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想請問為何紹興社區如此特別?

看板NTU作者 (艾兒)時間13年前 (2012/11/17 14:13), 編輯推噓9(11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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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zw (忘記我NN)》之銘言: : 看到校慶被你們搞成這樣, : 實在痛心。 : 如果我以前校慶時竟有人鬧場、學校還容忍, : 那我會非常遺憾校方竟然不能保護絕大多數學生、老師及家長的權益。 : 而如果去年已經來鬧一次、今年又鬧一次, : 持續干擾絕大多數學生跟老師的權益, : 然後學校還是沒有作為, : 反而學校顯然是失職。 : 我反問,紹興這些人憑甚麼鬧場? : 你爸爸過六十大壽之日, : 有人送棺材到他面前, : 你感覺如何? : 依所謂學生會聲明的邏輯,還要你爸爸道歉? 對於社會福利責任的分配部分相當贊同,純粹想指出此段的比喻失當。 也許原PO對台大的情感深厚有如親人以致有此說法,可是將大學校慶比 喻成老爸生日顯然是不恰當的,首先,爸爸作為一個人,並沒有義務要聽 取容納各種不同的意見,大學之性質則本來就是各種意見交雜且互相容忍 的場域(當然手段之激烈程度則可容討論),此其一。 送棺材到人生日上,是詛咒人家死,但本事件中棺材係為居民為表達 已經死去的居民亦成被告之不滿,非具詛咒性質,就此理解,則與爸爸生 日被人送棺材之感受不可一概而論,此其二。 再者,爸爸要是因為有人在他生日闖進家裡送棺材,叫警察來趕人, 如上所述,其本就完全沒有容忍這種行為的義務,又是在私人領域,當然 合理; 但大學則在人身安全範無虞程度內,應該要容許各種意見發表形式的 存在,此其三。 你也許會說,校慶是莊重的場合,不應有人鬧場,要讓典禮順利和平地進行, 但當所謂莊重、秩序、平和,成為一種限制意見表示的理由時,我認為這就 有違大學存在的目的了。就目前所見,很多人對大學應該是個什麼樣子,其 想像太過安逸了,如果這裡不是一個可以接受意見衝突和各種表現形式的地 方,那麼我們其實只需要一個職業訓練所,而不用稱其為大學。是以,校方 若以維持秩序這樣的理由,而只容許在場內拉布條這種安靜無聲的方式,卻 將群眾擋在門外並舉牌驅離,那就不能說沒有可非難之處。 綜上,如果你說因為抗議居民宣稱要有激烈行為,而為保護學生安全,校方召 警為正當,私以為尚可同意。但使用了爸爸生日送棺材,所以就算我叫了警察 也不用道歉這樣的譬喻,就有點兒不對了。要是我在校慶典禮上遇見有人抬棺 闖入,自然也是覺得反感的,但情緒上的反感,跟這個地方應該要有什麼樣子, 卻不能混為一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2.22.31

11/17 14:15, , 1F
「打破沉默,就可以用扭曲事實、斷章取義的作法嗎?」
11/17 14:15, 1F

11/17 14:16, , 2F
老爸與棺材舉例是不當,但放大這點也不是什麼理性作法
11/17 14:16, 2F
這不是放大,紹興、校方召警、昨天不禮貌的學生,這些事情本就應該分開討論, 但現在的風氣是全摻在一起大鍋炒。

11/17 14:16, , 3F
幾乎通篇錯誤
11/17 14:16, 3F

11/17 14:16, , 4F
抬棺材祝你升官發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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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看,都你推這句,有人搞錯對象來罵我啦~

11/17 14:17, , 5F
所謂跳針:技術性鎖定焦點的溝通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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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4:18, , 6F
樓上可以不用這樣說,我只是認為單獨事件應該要獨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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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4:18, , 7F
此其二是你問居民的還是腦補的
11/17 14:18, 7F

11/17 14:19, , 8F
此其二肯定不是去問收到棺材的人的 XD
11/17 14:19, 8F
收到棺材的不是「人」,我以為台大學生應該有去理解原因的能力,而非光憑自己情緒 臆斷。而且你在指涉本文通篇錯誤後,完全沒有論述如何錯誤,這樣的行為就只是個酸民 ,請加油。

11/17 14:19, , 9F
從其「死人都要告」的標語可知。
11/17 14:19, 9F

11/17 14:20, , 10F
結論就是你也認為校慶會場應該莊重秩序平和不是嗎= =
11/17 14:20, 10F

11/17 14:21, , 11F
嗯,我的意思是,莊重平和固然很好,感覺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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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4:22, , 12F
但是為了這種舒服,就讓大學變成一個言論受到限制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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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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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4:22, , 14F
哪裡不能講話,一定要在校慶的時候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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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lleryKid 來自: 1.162.22.31 (11/17 14:24)

