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簡單的整理我的論點
: ◆ From: 220.134.201.196
: 推 PHMJ:所以我在上一篇的推文是說"不符合事實的就不是好照片" 03/15 02:15
: → PHMJ:這件事情..商業攝影以商業做考量..所以呈現的不是所謂的fact 03/15 02:16
: → PHMJ:但他成功的達到商業目的後..卻不是好照片?那應該如稱呼呢? 03/15 02:17
: → PHMJ:很抱歉沒有足夠的知識與您論述..只是提出一些疑問.. 03/15 02:20
你的問題很難,我目前沒有信心也沒有足夠知識解決。
ok 假使我接受成功的照片和好照片是等價的,所以那要怎麼幫商業攝影解套?
首先,某些成功商業攝影作品的對象的確不符合TLP之下的事實。
那對我來說這的確不是好照片,但是這樣會不一致。
如果我要死守論點,現在想到的解套的方案有三個:
1.將商業攝影從攝影中排除,有另外一個價值系統,好比說繪畫會更適合商業攝影。
2.修改事實的定義,接受fictionism的說法,fictionism是這樣的,
他們認為孫悟空有一根金箍棒是真的,是因為有一套小說西遊記中有記載。
所以在西遊記中,孫悟空有一根金箍棒是真的。
3.跟1.差不多,不過去掉的部分只有拍攝對象不是事實的那些商業攝影。
這三個方案老實講都非常爛,他們都既不是最簡化,
而且又都是只為彌補而彌補的方式。
2可能比較有機會,我想到的方式是去重塑照片的真值條件,
將裡頭的truth擴充解釋為truth in fiction,但是這樣的做法是打迷糊仗。
除非這做法有更多的解釋能力,目前很粗糙的評估大概是這樣。
那現在唯一的選項就是我要放棄成功的照片和好照片是等價的,才能捍衛我的說法。
你接受嗎?
因為成功失敗和好壞的價值量度方式似乎是不同的,但是有沒有天差地遠,
或是只差一點,我不敢講,也不曉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201.196
※ 編輯: aletheia 來自: 220.134.201.196 (03/16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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