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想請問為何紹興社區如此特別?
寫完上一篇文章,得到了不少人的迴響,也有不少的批評,尤其是身邊的朋
友,各種反應都有,其中有一兩位一針見血的下了這樣的註腳:
「你整篇文章都在戰紹興學程的態度,最後丟個便利商店式的速食捐款,你
對整個紹興社區問題的解決,居民該何去何從,一點幫助都沒有...... 」
剛聽到這樣的批評多少有點生氣,但仔細回頭把我寫的東西看一看,再靜下
心來想一想,的確,幾乎都在檢討紹興學程的作法跟態度,從法律諮詢、法
律論述、對校長的質疑、對同學的質疑你們所表現的態度,我都檢討了一遍
,不過,我還是要強調,去理解那些不認同你的人,理解那些你不認同的行
為,理解他們為何要這麼做,理解他們為何這麼想,並給予適當的評價是有
意義的,如此,我們才能知道要做些什麼?才能改變對方。而我那一篇文章
只是點出一部份板友的心聲,我們都在問,台大真的有這麼萬惡嗎?可事實
上,確因為它是台大,也使我們享有許多看的見、看不見的優勢以及原罪。
(也許等等又要被罵,這不就是既得利益者,不願自我反省的嘴臉嗎XD)
記得,我有次參加台北大學社工系楊蓓老師的一門講座,她問大家說:
「你們覺得這世界上有絕對的善跟絕對的惡嗎?事實上,我們的社會經常是
灰色的,對吧? 」
如果世界的善惡沒有那麼分明,我們就更應該知道對方為何是你想像中的「惡」
才能把「惡」轉化為「對方面臨的問題」來理解。
記得,我成長的歷程裡,雖然已經是解嚴的時代,可是教育我的課程,還是
會去強調日本統治臺灣對臺灣人民的壓迫,而臺灣總督就如同土皇帝般,透
「六三法」過集司法、立法、行政三權於一身,但真的如此嗎?在法律系上
過王泰升老師的《臺灣法律史》之後,才知道是以特殊法域的方式,由帝國
議會訂立「六三法」,授權臺灣總督可以發佈具有法律效力的命令,簡單來
說,臺灣總督還是受到帝國議會的監督(雖然未必會管),它離我們所說的
皇帝還是有段差距,唯有臺灣人民仍然是被統治的客體這點是不變的。同樣
地,在中華民國接收臺灣後,官員也一直不能理解臺灣人並不如想像中熱愛
祖國,反而還有人懷念日本人的統治,其實,他們也忽略了臺灣人心中認知
的「日本人」跟中國官員認知的「日本人」有很大的差距,臺灣人除了受到
總督府嚴密的社會控制外,其他的生活條件,包含治安、司法、經濟、教育
公共服務、基礎建設、軍隊紀律等等,都遠遠勝於同時期的中國大陸,走了
日本人,來了更糟糕的國民黨,到底是日本人壞,還是唐山仔壞呢?
(扯到這裡好像有點遠)
但我想問的是,你眼中看到的「台大」,跟我所認知的「台大」一樣嗎?
你認為的台大應該怎麼樣,跟我認為的應該怎麼樣,一樣嗎?
------------------以上都還是廢文,對紹興社區不具直接意義----------------------
我星期四晚上會去聽紹興學程的說明會,我知道有同學在前一篇文章問,去
年不去聽他們說什麼,幫他們完善法律論述,因為當時我有自己的事情要做
,衡量之下,我認為自己的事情比較重要,所以我不太想管,另一方面,我
真的不太認同學程的一些態度跟說法,所以不想去。(很任性吧)但今年我
會去聽一下。
而我也建議其他跟我一樣抱有一些疑慮的同學可以去聽一下,先不論,台大
在法律上是不是必勝,而台大有沒有安置的義務,都應該聽不同領域的人,
怎麼看待這件事情,其實我對學程提出的社區概念,人與人的連結,是有一
番感觸。
認真說起來,我可以體會到這種人際關係的差異,我是半個南部人,在鄉下
地方的聚落裡,人人都相互認識,平常會互相照應的這種連結,它對人,可
以好好的活的像個人是很重要的,在都市社會,經常鄰居間都相互不認識,
一年到頭,可能只有年度住戶大會才會見到一面,才會發現我家隔壁住了一
個教授或者住了黑道大哥。對於社區民眾,「鄰居」的意義,遠跟集合式住
宅中「鄰居」的意義會大不相同,它可能肩負下雨天幫你收衣服,你臨時不
在家幫你帶個小孩,晚上要加班幫你煮個飯給老人吃,在心情不好時,聽你
抱怨一下公公、婆婆、老公、老婆、不肖子女,像吳念真導演說的,以前的
臺灣女人沒那個容易得憂鬱症,因為洗衣服的時候,跟一群婆婆媽媽講講是
非,等衣服洗完,那些不愉快也就跟著河水一起「放水流」。
而一個有情感連結的社區甚至可以有品質幫忙處理生老病死的人生大事,或
許有人覺得這些東西不太重要,市場上都可以提供同樣的服務。但捫心自問
,學校吃的到自助餐,台大周遭吃的到很多異國美食,可是總跟家裡兇巴巴
的歐巴桑、歐吉桑煮的不一樣,道理在哪裡,不就是裡頭少了一味「情感」
,不就是你吃什麼不重要,但跟誰一起吃很重要嗎。隨著年紀增長參加喪禮
的次數也開始增加,有豪華隆重的,也有簡單樸素的,你都看得出來,誰是
真心為躺在棺材裡的人哭泣,當然,眼淚用錢也買的到,不然也不會有孝女
白琴,有更多錢還可以十八相送一水黑,但旁邊的子女已經在為財産怎麼分
在大小聲,屍骨未寒、人心卻寒。
而也有同學提到有的居民也許有子女可以奉養,有的居民有榮民身份可以安
