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刑法19條應該廢除

看板Gossiping作者 (skyoun)時間4年前 (2020/05/04 12:55), 編輯推噓4(403)
留言7則, 6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3/14 (看更多)
※ 引述《iamanidiot (一名低能兒)》之銘言: : 我覺得刑法18條也應該一起廢除 : 憑什麼14歲一下就不用替自己的行為負責? : 明明一出生的時候法律就好好寫在那裡了 : 自己不去查清楚怪誰 : 做違法的事情就應該要處罰 刑法由民國23年通過施行,當時民智未開、教育尚未全面普及 經過這麼多年.....現在有利用國中生販毒、運毒、當詐騙案車手(領款)等情形 而現在的一般國中生,經過至少6年的教育,應該沒有太多「免責」的理由 建議本法「不罰」的年齡,至少下調至12歲 (國中一年級,已滿12歲;後面還有個18歲之前的「減輕其刑」可資調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240.132.18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8568107.A.3C7.html

05/04 12:57, 4年前 , 1F
誠正中學之類的設施快沒有空間了
05/04 12:57, 1F

05/04 12:58, 4年前 , 2F
青少年明顯就可以負責了 不然一堆都嘛用未成年保護
05/04 12:58, 2F

05/04 12:58, 4年前 , 3F
傘犯罪
05/04 12:58, 3F

05/04 12:58, 4年前 , 4F
這樣高中生要怎麼吸毒==
05/04 12:58, 4F

05/04 12:59, 4年前 , 5F
建議下修至12個月 畢竟已經斷奶了
05/04 12:59, 5F

05/04 13:00, 4年前 , 6F
你這樣黑道要怎麼利用未成年犯罪啦 壞壞
05/04 13:00, 6F

05/04 21:45, 4年前 , 7F
連美國人都不敢幹的事情,居然有人拿出來講?
05/04 21:45,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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