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律師刻意幫罪犯辯護算是伸張正義嗎?

看板C_Chat作者 (就說姊姊好可愛)時間8月前 (2023/09/07 10:13), 8月前編輯推噓50(533116)
留言172則, 37人參與, 8月前最新討論串2/12 (看更多)
討論這問題前,要先定義什麼是正義,不過理論上的法庭三方關係追求的正義是不同的 一般人心中的正義大概是發現真實讓該受罰的人受罰,阿這工作就是檢察官的,代表國家追 訴犯罪發現真實 律師的正義只有保障程序讓被告不受違法的國家權力侵害跟盡實質辯護義務為被告謀求利益 ,如果無罪辯駁就是讓被告不被關,如果是有罪就謀求關少一點,如此而已 法官的正義則是依雙方提出的東西做公正的判決,而不是檢察官的接棒者的角色 另外提個有趣數據(來源是博恩某隻影片,我沒特別查他的來源),人民對司法是不信賴的 ,普查的結果是只有三成人覺得法官判決公平 然,把調查對象縮減成實際上過法庭的人,結果變成有六成覺得法官公正,所以恐龍法官沒 這麼多啦,亂源還是媒體喜歡放大某些個案啦 -- 「這次轉學結束後,我就要回老家和那女孩結婚了」 「別擔心,這次的臨海學校很安全,絕對不會被敵人發現的」 「這裡就由我擋著,你就去好好享受暑假吧」 「我還是第一次像這樣和大家暢談學園祭的事呢」 「我只能先在電話裡和你說這些,等見面再詳談學園祭的事吧」 「咦?這個時間會是誰來了……是耶誕老人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50.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94052813.A.B46.html

09/07 10:15, 8月前 , 1F
另外那個四成484包含統神
09/07 10:15, 1F
地院就素質差異最大的地方,有超認真的法官跟很隨便那種,反正不升的最大,叫被告去上 訴審在叫救命

09/07 10:17, 8月前 , 2F
其實國民法官某些程度上...是一種甩鍋,就讓民眾認識到
09/07 10:17, 2F
阿就實現民眾覺得“我上會更好”的想法阿w,反正抽到記得去體驗看看啦,也許會對司法 有自己的看法而不是隨媒體起舞

09/07 10:17, 8月前 , 3F
所以有國民法官~不過看第二案...還需慢慢提升素質!
09/07 10:17, 3F

09/07 10:17, 8月前 , 4F
「原來恐龍就是我自己」的殘忍事實XD
09/07 10:17, 4F

09/07 10:17, 8月前 , 5F
上過法庭應該還要細分,被告者、提告
09/07 10:17, 5F
你這樣放的話會變成一邊要死刑或是賠大錢一邊要無罪才會覺得法官讚吧XD

09/07 10:17, 8月前 , 6F
新聞跟八卦板功不可沒
09/07 10:17, 6F

09/07 10:18, 8月前 , 7F
至少我接觸的律師都一副等著看笑話的心態在看待這制度
09/07 10:18, 7F
對大多數司法人來說,支持的政策應該是法律常識放入國民義務教育中當重點一環,開始思 考才是司法更接近人民的核心

09/07 10:18, 8月前 , 8F
真正讓人不滿的是某些自稱人權律師的那群吧
09/07 10:18, 8F

09/07 10:18, 8月前 , 9F
樓上沒錯啊@@"笑人是恐龍沒想到自己是小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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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0:19, 8月前 , 10F
然後主動接幫鄭捷這類殺人犯辯護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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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十六條人民的訴訟權就寫在那==,任何人都需要律師,我覺得亂源還是媒體啦

09/07 10:19, 8月前 , 11F
國民法官真的很好笑 一般人對職業法官都不信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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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0:19, 8月前 , 12F
還指望國民法官能夠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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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0:19, 8月前 , 13F
翁茂鍾這個案件足以解釋台灣司法不受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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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還是陷入個案性質阿,全世界司法抓個案都有東西可以講,比這個根本沒意義 ※ 編輯: VVinSaber (101.9.50.15 臺灣), 09/07/2023 10:20:21

