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尬車釀3死「殺人罪」遭駁回 法官:2嫌與被害人互不相識已回收
我說啦 法律系70%被大家討厭
特別是法官&檢察官
你們被大家嘲諷跟酸&瞧不起不是沒來由的
法律就是有心證這種事
個人認為制定法律時帶上心證是沒有問題的
但心證應該是建立在常識之上吧
你們判的輕跟重自己知道不知道?
想必知道吧 不要跟我講"法律就這樣啊"
酒駕跟這經典的市區競速
別的不說啦
有時候記者問的問題白痴雖白痴
結果法律人不知道耶
你知道不知道喝酒不可以開車?
你知不知道這樣很危險?
你知不知道沒駕照不能開車?
然後法官跟我說他不是故意的
你把大家都當著跟你一樣笨就是了
※ 引述《wwf1310 (大賺3千小賠5萬)》之銘言:
: ※ 引述《dilson (中肯的話通常不好聽懂嗎)》之銘言:
: : 有錢人不用負責嗎?沒關心弱勢, 壟斷資本
: : 沒關心大家的錯
: : 所以有人會去隨便殺人 因為被壓抑
: : 還有地主提高租金 讓大家不好過
: : 所以有人過不好不甘心就去殺人
: : 大家要搞清楚!
: 法官 都住哪個區
: 有飆風宅男騎單車去飆一下嗎.....
: 無差別、無動機,專找有錢有權有地位的地方
: cp值超級高!高到你都覺得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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