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律師刻意幫罪犯辯護算是伸張正義嗎?

看板C_Chat作者 (大豆)時間8月前 (2023/09/08 09:25), 8月前編輯推噓33(330100)
留言133則, 31人參與, 8月前最新討論串10/12 (看更多)
※ 引述《wudishidove (鴿鴿)》之銘言: : ※ 引述《hsuans (大豆)》之銘言: : : 我這邊寫的想法其實很私人,所以如果不能接受的話就跳過就行了。 : : 首先我們提到刑法體系中跟「正義」有關的字眼,其實只有 : : 刑事訴訟法第 163 條 : : 一百個人,就會有一百種「正義」 : : 所以拿正義來作為司法攻防的標準其實是沒有意義的事情。 : 如果你只拿法律寫死的文字出來闡述其背後思想,那你可以解釋為何法律界崇尚廢死嗎?明明台灣刑法上已經寫了死刑的相關論述? : 說白了不就法律人他們的「崇高理念」已經背離大眾對法律的認知與要求? 前文很幸運沒有被噓爆所以就來回一下這篇 首先講一下私事 法理學,也就是探討法律的學問。 我念書的時候是有兩種大類 一種是自然法學派: 認為法律的制訂跟執行必須符合倫理判斷 一種是純粹法學派: 認為法律制訂就是規則,不應該作倫理判斷 再簡單一點的說法就是「惡法亦法」或「惡法非法」 在我開始接觸法理學時,我是贊同自然法學派的「惡法非法」 但是拿到學位時的想法,我反而轉變成了純粹法學派的信徒。 就像上文說的,這個社會有分工。 民主國家的民意代表制訂了法律,而法官或是司法體系所作的事情 就是根據法律的規則去執行、判決,以上以下什麼都不是。 (除了大法官解釋以外) -------------------------------- 然後,我個人覺得這邊討論法官的判決是否符合正義 跟法律界為什麼多數人主張廢死,這兩個命題基本是「無關」的。 雖然我是支持廢死的,但是我無意在c洽討論這個話題。 XD (討論百合有趣多了) : 舉例來說:國民法官制度出來,判刑都比職業法官重,還鬧到上新聞。 : 這邊也來講我私人主觀的想法: : 法律本來就是剝奪人民私刑報復後統一執行的產物,藉由第三方公正滿足被害人的報復心理,來維持社會安穩與秩序而存在。說白了法律的立足根本就是正義。 : 現存的辯護制度產生的「法律攻防」早就違背當初的設置理念了,我是不覺得所謂的抄佛經、精神行為診斷那些有任何合理性啦。 您說的是三千年前的巴比倫年代的產物。 現代法律不是這樣運作的,應報主義也不是主流就是了。 --- 以上是脫離學校已經二十多年有餘的一個女兒快小學畢業卻依然愛看U149的爸爸的 過時看法 -- 「我從高中時代就沒有看到蘿莉不推倒的經驗, 如果有,那一定是御姐,但卻被判定是蘿莉。」 http://hsuans.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7.156.17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94136326.A.691.html

09/08 09:33, 8月前 , 1F
我覺得任何規定都不可能百分百公平,只要結果有做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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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09:33, 8月前 , 2F
對沒做公平都算有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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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是程序公平,例如檢辯雙方的武器公平這樣 ※ 編輯: hsuans (118.167.156.179 臺灣), 09/08/2023 09:40:58

09/08 09:45, 8月前 , 3F
對,有這個程序最終應該也能達到所謂正義,就一個過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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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09:45, 8月前 , 4F
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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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09:46, 8月前 , 5F
法律拿來給別人用的 vs 法律拿來給我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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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09:49, 8月前 , 6F
推你 廢死太多種 有廢死的支持舔共死刑哩 你算理性了
09/08 09:49, 6F

09/08 09:51, 8月前 , 7F
惡法亦法就是因為惡法沒打到自己身上,所以有辦法裝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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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09:51, 8月前 , 8F
高說一堆狗屁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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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09:57, 8月前 , 9F
符合我喜好的就是正義,不符合的就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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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09:57, 8月前 , 10F
如果會影響到我就是惡法,哪怕是闖紅燈被開罰單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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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0:00, 8月前 , 11F
純粹法學派最大問題是既然完全依法來那為什麼不擺台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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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0:00, 8月前 , 12F
直接根據輸入輸出來判決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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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那個年代沒電腦啊。 --- 我舉個例子 現在奧運有許多項目,紀錄完全是比「數字」 100M跑幾秒,跳多高,這些都是精確到小數點後三位的數字。 以現代的技術當然這些數字都是用儀器或電腦測出來的。 但是,當古代的奧運會時可沒有這種設備 以前的人比賽跑就是單純找裁判認定輸贏 那你會覺得「因為古代賽跑是用人當裁判,現代應該保持傳統不應該用機器嗎」 不會嘛。 ※ 編輯: hsuans (118.167.156.179 臺灣), 09/08/2023 10:08:29

