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簡單的整理我的論點
※ 引述《dehors (punctum cæcum)》之銘言:
: ※ 引述《aletheia (cOnJeCTuRe)》之銘言:
: : 我大略的整理我的論點,
: : 不好意思,我是不是表達的太不清楚了?
: : 1.基於真理符應論的立場(事實上我是一種Tarski-style的想法)
: : 我認為
: :
: : 符合事實(fact)才是好照片的必要條件。
: : 這的同義是說:不符合事實的就不是好照片。
: : 但這並不是說:符合事實就是好照片。
: : 有人問甚麼是事實?如何判斷事實?我想那是另外的一些問題。
: : 為了簡化起見,就當我們都知道甚麼是事實吧。
: :
: : 有興趣的話可以參考SEP的fact條目:
: : http://plato.stanford.edu/entries/facts/
: : 我用的fact是Wittgenstein的TLP裡面的fact
: 看到這裡,我突然明白為什麼你在第一篇回應裡頭就自己先把後現代那套拿出來
: 嚴打嚴防一番,因為這是你的理論的硬核所在。一旦被質疑,你的立論便將全盤
: 遭遇困難。我不想用哲學界在本體論上的爭論的來批評你的論點,因為我猜你應
: 該非常清楚所有爭論的相關脈絡,畢竟看起來你的哲學應該讀得不錯。
: 我只想說,用「事實」來作為「好照片」的必要條件,這邏輯本身就是缺乏事實
: 基礎的。另外,所謂的「事實」是怎麼被建構出來的,就是個更有趣的問題了。
要討論事實是甚麼這邊我就不奉陪,一樣西哲版也是歡迎討論。
所以我在之前乾脆就說我的事實是TLP裡面的 這樣比較好應付
No, 照片有個很重要的功能,那便是判斷甚麼是真的?
在很多狀況下,我們常常把照片當作一些判斷的真值條件,
這就是我說為什麼符合事實是好照片的必要條件。
: : 2.照片沒有任何的內在內容(internal content),
: : 簡而言之就是照片沒有任何的內涵可言,無論叫它攝影內涵,藝術內涵等等。
: : 一個資訊載體只要有85%心智正常的觀者重述其資訊都非常類似,
: : 那他提供了穩定的內容。
: : 這邊的資訊當然只限於那些bearer的資訊,
: : 而不帶有任何觀者的感情或一些其它的內容。
: : 這是我之前提過的external/internal的區分。
: : 坦白說,照片辦的到嗎?不,我認為是辦不到的,那我的論證還是成立。
: : 那自然語言辦得到嗎?可以,每個念過老人與海的正常人,
: : 都能夠大略的重述相同故事內容。
: 這一點,你的例子本身就有問題。每個唸過老人與海的人,他所印象深刻的細節、
: 重新陳述故事的方式、對整體結構的掌握,都不一樣;但每個人都知道那是老人與
: 海的故事,儘管每個人對這個故事(及其脈絡,例如作者、出版社...等)的認識
: 都不相同。
: 照片也一樣,一張志玲姊姊的照片,大多數台灣人都知道那是志玲姊姊。但是有的
: 人關注他的服裝首飾的品牌,有的人關注志玲姊姊的身材或臉蛋,可能也有少數人
: 會去關注這張照片的打光方式。但不論如何,人們知道那是一張志玲姊姊的照片。
: 那麼,什麼叫做「穩定的訊息」?照片辦得到嗎?在我看來,至少在溝通的系統中,
: 照片辦得到,而且其穩定性甚至可能大於文字敘述。許多認知心裡學研究認為人類
: 對圖像的記憶能力比文字更強。即便是文字,在解構主義的討論中,也已經大量地
: 討論了文字本身的延異特性;因此,語言或文字是否能比圖像或照片提供更穩定的
: 溝通,我個人是持質疑的看法。
我區分過internal/external了
你講的不同處都是來自external side, 那一開始就被我排除了
如果說你反對internal/external的方式 這我可以理解
有些人會認為這是完全不可分的
但是這樣會馬上使得攝影討論陷入all other things being equal的困境中
當然 或許這對藝術創作並不是很大的問題 不過這會使得藝術評論有嚴重的難題
: : 3.如果照片沒有內在內容,那麼照片本身不提供任何東西與攝影語言相關。
: : 主要的論證在這篇:
: : #19kxcQ5u
: : 這篇引起了一些誤會,基本上,echo成功的說服我接受照片可能作為溝通的媒介,
: : 當然這是一種低品質的溝通,或是比較原始的溝通方式。
: : 如果降低標準的話,那我也認為攝影語言是成立的。
: : 不過攝影語言當中絕對不可能包含來自照片的任何東西,這是我論證的結論。
: 接著討論溝通的品質。我想你應該讀過Habermas吧。理想的溝通情境需要多少前提,
: 才得以保證溝通的品質,我想你應該知道。溝通的品質高低,對我而言,仰賴的是
: 溝通媒介的效力,以及溝通場域對該媒介的耦合程度。
: 舉例來說,在攝影版討論邏輯,其耦合程度就很低,因為哲學邏輯的在這裡沒幾個人
: 懂,也未必想懂。在這種情況下,溝通品質就很低。但是在攝影版討論幾張照片,大
: 家就都很進入狀況,也興味盎然;那麼,溝通的品質就很高。
No, 我沒念過哈伯瑪斯
我對Continental tradition 和 Continental philosophy的理解只到M. Scheler
因為個人先天的天資不好 所以對Continental tradition的接受度非常非常低
你講的我大概了解 個人所想的只是表達出 我有一種完全不一樣的觀點
這看法能成功的被人辯護 並且至少說得通
