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構想] 關於廢死的想法

看板Policy作者 (99%是眼鏡與吐槽)時間14年前 (2010/03/12 03:5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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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ghthearted:權利right和權力power應該是兩件事吧 03/12 02:09 : → lighthearted:國家本來就是合法的暴力機關 所以討論的是限度非有無 03/12 02:10 權力跟權利本源是同一件事 Power是支配他人的能力 Right是抵抗支配的能力 正因為國家是合法的暴力機關 所以我才說何不承認 司法本身就是侵犯人權的存在 司法的強制力最終來源就是暴力 也就是槍桿子啊 犯人暴力抵抗 得用暴力去抓 更別說槍擊要犯還常得大戰一場才抓得到 既然承認司法 也承認政府 那就是承認相對人權而非絕對人權 相對人權 就如同你說的 是限度的問題 非不能也 是不為也 將生命權視為絕對人權 不合理 真的政府跟軍隊暴走起來 戒嚴 宵禁 軍法 誰管什麼司法跟人權 扣個扳機就殺人了 和平跟法治其實都很脆弱 人權也是在合法的暴力機關之下才能維持 否則就是你要自己動武替自己維持 特別是生命權跟財產權 回到主題 廢不廢死 本人看來只是個限度問題 用一些很冠冕堂皇的理由 特別是絕對人權 這大可不必 整個司法制度 還頗為欠缺保護被害者的經費與制度 為何這麼早就開始談最重的重刑犯 死刑犯的人權? 而非從討論輕刑犯的更生制度開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5.220.170 ※ 編輯: NKN 來自: 219.85.220.170 (03/12 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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