09/07 10:20, 8月前 , 14F
某人權律師還收錢開課教人怎麼當國民法官 現在又回頭
09/07 10:20, 14F

09/07 10:21, 8月前 , 15F
痛罵國民法官制度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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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0:21, 8月前 , 16F
人民喜歡說法院認證 也喜歡說恐龍法官 司法不公
09/07 10:21, 16F

09/07 10:21, 8月前 , 17F
處在一個信任與不信任司法的疊加態中 很奇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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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0:21, 8月前 , 18F
光正義這玩意要討論 大概比女生的群組分支還多
09/07 10:21, 18F

09/07 10:22, 8月前 , 19F
連基本法學常識都沒有 當什麼國民法官 不然你把法學
09/07 10:22, 19F
立法目的是讓各行各業的人參與,當然沒有常識也是一種意見(笑)

09/07 10:22, 8月前 , 20F
概論丟進義務教育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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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0:23, 8月前 , 21F
別提鄭捷了 上篇才有講現行犯的 鄭捷還不是一堆說等判決
09/07 10:23, 21F
案件不只是有罪無罪問題,也有刑度問題R 有沒有共犯?有無誰唆使?這些也是重要的發現真實的一環捏? 之前有一個買賣輪迴不給錢還三小的通緝犯的照片還搞錯人ㄋ

09/07 10:23, 8月前 , 22F
我不能參加,既便參加了也有高概率會被檢辯雙方以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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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0:23, 8月前 , 23F
出來前他都是無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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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0:23, 8月前 , 24F
因素拒卻(攤手 不過當觀察員是OK的
09/07 10:23, 24F
我也不行,所以還是支持大家多體驗啦嘻嘻

09/07 10:23, 8月前 , 25F
台灣鯛對公不公正的判斷基準就是合不合自己的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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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0:24, 8月前 , 26F
贏了就法院認證,輸了就恐龍法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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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0:24, 8月前 , 27F
國民法官就你行你上,後面換你被灌爆臉書,一袋米
09/07 10:24, 27F

09/07 10:24, 8月前 , 28F
扛幾樓。但若堅持看網路風向執法應該能把球踢回去吧?
09/07 10:24, 28F

09/07 10:24, 8月前 , 29F
反正被告席上的又不是我,他的死活跟冤不冤關我什麼事
09/07 10:24, 29F
※ 編輯: VVinSaber (101.9.50.15 臺灣), 09/07/2023 10:25:14
還有 108 則推文
還有 22 段內文
09/07 11:47, 8月前 , 138F
如果是有量化標準,那何必叫說服,如果要叫說服,那也不過
09/07 11:47, 138F

09/07 11:47, 8月前 , 139F
是針對另一種比較專業的人格特質去表演而已
09/07 11:47, 139F

09/07 11:49, 8月前 , 140F
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互相喊價的地方 法官律師只不過是大家拿
09/07 11:49, 140F

09/07 11:49, 8月前 , 141F
來使用的道具而已
09/07 11:49, 141F

09/07 11:49, 8月前 , 142F
09/07 11:49, 142F

09/07 11:55, 8月前 , 143F
要這樣說的確也行,我剛剛也有在想這個問題
09/07 11:55, 143F

09/07 11:55, 8月前 , 144F
不過確實就是自從要推動國民法官法之後,就連地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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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1:55, 8月前 , 145F
署也開始在開教檢察官如何做肢體語言、做簡報的課
09/07 11:55, 145F

09/07 11:55, 8月前 , 146F
程,去學習怎麼與國民法官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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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1:55, 8月前 , 147F
我自己認為在司法資源已經很吃緊的狀況下,還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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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1:55, 8月前 , 148F
這些不論在法庭內、外,都是比以往還耗費成本的規
09/07 11:55, 148F