至於有人說我在貶損學科 這就完全是一種誤會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43.62
推
03/16 19:07, , 1F
03/16 19:07, 1F
→
03/16 19:08, , 2F
03/16 19:08, 2F
→
03/16 19:13, , 3F
03/16 19:13, 3F
推
03/16 19:29, , 4F
03/16 19:29, 4F
推
03/16 20:47, , 5F
03/16 20:47, 5F
→
03/16 20:50, , 6F
03/16 20:50, 6F
→
03/16 20:50, , 7F
03/16 20:50, 7F
→
03/16 20:51, , 8F
03/16 20:51, 8F
→
03/16 20:51, , 9F
03/16 20:51, 9F
→
03/16 20:51, , 10F
03/16 20:51, 10F
推
03/16 20:54, , 11F
03/16 20:54, 11F
→
03/16 20:55, , 12F
03/16 20:55, 12F
→
03/16 20:55, , 13F
03/16 20:55, 13F
→
03/16 20:55, , 14F
03/16 20:55, 14F
→
03/16 20:55, , 15F
03/16 20:55, 15F
→
03/16 20:55, , 16F
03/16 20:55, 16F
→
03/16 20:59, , 17F
03/16 20:59, 17F
推
03/16 20:59, , 18F
03/16 20:59, 18F
→
03/16 21:00, , 19F
03/16 21:00, 19F
→
03/16 21:00, , 20F
03/16 21:00, 20F
推
03/16 21:04, , 21F
03/16 21:04, 21F
推
03/16 21:11, , 22F
03/16 21:11, 22F
推
03/16 21:12, , 23F
03/16 21:12, 23F
推
03/16 21:13, , 24F
03/16 21:13, 24F
→
03/16 21:13, , 25F
03/16 21:13, 25F
→
03/16 21:14, , 26F
03/16 21:14, 26F
推
03/16 21:14, , 27F
03/16 21:14, 27F
推
03/16 21:16, , 28F
03/16 21:16, 28F
推
03/16 21:20, , 29F
03/16 21:20, 29F
推
03/16 21:21, , 30F
03/16 21:21, 30F
→
03/16 21:21, , 31F
03/16 21:21, 31F
→
03/16 21:22, , 32F
03/16 21:22, 32F
→
03/16 21:23, , 33F
03/16 21:23, 33F
→
03/16 21:23, , 34F
03/16 21:23, 34F
→
03/16 21:24, , 35F
03/16 21:24, 35F
推
03/16 21:24, , 36F
03/16 21:24, 36F
→
03/16 21:25, , 37F
03/16 21:25, 37F
推
03/16 21:26, , 38F
03/16 21:26, 38F
推
03/16 21:27, , 39F
03/16 21:27, 39F
→
03/16 21:28, , 40F
03/16 21:28, 40F
→
03/16 21:28, , 41F
03/16 21:28, 41F
推
03/16 21:28, , 42F
03/16 21:28, 42F
→
03/16 21:29, , 43F
03/16 21:29, 43F
→
03/16 21:29, , 44F
03/16 21:29, 44F
→
03/16 21:30, , 45F
03/16 21:30, 45F
→
03/16 21:30, , 46F
03/16 21:30, 46F
→
03/16 21:31, , 47F
03/16 21:31, 47F
推
03/16 21:35, , 48F
03/16 21:35, 48F
→
03/16 21:36, , 49F
03/16 21:36, 49F
→
03/16 21:37, , 50F
03/16 21:37, 50F
→
03/16 21:37, , 51F
03/16 21:37, 51F
推
03/16 21:41, , 52F
03/16 21:41, 52F
→
03/16 21:41, , 53F
03/16 21:41, 53F
推
03/16 21:44, , 54F
03/16 21:44, 54F
推
03/16 21:56, , 55F
03/16 21:56, 55F
→
03/16 22:40, , 56F
03/16 22:40, 56F
推
03/17 09:18, , 57F
03/17 09:18, 57F
→
03/17 09:19, , 58F
03/17 09:19, 58F
→
03/17 17:49, , 59F
03/17 17:49, 59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