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尬車釀3死「殺人罪」遭駁回 法官:2嫌與被害人互不相識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莫言)時間5年前 (2018/10/13 12:46), 5年前編輯推噓8(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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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andyMarsh (同志友善の屎蛋爸)》之銘言: : ※ 引述 《wahaha99 (此方不可長)》 之銘言: : : 標題: Re: [新聞] 尬車釀3死「殺人罪」遭駁回 法官:2嫌與 : : 時間: Sat Oct 13 11:13:59 2018  : : 台灣的司法就是這麼可悲  : : 你說這個飆仔沒有想要殺人  : : 那他知不知道在市區競速狂飆可能會害死人 : : 如果他不知道 可以 那請判決這傢伙禁治產 : : 因為他到了21歲還不知道 是個智障 : : 如果他知道 那就是不確定性故意  : : 很難懂嗎  : : ---- : :   : : 不然還有一種可能 : :   : : 在市區競速狂飆會害死人 : :   : : 你不知道? : :   : : 可能只有恐龍法官不知道 : :   : 其實刑法上的故意或過失 : 其中的「未必故意(或是間接故意、不確定故意」」跟「有認識過失」 : 其中的界線算是比較難分辨的 : 所謂的「未必故意」,是指對於結果的發生有預見,而且發生也不違背他的本意 : 所謂的「有認識過失」,是指對於對於結果的發生有預見,但並沒有期待要讓結果的發生 : 自信認為自己可以掌控結果 : 上面這些都是理論,一般念國考或是讀書,大概都是在已經確定的事實中去分析法律 : 但真正實務上的重點,是法律套到本案中,該如何蒐集證據 : 以這個案件來說,這些屁孩對於結果的發生有預見應該是很好證明的 : 但檢察官有辦法證明屁孩們撞死人不違反他們的本意嗎 : 例如有他們的口供自白,或是其他跡證可以證明這件事 : 法院是講求證據的地方 : 鄉民一般都是看完新聞自己腦部細節,或是在新聞設定的事實架構下討論,當然會跟法院有 : 不同的結果 : 以新聞的事實要跳到未必故意太快了,很多要件其實還看不到 : 可能有人會問,那要怎樣會未必故意 : 例如今天他是闖紅燈撞死過綠燈的路人,而且完全沒有要閃避行人的車行軌跡 : 那可能結果又不一樣了 : 但今天這個屁孩是失控撞死人 : 不說他一定不會構成殺人罪的未必故意 : 只是檢察官要怎麼舉證可能更困難這樣而已 : 看著新聞辦案其實是無法知道判斷案件的很多細節 : ============ : 另外,看到很多篇一直在說過失殺人 : 事實上殺人的「殺」裡面已經包含了故意的要素 : 所以不可能「過失」「殺」人 : 過失只會「致死」 : 故意殺人 vs 過失致死 : 這個小常識分享給大家知道 : ========== : 以這個案件來說來說,就是檢察官提出殺人罪,但證據不足以說服法院這樣而已 : ======== : 風向不對,應該會被噓QQ : -- : 此外,在感染愛滋病毒後,許多患者在早期表現的不是身體疾病的症狀,而是智力退化, : 最常見的是亞急性腦炎,或是愛滋病相關的癡呆症狀;...就應提高警覺,進一步了解其 : 性行為,如病人自訴有同性戀歷史或其他高危險行為,即可給予早期診斷... : 當愛滋病毒直接侵入腦部,...,最常見的表現是譫妄症狀,特別是在住院治療的愛滋病 : 人中發生譫妄時,常會有意識混亂,不少人會合併有視幻覺、被害妄想傾向。他們對周遭 : 的人、事、物都懷有敵意及被害妄想,容易激動不安 https://goo.gl/NWkPbd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103.146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39403265.A.EDC.html 看了一堆回文 只有這篇比較理性 而且是真的以法律面來說明 在台灣的法律裡 根本沒有"過失殺人" 這個罪名 所以鄉民不管是看到或是覺得 不合情理的判決或是起訴罪名 其實問題不在檢察官跟法官身上 (我相信有恐龍法官/檢察官的存在 但要說每個法官跟檢察官都是恐龍 不太可能) 他們只能根據現有的法條 起訴或是判決而已 這才是法治 不是人治 所以一切最根本的原因都在於"法條" 而能夠修改"法條"或是增設"法條" 不用我說 各位鄉民也該知道 依照規定 誰才有增修的資格 偏偏人民選出來的立委豬公 空轉了不知道幾年 根本就是薪水小偷 所以我覺得鄉民最該譴責的 是那些拿民脂民膏的立法委員 而不是第一線面對基層的人員..... 題外話: 沒有法律相關學經歷的 都可以出來選立法委員了 然後還可以選上 這才是我覺得最荒謬的社會亂象 (有法律相關學經歷的立委 其身不正亂搞 那又是另一個層面的問題了....) 我們的立委 是為政黨跟財團服務的 不是為人民服務的 光看這幾年司法改革就知道 是為了"過去的人與事"在進行改革 不是為了"當下的人與事"在進行改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21.5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39405983.A.32A.html