09/07 11:55, 8月前 , 149F
劃...就希望能達到國民法官制度所要追求的目的囉QQ
09/07 11:55, 149F

09/07 11:56, 8月前 , 150F
法院又不是站在正義之上喬事 檢察官還比較有可能
09/07 11:56, 150F

09/07 12:02, 8月前 , 151F
這三小二分問法? 裁量權受外部條件影響的機率本來就
09/07 12:02, 151F

09/07 12:02, 8月前 , 152F
不可能為零啊 把辯證門檻降低耍猴戲當道 只是讓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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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2:02, 8月前 , 153F
陡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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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2:12, 8月前 , 154F
這種時候只要微笑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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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VVinSaber (101.9.50.15 臺灣), 09/07/2023 12:14:29

09/07 12:23, 8月前 , 155F
只要有一個老鼠屎 白的都可以變黑的 但反過來說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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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2:23, 8月前 , 156F
民對司法的期望是高的 所以麻煩不要再出現老鼠屎
09/07 12:23, 156F
你跟神燈精靈許願吧XD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 編輯: VVinSaber (101.9.50.15 臺灣), 09/07/2023 12:26:01

09/07 12:41, 8月前 , 157F
一般民眾覺得有問題的應該不是指律師幫那一邊辯護,而是明知
09/07 12:41, 157F
你的明知是什麼意思,律師有在現場看被告殺人嗎==

09/07 12:41, 8月前 , 158F
道這個人犯罪例如殺人卻還拼盡全力硬要辯護到無罪,這絕大部
09/07 12:41, 158F
無罪辯駁可以從不同層面討論,構成要件無罪(沒有做)阻卻違法(我是為了避難or防衛) 跟罪責能力(我當時能不能辨識自己行為)來看 沒有人是上帝,發生什麼事都是證據說話 還有很多都會勸做認罪大家都比較省事啦,但當事人覺得要拼無罪當然是拼無罪阿,律師就 是為了被告利益辯護,被告都要打無罪了你辯護人能不打喔== 判決有無罪是看法官

09/07 12:41, 8月前 , 159F
份民眾都會覺得莫名其妙吧?
09/07 12:41, 159F

09/07 12:46, 8月前 , 160F

09/07 12:48, 8月前 , 161F
真實世界沒上帝視角 只有記者警察放的風向自以為有罪
09/07 12:48, 161F

09/07 12:49, 8月前 , 162F
你不會知道那是否為頂罪羔羊或背後是有威脅幕後黑手
09/07 12:49, 162F
※ 編輯: VVinSaber (101.9.50.15 臺灣), 09/07/2023 12:59:44

09/07 13:09, 8月前 , 163F
受外部條件影響叫風險? 我倒覺得不就是本質?
09/07 13:09, 163F

09/07 13:12, 8月前 , 164F
如果不是為了被外部影響,不就是AI(或是換個說法,量化函數
09/07 13:12, 164F

09/07 13:12, 8月前 , 165F
)判定至上就好了? 要法官幹麻
09/07 13:12, 165F

09/07 13:15, 8月前 , 166F
就像下篇說法官要中立客觀機械化,與鄉民有別。我倒是認為
09/07 13:15, 166F

09/07 13:15, 8月前 , 167F
法官還有飯碗就是靠主觀、自由心證、不機械化
09/07 13:15, 167F

09/07 13:17, 8月前 , 168F
法官是會比一般人不易犯連規則都搞錯的問題,但規則內的裁
09/07 13:17, 168F

09/07 13:18, 8月前 , 169F
量心證我看都是同一回事啦
09/07 13:18, 169F

09/07 14:02, 8月前 , 170F
國民法官記得是匿名的 不會被爆破啦
09/07 14:02, 170F

09/07 17:36, 8月前 , 171F
確實啊 台灣一堆白痴人民被白痴媒體洗腦 毫無查證能力
09/07 17:36, 171F

09/08 11:00, 8月前 , 172F
六成覺得公正的不就都是勝訴或有利的一方?
09/08 11:00, 172F
文章代碼(AID): #1a-J7Dj6 (C_C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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