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尬車釀3死「殺人罪」遭駁回 法官:2嫌與被害人互不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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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個反社會人格的魯蛇瘋狂飆車隨機撞死5人. (原本舉例:鄭捷). 加上嗑藥喝醉後上路(神智不清). 是不是頂多關個十年就好了~. 因為不認識被害人所以也沒有殺人動機. 再加上喝酒或嗑藥神智不清沒有意識,. 這樣是不是也不會構成故意殺人呢?. 求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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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刑法上的故意或過失. 其中的「未必故意(或是間接故意、不確定故意」」跟「有認識過失」. 其中的界線算是比較難分辨的. 所謂的「未必故意」,是指對於結果的發生有預見,而且發生也不違背他的本意. 所謂的「有認識過失」,是指對於對於結果的發生有預見,但並沒有期待要讓結果的發生. 自信認為自己可以掌控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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