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尬車釀3死「殺人罪」遭駁回 法官:2嫌與被害人互不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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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殺人罪要成立有個前提就是你打算殺人, 所以在英文裡面叫謀殺,而不是單純的. 致死.. 所以用致死的罪判這些飆仔,首先要證明他們飆車的目的就是在殺人,要不然法律上. 只能算過失致死,鄭捷那個很明顯就是無動機殺人,但是飆車並不是. 警察用殺人罪移送基本上是在跟一堆法盲鄉民開玩笑而已,萬一檢察官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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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說殺人一定有事,有權有勢有錢的話?. 15歲混血少年遭活活虐死 4惡煞卻生活逍遙.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1004/1441186/. 今年4月晚間,劉男與15歲的朱姓和劉姓少年喝完酒後回到宿舍,. 發現被害人在自己房間休息,劉男酒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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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要說的跟鄉民說的基本上沒衝突嘛. 你的意思就是說法律規定就是這樣. 只能依法辦理. 那這就是鄉民口中說的法匠,不是嗎. 今天鄉民不是要藐視法律專業. 不是要理盲濫情. 我們也不認識受害人. 我們只是希望這個國家. 可以是一個讓人能夠安居樂業而已. 我們只想吃飽穿暖. 就這麼簡單. 也許我們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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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大家都搞錯了 這根本不是甚麼法律問題 而是排列組合問題. A是上有失明父母下有絕症小孩要養的有為青年. B是垃圾8+9前科累累只差沒被死刑的人渣. A撞死B 輿論:撞得好啦~ 為民除害~ 關個1年意思意思就好. B撞死A 輿論:人渣敗類應該死刑. A撞死A 輿論:兩個家庭都破碎請大家多多捐款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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