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富二代率眾毆死保全 公訴不受理

看板Gossiping作者 (right_is_right)時間6年前 (2020/02/29 09:53), 編輯推噓2(539)
留言17則, 11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33/39 (看更多)
照法官這樣搞,拿槍殺人也不成立啊? https://reurl.cc/jdXK42 根據美軍在伊拉克戰爭使用的子彈與死亡人數,要20萬發子彈才能殺死一名敵軍,也就是開槍致死的機率才20萬分之一! 開槍與致人於死並無絕對的因果關係,並不具有預期性。所以開槍歸開槍,但無犯意。而且子彈剛好打中人也只是意外啊!20萬分之一的機率太小了。 所以開槍者不犯殺人罪,頂多算過失至人於死! 刑法第276條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罰2000元就好了,結案!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8.46.2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2941217.A.B12.html

02/29 09:55, 6年前 , 1F
質疑資進黨開的法院,你9.2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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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9 09:58, 6年前 , 2F
以後開槍都說我瞄他頭上方開槍 沒有要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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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嚇嚇他 不是故意的 馬的一堆垃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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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你讀法律系 才能批評台灣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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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人 法匠成這樣誇張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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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千萬條,欲用自己喬。是 真 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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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愛唬爛,但不會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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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邏輯很爛,開槍打死人當然有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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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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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9 10:07, 6年前 , 10F
hosen你來說說看有啥因果關係,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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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帝””專業””世界第一””職業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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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20萬發後,才死一個敵人,可見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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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率有多小了,更不用說一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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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9 10:09, 6年前 , 14F
我開槍打旁邊 他自己閃錯邊死的 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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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9 10:17, 6年前 , 15F
無腦得很多啊!法官超好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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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9 10:25, 6年前 , 16F
一樓廢到哭~法院是國民黨開的~廢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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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9 11:58, 6年前 , 17F
這篇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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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UMSGXiI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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