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構想] 關於廢死的想法

看板Policy作者 (Por Una Cabeza)時間14年前 (2010/03/10 01:05),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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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uzishan (Fuzishan)》之銘言: : 看了樓上兩位大大的文章,看到了兩個常見的點, : 第一篇,{既然是人權團體普遍想法....,} : 所以呢?社會大眾的想法呢? : 想當年亞洲金融風暴,國際情勢就是資金開放,而台灣當時不開放,違背{普遍} : 但是受傷最小,並不是說普遍一定錯,只是所謂的普遍也不一定會是最好結果, : 更何況是大家所不熟悉的人權團體 [個人素養關係 我真的一個都不知道....] 社會大眾的想法是七成贊成死刑。 若是法律有完善配套(取消強制假釋,徒刑上限等)的話,恰好過半支持廢死。 但這不是給法務部一個支持廢死的理由,重點仍在於配套必須先修正。 我一直主張的是,先搞好配套再來談廢死;如此才不會在實務上出現反而等於大減刑 的後果,也不會讓未完成『再教育』的人犯提早出獄而造成可能的危害(可以避免如果不先 避免的話,那就得堅決要求決策官員負起責任) : 第二篇提到,{重大犯罪人都有人權},我的觀點可能比較主觀 : 所謂人權,前題就是{人},想要享受人權,起碼在行為上要像個人吧! : 舉例而言,一個虐殺小女孩的犯人,在犯罪的過程,本身就是一個{踐踏蔑視人權的行為} : 試問到了庭上,又有合資格主張自己需要人權保護,再如此殘虐破壞人類基本價值, : 給家屬重下永遠不可抹滅傷痛的前提之下,還有資格主張自己是個人嗎? : 死刑,已經是很仁慈的刑罰,如果我是家屬,我一定是動用所有資源讓犯罪者想死都不能... : 死刑已經是一個很輕且合適的刑罰 我不排斥為受刑人爭取人權,但這不該是先於為被害人爭取權益的事;在被害人權益 被確保的情形下,再談受刑人人權,才不會引起更多反對的聲浪。 政策的制定有其輕重緩急,我並不會把廢死或是受刑人人權擺在被害人權益之前。同 樣的,政務官也應當明瞭的是,個人的偏好如果不在當時政見之內時,要去達成個人所希 冀的結果前請先確認民意是否與你同向。 切莫逆情以干譽,立異以為高。 -- ◤ ◥◤ ◥ :『我又來借鹽囉~』 ● ● ◥█◢◣ ◢◣ ◢◣█◤ ~ ︿█ █︿ ~︿█ █︿ ~ ︿◥█████◤︿ @superlad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151.20

03/10 01:25, , 1F
挖 國文太爛看不太懂 不過政治人物絕對更看不懂....
03/10 01:25, 1F

03/11 22:17, , 2F
死人是沒有人權...
03/11 22:17,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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