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尬車釀3死「殺人罪」遭駁回 法官:2嫌與被害人互不相識
共 32 篇文章

推噓1(2推 1噓 2→)留言5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GenghisKhan (館長用朕名號 請付費)時間5年前 (2018/10/13 11:2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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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沒有, 修法就好了啊.. 改成酒駕肇事以故意殺人, 故意傷害定罪不就好了?. (好像還有法匠在那裡哭爸). 問題在立法院根本不做事.. 還有今年為什麼沒有團體舉辦酒駕修法公投呢?. --. 另外有人可以解釋這件嗎?.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

推噓8(10推 2噓 26→)留言38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killua92 (樁白)時間5年前 (2018/10/13 11:28), 5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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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個反社會人格的魯蛇瘋狂飆車隨機撞死5人. (原本舉例:鄭捷). 加上嗑藥喝醉後上路(神智不清). 是不是頂多關個十年就好了~. 因為不認識被害人所以也沒有殺人動機. 再加上喝酒或嗑藥神智不清沒有意識,. 這樣是不是也不會構成故意殺人呢?. 求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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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4(21推 7噓 121→)留言149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aak (回不去了)時間5年前 (2018/10/13 11:4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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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此動機論. 那我沒事也去市區找個小公園練靶. 不小心打中人. 也算是過失傷害(致死) 對吧?.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35.169.185.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39402567.

推噓44(47推 3噓 82→)留言132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RandyMarsh (同志友善の屎蛋爸)時間5年前 (2018/10/13 12:01), 5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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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刑法上的故意或過失. 其中的「未必故意(或是間接故意、不確定故意」」跟「有認識過失」. 其中的界線算是比較難分辨的. 所謂的「未必故意」,是指對於結果的發生有預見,而且發生也不違背他的本意. 所謂的「有認識過失」,是指對於對於結果的發生有預見,但並沒有期待要讓結果的發生. 自信認為自己可以掌控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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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4推 6噓 15→)留言25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gk1329時間5年前 (2018/10/13 12:2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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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檢察官強不強吧. 有些會設陷阱套話. 讓嫌犯入坑. 然後把筆錄那來斷章取義. 法庭上嫌犯就GG惹. 所以說筆錄很重要. 這嫌犯連交保那點錢都沒錢. 我看也請不起律師. 筆錄GG可能性應該蠻高的.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43.92.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