 38 篇):
構想
3
5
構想
2
7
構想
2
10
構想
0
2
構想
2
2
構想
1
12
構想
3
8
構想
0
1
構想
7
14
構想
0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