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簡單的整理我的論點

看板photo作者 (cOnJeCTuRe)時間15年前 (2009/03/16 23:20), 編輯推噓8(8013)
留言21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15 (看更多)
: ◆ From: 220.134.201.196 : 推 PHMJ:所以我在上一篇的推文是說"不符合事實的就不是好照片" 03/15 02:15 : → PHMJ:這件事情..商業攝影以商業做考量..所以呈現的不是所謂的fact 03/15 02:16 : → PHMJ:但他成功的達到商業目的後..卻不是好照片?那應該如稱呼呢? 03/15 02:17 : → PHMJ:很抱歉沒有足夠的知識與您論述..只是提出一些疑問.. 03/15 02:20  你的問題很難,我目前沒有信心也沒有足夠知識解決。 ok 假使我接受成功的照片和好照片是等價的,所以那要怎麼幫商業攝影解套?  首先,某些成功商業攝影作品的對象的確不符合TLP之下的事實。  那對我來說這的確不是好照片,但是這樣會不一致。    如果我要死守論點,現在想到的解套的方案有三個:  1.將商業攝影從攝影中排除,有另外一個價值系統,好比說繪畫會更適合商業攝影。  2.修改事實的定義,接受fictionism的說法,fictionism是這樣的,   他們認為孫悟空有一根金箍棒是真的,是因為有一套小說西遊記中有記載。   所以在西遊記中,孫悟空有一根金箍棒是真的。  3.跟1.差不多,不過去掉的部分只有拍攝對象不是事實的那些商業攝影。  這三個方案老實講都非常爛,他們都既不是最簡化,  而且又都是只為彌補而彌補的方式。  2可能比較有機會,我想到的方式是去重塑照片的真值條件,  將裡頭的truth擴充解釋為truth in fiction,但是這樣的做法是打迷糊仗。  除非這做法有更多的解釋能力,目前很粗糙的評估大概是這樣。    那現在唯一的選項就是我要放棄成功的照片和好照片是等價的,才能捍衛我的說法。  你接受嗎?  因為成功失敗和好壞的價值量度方式似乎是不同的,但是有沒有天差地遠,  或是只差一點,我不敢講,也不曉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201.196 ※ 編輯: aletheia 來自: 220.134.201.196 (03/16 23:39)

03/17 00:55, , 1F
其實我並沒有不接受你的說法..相反的我認同你的說法..
03/17 00:55, 1F

03/17 00:56, , 2F
但因為認同的過程..我產生一些疑慮..只是想知道更多一點而已
03/17 00:56, 2F

03/17 00:57, , 3F
畢竟這方面也不是我專長..也謝謝你回答了問題..
03/17 00:57, 3F

03/17 01:15, , 4F
好照片有很多標準 成功的照片也有很多標準 兩者怎麼等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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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01:16, , 5F
廣告公司的人拍了一張很有張力的照片--好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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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這張照片不符合客戶的品牌定位--不是成功的照片
03/17 01:17, 6F

03/17 01:18, , 7F
你的推論真的是讓人匪夷所思阿?
03/17 01:18, 7F

03/17 01:19, , 8F
你還要先定義"好"跟"成功"在定義上相同 才有等價的可能吧~
03/17 01:19, 8F

03/17 01:19, , 9F
不過前提是忽略標準選擇這問題
03/17 01:19, 9F

03/17 01:22, , 10F
所以最快的方法就是放棄"符合事實為好照片的必要條件" 最快
03/17 01:22, 10F

03/17 02:12, , 11F
Boyen你真的很寶耶 完全看不懂論證的方式
03/17 02:12, 11F

03/17 11:39, , 12F
是阿 我完全看不懂未明確定義名詞的無厘頭論證~
03/17 11:39, 12F

03/17 11:44, , 13F
你在談的等價又到底是哪一種等價?
03/17 11:44, 13F

03/17 17:50, , 14F
那甚麼叫無厘頭?
03/17 17:50, 14F

03/17 17:55, , 15F
你要這樣玩 反正就一起來胡搞嗎
03/17 17:55, 15F

03/18 09:14, , 16F
詭辯?
03/18 09:14, 16F

03/19 20:03, , 17F
這篇有點奇怪, 所以你不知道自己所說的好照片是什麼?
03/19 20:03, 17F

03/19 20:07, , 18F
很明顯你的目的是為了「捍衛你說法」, 而不是「討論」
03/19 20:07, 18F

03/19 20:07, , 19F
而我實在看不出來你的說法有什麼值得捍衛的必要...
03/19 20:07, 19F

03/20 10:23, , 20F
這篇是對PHMJ的回答而已
03/20 10:23, 20F

03/20 10:25, , 21F
討論的話 其他幾篇中有了
03/20 10:25, 2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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