10/13 12:47, 5年前 , 1F
不會用最高刑度去判喔
10/13 12:47, 1F
大哥 就算你想要用最高刑度 那也要判決確定阿 連罪名都無法成立 何來後面的刑度...

10/13 12:48, 5年前 , 2F
AI判決, 才能解決.
10/13 12:48, 2F
AI我覺得只能解決法官自由心證的問題而已

10/13 12:49, 5年前 , 3F
公共危險罪最高可處死刑 可以解決很多問題
10/13 12:49, 3F
在一堆廢死聲浪壓力下 誰敢判最高刑度? 而且以過往的案例來看 有多少罪刑是用最高刑度去判的.....

10/13 12:49, 5年前 , 4F
所以也只能改法條了嗎
10/13 12:49, 4F
是的 法條如若不改 就沒有依據 那會變成是人治 不是法治..... ※ 編輯: kk0716 (1.160.121.57), 10/13/2018 12:55:22

10/13 12:51, 5年前 , 5F
其實都是根據法條來判, 人類並不適當.
10/13 12:51, 5F

10/13 12:51, 5年前 , 6F
人類的價值, 是可以加入其他因素, 但是表
10/13 12:51, 6F

10/13 12:52, 5年前 , 7F
現看在眼裡. AI判決比較讚.
10/13 12:52, 7F

10/13 12:54, 5年前 , 8F
大水庫及公使錢不也是獨創
10/13 12:54, 8F

10/13 12:54, 5年前 , 9F
推AI的可以查查司法院量刑資訊系統的演變,
10/13 12:54, 9F

10/13 12:55, 5年前 , 10F
簡單的說,犯罪態樣和量刑因子多到你判斷式
10/13 12:55, 10F

10/13 12:55, 5年前 , 11F
寫不完的,AI會製造的比解決的問題還多
10/13 12:55, 11F

10/13 12:59, 5年前 , 12F
人民拉不下臉承認自己選了個智障
10/13 12:59, 12F

10/13 13:01, 5年前 , 13F
立法委員? 先問問人民選立委是依據什麼
10/13 13:01, 13F

10/13 13:05, 5年前 , 14F
想修法的多選不上啊 所以整天應該不是嗎?
10/13 13:05, 14F

10/13 13:05, 5年前 , 15F
那案自助餐 應該就吃得飽了啊 其他多是假的
10/13 13:05, 15F

10/13 13:08, 5年前 , 16F
這種社會矚目的案件 更需要陪審制度
10/13 13:08, 16F

10/13 13:10, 5年前 , 17F
應該當然完美啊 世界和平 連陪審都不需要吧
10/13 13:10, 17F

10/13 13:42, 5年前 , 18F
廢死聲浪?少數人吧!
10/13 13:42, 18F

10/13 16:57, 5年前 , 19F
AI好處就是直接數據放進去訓練模型就
10/13 16:57, 19F

10/13 16:58, 5年前 , 20F
好不用寫判斷式啊。。。
10/13 16:58, 2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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