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尬車釀3死「殺人罪」遭駁回 法官:2嫌與被害人互不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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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一個前提, "競飆":. 不是單純超速、也不是單純闖紅燈. 是結合了超速、闖紅燈、任意變換車道、急煞、. 不遵守交通號誌等等綜合的危險駕駛行為,. 且目的不為利用道路交通運輸、而是自己娛樂. 那這樣比較一下1、2好了. 狀況1 | 狀況2. 某x拿著一具 | 某y開著車. 迫擊砲 |. 為了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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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純以動機來看完全不能確認犯人意圖是什麼. 的確目前看來就是8+9飆車. 但是如果有其他人以殺人為前提來飆車又該如何. 的確是與被害人不認識啊. 還是到其他人手裡又不一樣了. 先不說判輕判重. 這種完全不能讓人信服的東西應該算是法律漏洞吧. 怎麼能夠當作判決的依據. 就算他沒有這個意圖. 今天造成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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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題滿有意思的. 我想問問大家的想法. 狀況1. 槍炮犯罪是另一件事 雖然會影響信用 但先跳過. 禮炮會用在戰場上使用的真炮彈?. 如果會 那他說是當禮炮慶生 是能接受的. 總之延伸出的新問題. 1.是用禮炮彈 還是真炮彈. 2.為什麼瞄著都市. 3.真炮彈攻擊都市 一發造成死亡率多高. 先說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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