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尬車釀3死「殺人罪」遭駁回 法官:2嫌與被害人互不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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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以為實務界終於要讓飆車、酒駕有殺害路人的未必故意變成實務見解,但毫不意外的法官拒絕做這樣的認定。. 其實公務員心態不意外啦,朝殺人罪去定罪科刑,就要面臨是否要判死刑的難題。判死刑,廢死會出來靠北,不判死,社會大眾會說法官恐龍,很困難的。. 其實不要說什麼崇高的理論啦,法官當然不願意判死,判死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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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題滿有意思的. 我想問問大家的想法. 狀況1. 槍炮犯罪是另一件事 雖然會影響信用 但先跳過. 禮炮會用在戰場上使用的真炮彈?. 如果會 那他說是當禮炮慶生 是能接受的. 總之延伸出的新問題. 1.是用禮炮彈 還是真炮彈. 2.為什麼瞄著都市. 3.真炮彈攻擊都市 一發造成死亡率多高. 先說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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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純以動機來看完全不能確認犯人意圖是什麼. 的確目前看來就是8+9飆車. 但是如果有其他人以殺人為前提來飆車又該如何. 的確是與被害人不認識啊. 還是到其他人手裡又不一樣了. 先不說判輕判重. 這種完全不能讓人信服的東西應該算是法律漏洞吧. 怎麼能夠當作判決的依據. 就算他沒有這個意圖. 今天造成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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