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刑法19條應該廢除

看板Gossiping作者 (一名低能兒)時間4年前 (2020/05/04 12:35), 編輯推噓0(117)
留言9則, 8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14 (看更多)
我覺得刑法18條也應該一起廢除 憑什麼14歲一下就不用替自己的行為負責? 明明一出生的時候法律就好好寫在那裡了 自己不去查清楚怪誰 做違法的事情就應該要處罰 ※ 引述《sim2347 (Investor y)》之銘言 : 不管一個人處於什麼狀態,去偷去搶去殺人,他就是對人造成傷害,即使他犯案時沒 意識 : ,也該對他的行為負責,最多就是減刑。你明知停藥有發病危險還故意不吃藥,就像 去加 : 油站點煙一樣,這也算是個間接故意了不是嗎? : 一個警察死了結果沒有人需要負責,那這個警察是怎麼死的,自殺嗎? : 刑罰19條應該廢除,不應強制規定犯案時無行為能力就免罰,應該把裁量權留給法官 ,如 : 果他當下的無行為能力人能力是自己造成的,就不該減刑甚至免刑才對吧。 ---- Sent from BePTT on my Sony F833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16.248.20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8566948.A.364.html

05/04 12:36, 4年前 , 1F
嗯 嗯
05/04 12:36, 1F

05/04 12:37, 4年前 , 2F
其實18 19 20都是例外
05/04 12:37, 2F

05/04 12:38, 4年前 , 3F
小孩子不懂事
05/04 12:38, 3F

05/04 12:43, 4年前 , 4F
id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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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 12:45, 4年前 , 5F
小孩應該也要鞭刑
05/04 12:45, 5F

05/04 12:47, 4年前 , 6F
敢出生就要自己負責阿
05/04 12:47, 6F

05/04 12:48, 4年前 , 7F
應該要廢除完全無刑責的法條,改減輕
05/04 12:48, 7F

05/04 12:52, 4年前 , 8F
建議整部刑法廢除,直接投票覺定就好了,刑法寫那什麼東
05/04 12:52, 8F

05/04 12:52, 4年前 , 9F
西,我作文隨便寫都比刑法優
05/04 12:52,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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