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我們的"法官可不可以用AI代替?消失
※ 引述《michellehot (小廢物)》之銘言:
: 光量化就是一個問題
有甚麼問題???
我下面例子給你看 就知道什麼其他條件的量化 在我們英明的法官前面都不是問題
: 犯罪動機
隨機殺人(意識正常)
30歲男子曾文欽2012年在遊樂場廁所,將10歲方姓男童割喉致死,他落網時還嗆「在台灣
殺一、兩個人不會判死刑!」。曾男詳述犯案過程,顯示他行兇時意識正常,但法官審酌
聯合國兩公約,不得對精神或智能障礙者判死刑,維持無期徒刑原判。
隨機殺人(意識不正常)
台南市36歲男子涂嘉文被稱為「周日殺人魔」,2013年3月間,他在吸食強力膠後幻想自
己是殺手,隨機攻擊無辜路人造成1死2重傷,老農顏江雄被砍46刀當場死亡。台南地院法
官引用兩項國際人權公約,依《殺人罪》判處涂男無期徒刑。
預謀殺人(意識正常) 和家屬和解
男子黃建智於前年12月間因愛慕一名陳姓按摩女,告白求愛11次遭拒絕,竟憤而持預藏的
藍波刀狠刺對方50刀,造成陳女當場慘死。高等法院根據其精神鑑定報告,認為被告精神
病史,也無長期使用毒品或酒精跡象,因此其辯詞審洵屬卸責之虛詞,委無可採。高等法
院審酌,黃男預藏刀械在身,已屬預謀犯案,但其殺人後主動打電話報警,且留在原地等
候警方到場,且犯後配合檢警調查,態度尚可,加上被告願意賠償100萬元,已和受害者
家屬達成和解,因此判處無期徒刑。全案上訴後,最高院10日維持高院判決,判處黃嫌無
期徒刑定讞。
非預謀殺人(情緒失控) 沒與家屬和解
新北市一名郭姓男子去年到游姓妻子經營的卡拉OK店談判,要求游女撤回對他的家暴告訴
,見游女熱絡招呼林姓前男友等人,郭男抓狂持刀當眾刺死新婚不到一年的游女,再自捅
腹部倒地但獲救,法官指郭男接受精神鑑定,確認案發時很清楚自己在殺妻,郭男出庭宣
稱片段失憶,應屬狡辯,並無任何符合法定減刑的條件。不過法官認為,郭男受多重事件
挫折刺激而情緒失控行兇,並非預謀,手段殘忍但未達殘虐須判死程度,且郭男殺人後立
刻自戕,企圖同歸於盡,足見良心未泯,雖尚未與游女家屬和解,應已知悔悟。檢方上訴
認為郭男當眾殺妻、手段兇殘,造成死者家屬哀痛逾恆,且遲未誠心賠償和解,判刑15年
實在太輕,應改判死刑,最高院仍維持原判決定讞。
殺直系血親
彰化男子黃凌奇不滿外出喝酒被同居女友林玉琴叫回家,兩人爆發激烈爭吵,黃男竟負氣
抱起兩人親生的十個月大女兒,丟入高溫約七十多度的煮麵湯鍋,導致女嬰全身百分之八
十四燒燙傷,搶救四天後宣告不治。案發後黃凌奇被收押至今,社會大肆撻伐其惡行,但
檢方考量他酒後失控,僅求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定讞。
: 犯罪嚴重程度
手段殘暴(法官也認定兇殘)
去年九月高雄小港發生一起凶殺案,54歲蔡姓男子不滿大陸籍同居女友移情別戀,砍殺被
害人78刀致死。高雄地院一審判處被告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合議庭指出,被告為感
情、仇恨所蒙蔽,深陷悲觀妄想情境,以虐殺手法,殺害被害人,手段殘暴。但以「教誨
教化」角度審視被告仍有改變可能性,蔡男再犯風險相對不高,如果有完善教化處遇與適
當治療,能提高改善機會,可再度更生、重返社會。因此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手段殘暴(法官認定沒有殺人意圖)
新竹男子林春雄前年和女友黃曉雲率3名惡煞,涉押走一名14歲少女打得奄奄一息,並與
手下性侵得逞還羞辱少女「爽不爽?」、「誰的比較大」等語,少女傷重不治,林男等人
又涉殘忍焚屍滅跡,一審依殺人等罪重判5人均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但高院認定5人
沒有殺人犯意,今改依傷害致死、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判林男與手下陳哲儒無期徒刑,黃女
與共犯古志強、何文軒分別改判20至28年不等徒刑。
手段殘暴(法官認為沒有去調查嫌犯有沒有「教化可能」)
17年前新北市淡水區發生一起震驚全台的單戀情殺案,建商小開王鴻偉因追求遭拒,竟將
年輕女子撞昏後塞入後車廂,再將她砍殺176刀後棄屍,事後還企圖取巧脫罪因此被判處
死刑,最高檢認為這起死刑案件,最高法院特別排除被告有無「教化可能性」之事證調查
,違反歷年判決死刑的慣例,以及平等及比例原則,因此在今天提起非常上訴。