11/17 14:23, , 15F
校慶不鬧場與尊重,不等於言論受到限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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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4:23, , 16F
不讓校慶被糟蹋就是言論受到限制嗎
11/17 14:23, 16F
所謂言論限制,包含了「你可以說什麼話」跟「你可以在哪裡/什麼時間說話」, 比如說政府准許你發表反執政黨言論,但限定你只能在非公共場合說,則你 的想法無法傳達出去,因此地點或場合的限制,也是一種言論限制。

11/17 14:23, , 17F
死人也告不就是產權不明的疏漏而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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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lleryKid 來自: 1.162.22.31 (11/17 14:27)

11/17 14:25, , 18F
把產權疑義名冊上所有人一起請到法院解決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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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4:26, , 19F
「爸爸生日送棺材,所以我要叫警察」
11/17 14:26, 19F

11/17 14:26, , 20F
是罪不可赦須要抬棺抗議的事情嗎?
11/17 14:26, 20F

11/17 14:26, , 21F
你這不是過度解釋是什麼呢?
11/17 14:26, 21F

11/17 14:26, , 22F
上一篇並沒有這樣表示,只有說那行為讓人反感不舒服
11/17 14:26, 22F
是的,但因為他提到「難道還要你爸道歉」,而校方之所以應道歉,是因為讓警方進入 校園舉牌驅離,所以在這裡就必須把叫警察的事考慮進來。

11/17 14:27, , 23F
要打500人的團體訴訟還要查明所有被告的身家背景?
11/17 14:27, 23F
※ 編輯: ElleryKid 來自: 1.162.22.31 (11/17 14:30)

11/17 14:28, , 24F
但是你懂嗎,有很多沉默的學生,他們不希望校慶被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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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4:28, , 25F
他們不講話,不代表他們不會對這件事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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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4:31, , 26F
我只能說,你這樣辯論對於紹興居民並沒有太大幫助
11/17 14:31, 26F
你誤會了,我沒有要幫助紹興居民,我只是要指出原PO以及很多人對大學的想像不正確 如同文中所言,我同樣也是屬於會反感的人,可是我覺得這才是大學的價值所在。 當然,你也可以認為大學就該是個安安靜靜大家乖乖讀書的地方。我只是覺得它應該 不僅如此。 對於自己的情緒跟是非必須分開判斷,我是這個意思。

11/17 14:31, , 27F
有多少人一開始也是抱著同情心的,現在都冷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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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4:32, , 28F
當然,如果你的關懷對象不是紹興居民,那就繼續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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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4:33, , 29F
如果校方不能保護學生而縱容校慶失控,那才真該道歉
11/17 14:33, 29F

11/17 14:33, , 30F
有多少人對校慶被鬧一事感到憤怒,卻都因為輿論的壓力
11/17 14:33, 30F
還有 62 則推文
還有 3 段內文
11/17 15:17, , 93F
講完30分鐘是不是沒現場回應就不算有聽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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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5:18, , 94F
永遠都是可以找到一個時點說他們只是充耳不聞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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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5:19, , 95F
我覺得讓他們進場 場內學生也很可憐阿
11/17 15:19, 95F

11/17 15:19, , 96F
呵,確實有吵架的感覺,也很抱歉讓您花這麼多時間來爭
11/17 15:19, 96F
不不,我在說我樓下這位同學,你沒做什麼XD

11/17 15:19, , 97F
應該有很多人只是去賺服務時數的(誤)
11/17 15:19, 97F
到後來其實就是ocean講的,自由和秩序孰輕孰重?所以停下來吧。 你講話可不可以不要這麼有歐巴桑味道XD

11/17 15:27, , 98F
QQ
11/17 15:27, 98F

11/17 15:27, , 99F
其實我也不是覺得校慶是很重要不可侵犯的場合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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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5:27, , 100F
只是覺得打擾別人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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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5:28, , 101F
場內學生家長是無辜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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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5:28, , 102F
有在場外給他們抗議 事後也有在行政大樓繼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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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5:28, , 103F
校長也有出來見 不算是不讓他們進場就是充耳不聞吧
11/17 15:28, 103F

11/17 15:32, , 104F
校長要是早出來見,我們也不用談這件事囉==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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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5:34, , 105F
退一步講好了,就算要擋在門外吧,派警察來舉牌,那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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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5:35, , 106F
舉完三次就可以強制驅離的喔,等於連站在門外都不給。
11/17 15:35, 106F

