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鯨吞億萬:一個大馬年輕人,行騙華爾街與
書名:鯨吞億萬:一個大馬年輕人,行騙華爾街與好萊塢的真實故事
原文書名:Billion Dollar Whale The Man Who Fooled Wall Street,
Hollywood, and the World.
作者:Tom Wright, Bradley Hope.
譯者:林旭英
ISBN:7352869800501
2019年10月17日 電子版
心得:
這本書是少數標題就已經講完全部內容的書,
就一個大馬年輕人行騙華爾街與好來塢的真實故事,
這點很有魯賓遜漂流記的風格,哈哈哈哈。
那為什麼還要讀這本書呢?
我個人的答案是:我想看看細節,我想看他到底是怎麼做到的。
實際上這也是書本的主要功能:用便宜的價格在狹小的空間塞入大量的資訊,供人參閱。
故事的男主角,一個真實的大馬人物,名為劉特佐,
他跟前馬來西亞首相納吉·阿都拉薩一起快快樂樂的掏空了馬來西亞,本書完。
就如同標題寫的...對,這本書的內容真的就是這樣。
但是,我還是推薦各位讀這本書,
尤其是在這個講求效率、人們喜歡三分鐘學會XXX、看YOUTUBER整理的資料的年代,
有很多在細節中的神妙就這樣被省略與忽略,從此細節中的魔鬼可以為所欲為。
至少以我個人來說,我在看了本書前就看過劉特佐的報導,也看過別人的書評,
但是在我看完這本書後,我感受到了很多前所未有的,強烈的衝擊感。
這本書有很多值得一提的地方,
例如說,第二十章,劉特佐曾贊助一部電影叫做《華爾街之狼》,
而這部電影就是在介紹金融掏空。
而且《華爾街之狼》的參考人物,
Jordan Belfort(被判刑22個月,已出獄),
一看到劉特佐就說:「無論這個出錢的人是誰,他的錢一定是偷來的。」
如果說一部電影可以以金融掏空為主題,
這代表金融掏空不是量子力學或高等數學那種複雜而讓人難以理解的機制,
甚至劉特佐的(前)同行可以馬上斷定他就是個騙子。
那為什麼劉特佐還是成功了掏空了馬來西亞,
他還是成功地得到了私人郵輪、私人豪宅跟私人飛機?
一個強而有力的解釋是:因為做決策的人都不用付出代價,
第五十一章,付出代價的是馬來西亞的國民,他們被迫背上了高達七十五億美元的負債,
也就是兩千兩百多億台幣,蓋兩三座發電廠都綽綽有餘了。
(給大家參考一下,核二的建造費用是六百三十億台幣)
這些錢原本要讓馬來西亞發展,結果卻是卻被用在完全相反的方向。
但是那些做決策的人有沒有付出代價呢?
劉特佐雖然被美國抓到了,不過他已經用七億美金跟美國和解,
高盛銀行以及其他銀行有被罰錢,但是基本上是股東的損失,銀行的高階主管不痛不癢。
沒錯,高盛就是那個參與了雷曼兄弟金融海嘯的高盛銀行,
高盛銀行(還有瑞意銀行)在金融海嘯後都困於景氣低迷,為了追求績效,
為了賺取高額的仲介費,選擇對劉特佐這樣形跡可疑的人給予通行。
這就好像一個小偷偷了保時捷被抓後,
為了彌補在監獄服刑時的損失,決定再去偷法拉利,
唯一的差別在於小偷會入監,高盛銀行則是讓股東代替他們入監。
而這樣的不平等,也強烈衝擊著民主的價值,
畢竟馬來西亞可是個民主國家,納吉首相可是人民投票上去的,兩次,
高盛銀行所屬美國,美國妥妥的是個民主國家,
瑞印銀行所屬瑞士,瑞士也妥妥的是個民主國家。
結果呢?
馬來西亞負債多了七十五億美金,這些銀行的股東們還要幫忙繳罰金。
順帶一提,
台灣也有許多掏空的案子,像是慶富案就是其中之一,
光是慶富案就讓台灣公股銀行損失了一百五十億新台幣,
當然,台灣妥妥地是個民主國家。
搞了半天民主國家的國民一樣被當韭菜割,
民主牌韭菜,真不知道味道有沒有比較香。
介紹到這,我有個先行的小結論:
就是錢最好自己管,如果你要給別人管理你的資產,
務必要確定不會出現他決策後、賺錢他能分一份,賠錢只有你賠這種鳥事。
因為這樣他一定會壓大注,例如說去拉斯維加斯 ALL IN 一個號碼,
3%的機率,他會變成投資之神,領到大筆獎金,
97%的機率,股東(你)幫他付錢,他沒有損失。
最後,我要講一下純粹的推測,也就是完全屬於我個人的猜想:
我在猜,雖然劉特佐跟首相納吉快快樂樂地掏空了馬來西亞,
但劉特佐可能不只是為了錢,可能是想證明自己,而他完全不會其他事情。
因為你看,絕大多數的人,都沒辦法用一句話概括他的一生,
例如說我之前有看了介紹曾國藩的書-《先求穩,再求奇:曾國藩的內功與外功》,
裡面就細細講了曾國藩對上司、對下屬、對家人等等,
或著更久之前看的《看我的眼睛》-一本事業有成的亞斯伯格症患者的自傳,
用了許多章節描述他的朋友、就學、父母、事業、妻子跟孩子。
但劉特佐就可以用一句話概括:-鯨吞億萬:一個大馬年輕人,行騙華爾街與好萊塢,
說真的是很可悲,一個人整個人生就騙子兩個字。
而且劉特佐還很愛吃肯德基,拜託你不用掏空馬來西亞也能吃肯德基啊。
所以這會讓我想到另一個問題,
我們那麼努力地捍衛著自己的錢,到底是為了想花在什麼地方上呢?
喔,我只是提出問題,我想答案因人而異。
總而言之,這是一本警世之書,
掏空這種事情,以前發生過,現在在發生,
而看過了鯨吞億萬的讀者們,
可以藉此瞭解掏空,瞭解民主牌韭菜,瞭解國家間的角力,
瞭解為什麼權力跟責任的不對等會造成大問題。
那或許,或許可以在未來阻止掏空案發生,
可以做到真正的由人民作主,可以守住錢包,
可以用錢去做想做的事,可以真的掌握自己的命運的一部分
....或著至少不用當那個幫銀行繳罰金的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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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也有寫到,第五十章:
雷曼兄弟那次的金融風暴 高盛繳五十億罰金
這次劉特佐掏空馬來 高盛又要繳罰金
兩次相隔十年,都是股東付錢
誰會說美國不是民主國家? 可高盛銀行就是美國的啊,所以?
所以我還是建議大家親自去看這本書,很多細節我這邊只能提一點精要,
我也不可能推文一個問題,我就去翻書一次,翻完再說哪裡有提到這段。
去看,才深深地感受到,
原來民主國家(大馬、美國、台灣)的居民"也"有那種濃濃的
韭菜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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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這裡是我打錯了,少打字 感謝指正
原本是要說 參與雷曼那次的金融海嘯的 高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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