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刑法19條應該廢除

看板Gossiping作者 (夢想就在前方(♂))時間4年前 (2020/05/04 09:32), 4年前編輯推噓2(313)
留言7則, 5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8/14 (看更多)
責任能力的問題,不只在刑法上有。 民法、行政法上也有。 連最嚴苛的刑法都不考慮責任能力了。 舉重以明輕,民法、行政法就更不用考慮了。 台灣這一舉廢除,那真的是超英趕美~~~~。 ※ 引述《cipc444 ()》之銘言: : 至於標題的問題 : 答案是不可能 : 現代刑法的整個系統就是建立在自己責任原則 : 19條刪了整個法系統會出現重大漏洞跟不協調 : 也等於把三階層審查直接砍成二階層 : 連中國在刑法解釋上 也不敢這樣搞 : 更何況精神障礙排除刑法適用是從宋朝開始就有的東西 : 只能說想要刪這個條文的想法 : 真的是超英趕美 智商回到中世紀 : 就個體觀察而言 啟蒙運動算是完全失敗了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125.20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8555927.A.724.html

05/04 09:35, 4年前 , 1F
明明就超英超美超德超日了
05/04 09:35, 1F

05/04 09:59, 4年前 , 2F
哈哈
05/04 09:59, 2F

05/04 10:05, 4年前 , 3F
安安
05/04 10:05, 3F

05/04 10:16, 4年前 , 4F
鄉民就絕對全世界都是錯的只有自己是對的
05/04 10:16, 4F

05/04 10:16, 4年前 , 5F
說不定還相信地球是平的呢
05/04 10:16, 5F

05/04 10:29, 4年前 , 6F
覺青只要民主 不要法治
05/04 10:29, 6F

05/04 12:30, 4年前 , 7F
分清楚行為能力跟責任能力再來屁話
05/04 12:30, 7F
沒錯!! 所以建議你侵權行為先念完,再來討論吧~~ ※ 編輯: violetking (140.112.125.206 臺灣), 05/04/2020 12: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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