09/08 10:05, 8月前 , 13F
能這樣當然最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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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0:06, 8月前 , 14F
因為實務上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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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0:08, 8月前 , 15F
最後就是為了社會的多樣性,不會有這麼壁壘分明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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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0:09, 8月前 , 16F
各種面向都盡可能吃進去,折衝調整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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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0:10, 8月前 , 17F
當然可以啊,只要立法有過就來電腦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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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0:11, 8月前 , 18F
有的不是做不到,是做了問題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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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0:11, 8月前 , 19F
你在公三小 都說擺台電腦就好當然不用保持傳統了阿 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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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0:12, 8月前 , 20F
遲早會改成讓機器人執法的,比起讓恐龍法官胡說八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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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0:12, 8月前 , 21F
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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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0:12, 8月前 , 22F
因為人不是純粹的機械啊,而且法律本來就是個因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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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0:12, 8月前 , 23F
宜、還要依照當時環境去與時俱進的(雖然修改調整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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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0:12, 8月前 , 24F
較慢、但一部分是因為一但立法/修改 影響就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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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0:12, 8月前 , 25F
法官通通開除掉就好 反正你們不覺得自己需要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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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0:13, 8月前 , 26F
但修改法規這件事不是司法系統(檢、院)的權責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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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0:14, 8月前 , 27F
對國家來說養法官應該比養電腦貴,可以的話當然想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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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0:15, 8月前 , 28F
AI判決不是不可能,只是眼下條件跟環境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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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0:17, 8月前 , 29F
很多反對制度的都會說"那幹嘛不放台電腦",但實際上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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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0:17, 8月前 , 30F
反正還是那樣,沒有那麼壁壘分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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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0:17, 8月前 , 31F
機械法官可行但人類是否能接受這個判決也是問題,例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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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0:17, 8月前 , 32F
台電腦說你要死那你就必須死,這就是AI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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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0:17, 8月前 , 33F
比起國民法官我還比較期待電腦判決能夠試行,要說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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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0:17, 8月前 , 34F
哪個劃時代的東西沒出現過爭議的?有爭議就來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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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0:17, 8月前 , 35F
最後就適者生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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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0:17, 8月前 , 36F
電腦還沒有人好用,等有比人好用的電腦,而且成本比人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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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0:18, 8月前 , 37F
除了部分情況下提釋憲以外,基本上就是依照法規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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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56 則推文
09/08 10:55, 8月前 , 94F
還是說是不是自然法學做法要看 是不是基於"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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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1:00, 8月前 , 95F
我提廢死只是想舉例:你所謂的純粹法學依照規則就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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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1:00, 8月前 , 96F
錯,可是實際上職業法官的思想差異會導致實務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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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1:00, 8月前 , 97F
這樣其實就脫離你所謂的「法官只需客觀判決」說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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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1:01, 8月前 , 98F
我是藉由這樣來反駁你的純粹法學論點,不是要談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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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1:16, 8月前 , 99F
那AI電腦怎麼判斷證據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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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1:18, 8月前 , 100F
惡法亦法,是看多一堆假道學真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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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1:25, 8月前 , 101F
憲法解釋的制度就是有吸收自然法學派的觀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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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1:29, 8月前 , 102F
很難跟台灣人解釋啦,每個都想私刑。先推一下,避免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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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1:29, 8月前 , 103F
面有人噓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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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1:30, 8月前 , 104F
這麼長一串才想到自己釘一個草人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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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1:33, 8月前 , 105F
我只想說 噓是不會爆的(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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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2:04, 8月前 , 106F
應報主義就不符合社會普遍真實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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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2:07, 8月前 , 107F
我涉略不深,所以一直不懂為什麼法律能跟價值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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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2:07, 8月前 , 108F
切割,你在創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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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2:07, 8月前 , 109F
法律時不是一定會有價值判斷嗎?難不成是猴子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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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2:07, 8月前 , 110F
機生出的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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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2:07, 8月前 , 111F
因為價值會變動,法條不會隨時變動 ,要等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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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2:13, 8月前 , 112F
惡法亦法養出納粹之後就已經是過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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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2:17, 8月前 , 113F
我認為實施ai審判的先決條件是廢死啦,因為ai先不論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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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2:17, 8月前 , 114F
主的養法,優點就在於內在獨立不受外在環境干擾,阿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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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2:17, 8月前 , 115F
點就是難以歸責,既然不能歸責又可能誤判,那死刑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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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2:17, 8月前 , 116F
能被ai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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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2:17, 8月前 , 117F
除非現在主流聲音大喊:我們接受ai可能殺錯人,殺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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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2:17, 8月前 , 118F
也是死刑存在必要的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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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2:17, 8月前 , 119F
但大部分人根本不敢這麼誠實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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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2:19, 8月前 , 120F
高死刑標準的現在我覺得是存廢兩派的折衷點,當然兩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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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2:19, 8月前 , 121F
都在努力把人往自己這邊拉近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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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2:21, 8月前 , 122F
@henry1234562 實務見解是確保法律解釋的統一及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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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2:21, 8月前 , 123F
的一致性,只要有文字就有解讀空間,法就是這麼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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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2:21, 8月前 , 124F
09/08 12:21, 124F

09/08 12:39, 8月前 , 125F
你可以原諒殺人犯不代表別人可以
09/08 12:39, 125F

09/08 12:45, 8月前 , 126F
現在大法官可以用憲法法庭推翻最高院審判
09/08 12:45, 126F

09/08 12:45, 8月前 , 127F
你說的這些已經毫無意義了
09/08 12:45, 127F

09/08 12:46, 8月前 , 128F
司法幻夢已經破碎 該面對現實
09/08 12:46, 128F

09/08 14:32, 8月前 , 129F
我認為最大問題在於法律判決是否該添加感性的部分欸,
09/08 14:32, 129F

09/08 14:32, 8月前 , 130F
如果沒有那純粹判斷給AI執行沒問題,但實際上就是不可
09/08 14:32, 130F

09/08 14:32, 8月前 , 131F
能,同樣為殺人,理由原因等多方考量都會照成不同判決
09/08 14:32, 131F

09/08 14:32, 8月前 , 132F
,這就是把感性添加的狀況,AI有辦法做到嗎?以及同樣
09/08 14:32, 132F

09/08 14:32, 8月前 , 133F
說詞犯後態度差異都有可能照成判決不同了
09/08 14:32, 13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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