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富二代率眾毆死保全 公訴不受理

看板Gossiping作者 (lsjwew1)時間4年前 (2020/02/28 15:55), 4年前編輯推噓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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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aulabxz123 (優文大師)》之銘言: : 我法盲啦 : 雖然民事上和解了 : 可是都打死人了 : 應該是非告訴乃論吧 : 應該還有刑事的責任吧 : 不是應該要有檢察官起訴嗎幹 : 有沒有法律系的要跟我解釋一下 : 看到這個我又想到葉少爺酒駕輕判 : 司法改革根本笑話 : 假設今天打死的是法官或政商的親戚 : 然後說是對方太老太脆弱 : 我又沒有想置對方於死地 : 一定直接被法官用不知悔改給重判 : 幹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X00QD. 法官的職責是認事用法。 認事部分: 該案法官依據法醫解剖後的認定結果,被害人的死因是心臟病,而非富少等人的傷害行為。 用法部分: 法官根據認事結論,認為富少傷害致死罪不成立,但符合普通傷害罪的構成要件。 再者,普通傷害罪是告訴乃論之罪,然而被害人家屬既已撤回告訴,法官也只能因缺乏告訴要件而不受理駁回該案。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Z00A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8.115.114.13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2876504.A.D16.html

02/28 16:04, 4年前 , 1F
你當檢察官就沒看法醫報告喔
02/28 16:04, 1F

02/28 16:04, 4年前 , 2F
法官自由心證作球救援還可以凹那麼多
02/28 16:04, 2F

02/28 16:05, 4年前 , 3F
傷害致死可就不是告訴乃論了
02/28 16:05, 3F

02/28 16:05, 4年前 , 4F
檢察官可是當傷害致死起訴的喔
02/28 16:05, 4F
法官是以一般人缺乏預見可能性為由,阻卻致死部分的過失,所以認為不成立傷害致死罪,只成立普通傷害罪。 檢察官當然可以不認同,不認同的話,就麻煩請檢察官上訴囉! ※ 編輯: lsjwew1 (58.115.114.130 臺灣), 02/28/2020 16:10:59

02/28 16:20, 4年前 , 5F
那打頭腦部溢血也可能是他自己血管太脆弱阿
02/28 16:20, 5F

02/28 18:32, 4年前 , 6F
第三句就已經不配當法官了還再扯...
02/28 18:32,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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