置在榮民之家,如果台大給補償金,也可以送到社會福利機構安養,但這樣
一來,這群社區居民就要分離了。我們先說說父母子女吧,雖然說大家都覺
得家人之間的關係應該是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家庭美滿,可現實是殘酷的
,有些老人之所以不跟子女住,經常是自己的生活模式跟子女另外成立的小
家庭會發生衝突,衝突的樣態很多,也很難說誰對誰錯,例如我有一位長輩
,她獨居在嘉義梅山鄉,她的子女都在台北有不錯的工作跟生活環境,子女
也很想讓她來台北享福,可每次住不到幾天,老人家就想回梅山鄉,除了環
境不一樣以外,白天她待在家裡,只有電視可以看,想出門,可是在台北也
沒有朋友,子女都要上班工作、孫子女也都要上學,即使晚上他們回家,也
聊不上幾句話,看起來她住在台北的大房子,享受現代生活,但她內心的孤
寂卻難以言喻,在梅山活了七十個年頭,有可以瞭解自己說話意義的親友,
有塊農地可以照顧,她才能活的像個人。而不知道的人,總以為子女不孝,
可是你站在不同的角度理解,到底孝順的本質是什麼呢? 這還是有心奉養
父母的案例,有的家庭子女眾多,財産分完以後,開始安排父母在兄弟姊妹
家輪住,一家住十天,時間到了就往下一家去,變成了有人奉養的流浪老人
,這樣的老人就是我媽媽的奶奶,她說,老人家知道兄弟間會計較,妯娌間
會計較,她不想讓孩子為難,可是媽媽說曾祖母那幾年並不快樂。如果有人
看過新加坡電影《錢不夠用》,應該可以有些體會。
再來談到安置機構跟安養院,運動的同學有提到臺灣這種殘福式的社福制度
,其實就是在說我們的社福品質,可能大家都還年輕,沒有跑過安養院,爺
爺奶奶那一代的安養問題,也都是爸爸媽媽在處理的,事實上,臺灣的安養
院,尤其是台北的,如果繳的月費只是兩三萬元,它的居住品質真的好不到
哪去,看護是外勞,隔壁住的是陌生人,重症無感的也就算了,有感覺的都
會懷疑自己是不是在這邊等死,每當逢年過節,隔壁的有家人來探望,自己
卻無人聞問,也許自己還有親人在世,但親人往往不過是有血緣關係的陌生
人,那種被拋棄的孤寂感可能又加深一層,政府給了錢,有地方住,有飯吃
,有人照顧,但是活著的尊嚴呢?
姑且不論老人有這樣的需求,我們自己也會有一樣的情感需求,在《我可能
不會愛你》中,李大仁為什麼對程又青那麼重要,甚至比男朋友還重要,那
是因為當高中老師過世,李大仁可以理解老師對程又青的意義,當程又青生
氣的時候,李大仁知道程又青的生命經驗中曾經有過的記憶,所以他知道程
又青很生氣,反過來,程又青也知道李大仁的家庭關係,才能知道怎麼切入
大仁媽跟大仁妹的關係,他們長期參與了對方的生命史,知道怎麼去說話,
怎麼去安慰,怎麼去調和糾紛,而這一切的一切,都不是用金錢可以換來的
,它需要時間跟用心。
因此紹興學程的同學,主張就地安置,不要打破原有社區關係的意義就在於
此,這一層關係提供了太多太多社會所不能提供的服務,人像樹木一樣,離
了土,即使帶了些許原生的土,也容易死去。
錢重不重要,重要,沒有它,我們的社會很難去運作,制度重不重要,重要
,沒有它,我們無法享有現在所享有的一切,情感重不重要,重要,沒有它
,人活著不再是個人,寫到這邊,我還是認為依法行政沒有錯,國家的資源
有國家資源的分配跟用法,我們都想追求自己想像的最大利益,但現實是殘
酷的,你必須說服有資源的人,包含時間、精力、金錢,來加入你,而不是
認為單一的情感或價值才是一切,你不尊重他人,理解他人時,誰又有義務
去理解你呢?
最後,我要呼籲台大同學來聽聽看他們的說明會,如果你的人脈、你的父母
或者你本身能夠有更專業的能力可以幫助他們,來聽聽看嘛,也不過就一個
晚上,聽完了覺得真的是一群屁孩在幫假弱勢也無所謂,好歹你也來看過。
其實做運動的人,他們心裡就像《號角響起》裡的羅志堅一樣,很想跟軍長
吶喊:「什麼都會的人都不派來,也不多給我們時間,又要我們什麼都會。」
http://www.youtube.com/watch?v=V8f0pfSdsMs
社會專業分工下,要把事情做好,需要很多專業的人一起努力,管理善款要
專業的會計,設計建築需要專業的土木技師、建築師,安置弱勢需要專業的
社工,但這些都不會從天上掉下來,都需要去爭取。
我是個法律系逃兵,躲在法研所的羽翼下,念念臺灣法律史,專業能力也就
是嘴泡而已,只能用有限的知識、經驗建議大家可以怎麼做。轉眼間,我已
經四年級了,有些事情想做也要顧慮時間大限,過幾天,我老闆就要回國了
,希望他不會發現我在他出國期間,沒專心寫論文、弄計畫,還在這邊寫廢
文。但還是感謝我老闆,教會我從國家的高度開始,到具體而微的個人去理
解社會制度跟人之間的關係,以及從時間的縱深去思索制度、價值跟人的變
遷,這是我從歷史中所學到。理解對方,世界沒有絕對的善惡。
謝謝大家讀完這一篇滿滿心得的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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