手段乾淨俐落
去年女大生為了挽回男友,先是找到法師作法,無效後又找上主嫌黃文進,沒想到對方不
但對她下藥迷姦,甚至殺害棄屍,手法相當兇殘,台中地院一審只判處無期徒刑,不用死
刑,全案可再上訴。
「屬輕手法加害,生前應無痛苦」台中地院認定,女大生遇害前被以藥物迷昏,應該沒有
太大的痛苦和恐懼,且瓦斯瓶加裝噴嘴悶死的手法,屬於「輕手法的加害方式」,不是最
嚴重犯罪,並無永世隔絕的必要,因此沒有判死刑,全案可再上訴。
: 你如何用電腦量化社會問題
我再來幫你補充
高學歷(台大)
「台大宅王」張彥文2014年當街狂殺林姓前女友47刀致死後吻屍,檢方起訴求處死刑,但
法院審理時因張男認罪、願賠償1200餘萬元,檢方改求無期徒刑或死刑。一審認定張男殺
人後企圖自殺殉情,藉此完全佔有女方,有邊緣性人格等障礙,但未來若接受精神、心理
治療,有教化可能,去年依殺人、侮辱屍體等罪判他無期徒刑。上訴後,高等法院今判他
21年6月。仍可上訴。
高學歷(高中德育群育成績優異...???)
女子蔡京京四年前與男友曾智忠交往,遭蔡母陳誼反對且拒絕金援,曾男竟以殺害蔡母才
能「突破困境、改變命運」煽動蔡女弒母,二○一二年五月,曾男用電擊棒擊昏蔡母,再
用膠帶封口鼻害蔡母窒息死亡,蔡女則冷眼旁觀,事後兩人還嫁禍給蔡父。
更一審認為,曾智忠與蔡京京雖惡性重大,但考量曾男讀高中時德育與群育成績優良、大
學操行成績良好,擔任軍職期間屢獲記功嘉獎,仍有教化可能,因此逆轉改判曾男免死。
最高法院刑三庭審判長陳世淙率領的合議庭認為,兩人罪行未符合《兩公約》最嚴重罪行
,判無期徒刑並無不當,昨維持更一審見解判兩人無期徒刑定讞。
高齡
前年高市發生余姓母女雙屍命案,蔡嫌與已婚的余婦發生畸戀,2014年9月14日上午,蔡嫌
趁余婦父母外出運動時,持打火機、瓦斯噴槍及一把陶瓷水果刀闖進余家縱火,余婦驚醒
看見阻止遭蔡嫌砍25刀致死,而謝女剛好目擊母親遇害過程,也被蔡嫌狂刺16刀殺害。高
雄高分院更一審判處聯結車司機蔡永清無期徒刑和死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殺余婦部分
處無期確定,死刑則撤銷發回,並經更二審重新審理後,殺女部分仍處無期徒刑。合議庭
法官表示,蔡已61歲,若服刑25年後,符合假釋規定已86歲,暴戾性格應大幅減低,對社
會危害性也不高,因此維持地院判決。
正常人
前媽媽嘴咖啡店長謝依涵被控八里雙屍命案,合議庭認為謝依涵謀財害命手段殘忍,行徑
冷血,本應與世隔離,但謝依涵犯案前素行良好,成長、求學及工作過程無不良紀錄,表
現正常,也沒反社會或病態人格,經囑託中央警察大學教授沈勝昂及台灣大學心理學系助
理教授趙儀珊精神鑑定,認為謝依涵矯正可能性高,再犯風險不高,有教化可能,應給謝
依涵自新機會,改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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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批小燈泡案法院判決 馬英九:兩公約未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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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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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公約實施後槍決人數 馬七年 33人
馬英九在一九九三到一九九六年擔任法務部長期間,一共槍決了七十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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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3:56,
05/13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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