11/17 15:36, , 107F
是否先釐清舉牌是校方授意還是警察自己判斷的?
11/17 15:36, 107F

11/17 15:38, , 108F
次要的點 就算集遊法是惡法 是否有故意不申請的嫌疑?
11/17 15:38, 108F

11/17 15:39, , 109F
每次有XX事件(而且事前明明有充裕時間申請)都沒人理集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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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5:40, , 110F
不知是故意衝撞意圖突破現有體制還是故意制造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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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5:40, , 111F
記得前面有人po新聞稿,舉牌是校警隊授意警察舉的 182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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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5:40, , 112F
還是只是單純活動主辦方根本是亂規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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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5:40, , 113F
這個倒是XDD
11/17 15:40, 113F

11/17 15:42, , 114F
那麼駐警隊又是自行判斷或校方授意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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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5:43, , 115F
這個就只有內部人員會知道了,我們在這邊講不出個什麼的
11/17 15:43, 115F

11/17 15:44, , 116F
好了我得先走了,下次聊。
11/17 15:44, 116F

11/17 15:49, , 117F
給個忠告 不先報備就來集會真的是做球給人家殺的 就算集遊
11/17 15:49, 117F

11/17 15:50, , 118F
法不好 這個時候去撞擊集遊法只是橫生枝節
11/17 15:50, 118F

11/17 17:37, , 119F
中肯
11/17 17:37, 119F

11/17 17:38, , 120F
可惜有些人已經酸紅眼看不懂
11/17 17:38, 120F
別這樣說,理性勿戰:P。 但如上所述,我們總歸是要經歷這過程,人們才有機會反省自己的作為究竟如何是理性。

11/18 02:11, , 121F
我覺得還滿有道理的
11/18 02:11, 121F
※ 編輯: ElleryKid 來自: 1.162.18.170 (11/18 15:32)

11/18 17:34, , 122F
給箭頭 因為我覺得鬧校慶就是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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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17:35, , 123F
就像國慶日也不該鬧 校慶日為什麼就可以鬧?!
11/18 17:35, 123F

11/18 17:35, , 124F
但至少你說的還是有些道理
11/18 17:35, 124F
嗯上述說過了,這是價值選擇問題,你這樣說,就是做出了你的選擇而已, 我只是覺得在某些目的下,校慶不是一個不能鬧的場合, 但你當然可以因為相信這類典禮的秩序莊重很必要,而覺得它絕對不該被鬧場。 不過你的說法怪怪,因為國慶顯然是比校慶更嚴重的場合, 應該是「校慶都不該鬧了,國慶怎麼可以鬧」才是合理的說法喔? 除非你將國慶校慶放在同等級,你那句話才說得通,但我想應該不是? 所以你說「國慶不能鬧」其實並不能證明「校慶也不該鬧」,這句話是有問題的。

11/18 23:40, , 125F
送棺材的用意都你在說,所以我如果去你家潑水肥也可以說是
11/18 23:40, 125F

11/18 23:41, , 126F
想祝你金玉滿堂嗎
11/18 23:41, 126F
送棺材是祝福這種話又不是我說的,是別人推文的,您別耍白癡了~ 我的回文也請你看清楚,對於居民扛棺材所要表達的意思我可是有事實根據的= =。 像你這樣不搞清楚人家在抗議什麼,就按己意解釋扛棺的意義、不看清楚是誰推的文, 就跑來指責我,那才是真的「都你在說」。 你可能要說,不管抗議者要表示的議題是什麼,重要的是收受者的觀感, 可是你要知道,今天收到棺材的並不是一位個人,「台大」這概念包含 很多人,就會有不同的看法,我怎麼能用其中一個群體的看法來代表整體呢? (同樣,我也只是提出我對這件事的評價,同樣不具什麼代表性,你可以選擇維護秩序 比較重要,而我雖然不同意秩序或校慶有那麼崇高,卻也不打算能說服誰。 wzw強者歸強者,在這件事上比喻有所失當,卻不是一個評價問題,而是事實) 所以在這件事情上,從居民本來要表達的意義:「台大連死人都要告」(當然, 這是居民不懂法律程序所造成的誤會,不知道此乃不得不為),去理解扛棺材 的作法,我認為比較恰當。而如前所述,從他們的標語,就可以看出扛棺材 是我講的那個意思,這應該沒什麼爭議。 ※ 編輯: ElleryKid 來自: 140.112.7.214 (11/19 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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