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構想] 關於廢死的想法

看板Policy作者 (oodh)時間14年前 (2010/03/10 16:33),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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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議題,板上也討論過了 #17nclUk 是我的看法,就不重述了 以上單純就e大提出的觀點作討論 簡單來說,「另一個做法」不一定能「解決問題」 我會覺得「我支持怎樣做」但不一定這樣做了就沒有爭議、解套 ※ 引述《enchantedone (目標就是生活)》之銘言: : 我個人並沒有特別支持廢除死刑或者維持 : 但是很明顯地目前政治上的力量傾向廢除死刑 : 我會得到這個結論,是因為聽說目前的死刑都沒有執行的.... : 表示司法體系的人已經認同這個想法,想去作一個改變似乎太過困難 : 那麼在這個前提之下,我想討論的是如何有配套措施。 : 我覺得關於要不要廢死刑的討論夠多了,而最可能的就是無止盡的延宕下去。 : 而不管要不要廢死,增加一個死刑與無期徒刑之間的懲罰辦法 : 應該是兩方人事都可以同意的事項。 最近的這個新聞,其實可以算是無事生波, 這部份e大所知沒錯,的確已經許多任法務部長不簽死刑執行 在「處死刑」和「無期徒刑」之間已經有了一個懲罰辦法 那就是「判了死刑,卻不處決」 不需要修法,死刑犯不會被特赦、也不會被假釋 而且社會上不需要爭辯「是不是要廢 (判)死刑」 不過,很無奈,我們的部長任情豪俠,就是要大方地說 「我不會簽決任何一個死刑犯處決」 所以老話題就又吵起來了 不只是部長不簽,也有許多法官不判死刑的 今天就算出現了「絕對無期徒刑」 1. 支持死刑的人還是會希望「處死」哪怕至少「可以判死刑」 2. 人權團體還是會「反對 絕對無期徒刑」 還是會有法官不判絕對無期徒刑 如果絕對無期徒刑和死刑一樣是對人生的剝奪,那可能還是會需要首長簽決 那還是會有部長不肯簽絕對無期徒刑 所以,目前死刑的議題裡,是不是真的需要一個介於死刑和無期徒刑間的選項呢? 我覺得這樣的選項未必有用 它是一個選項,是會改變支持反對的標的和比例,但未必就會解決混亂或帶來共識 : 1.關於會涉及限制總統職權的問題 : 有人提出這點,那麼如果只限制在一般的假釋情況呢? : 聽說所謂無期徒刑常常十多年到二十多年就放出來是真的嗎? 最新修訂的刑法 法官的判刑可以因為一罪一罰一直加上去,但最後處份時最高以三十年計 (以前是二十年) 大、特赦會讓刑期減半;緩刑則在服刑 1/3之後可以申請, 表現良好的會早一點出來,普通的可能在服刑一半之後出來, 當然也有一直出不來的(像xx之狼 那種放出來會引起社會恐慌、媒體報導的)就會服滿 : 2.相關的配套措施 : a.在已知表現良好也無法獲釋的情況下,受刑者會不會成為最為頑劣的份子? : 所謂最頑劣分子當然只能以苛刻待之,但是這又涉及到基本存活權的問題。 : b.受刑人的法外就醫問題,這類人幾乎不可能不竄逃,那麼該如何限制其就醫? : c.目前其中一個想法是殖入晶片,像是GPS之類的定位系統,作為永久剝奪其隱私權的 : 懲罰。 : d.是否應該給予受刑人自裁的選項? : 這又是另外一個問題了,因為受刑人通常比較難以取得自裁工具,何況會被懷疑是 : 獄監等等人的暴力行為--是否應該提供終身監禁者自殺決定的權力? 晶片 或 電子腳環 並沒有這麼大的功用 畢竟你放他出來就要讓他能正常生活,頂多限制一個大範圍不能離開、 或供查詢讓特定人士避開 他要戴著晶片去買毒 第一時間都不會被察覺啊..甚至可能一直都不會被察覺 不過,你提的永久監禁的話 就不需要晶片了 anyway, 這是一個很複雜的議題, 考量到爭議和歧見無法消減多少、配套也不容易同時到位 我是覺得現況就很不錯了 -- 不說破的話... -- 國家研究院->政治小組-> policy 政策板 █▆█▆ 遠離對政黨人物偏好 █ ◥ █ ◥ 追尋「什麼對人民最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5.62.106 ※ 編輯: oodh 來自: 203.65.62.106 (03/10 16:36)

03/10 16:40,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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