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為了填飽肚子而食肉和基於娛樂所以釣魚
呃...這篇很難回的原因是因為它牽涉到道德,於是乎就很難搞
道德問題可以從規範倫理學or後設倫理學切入, 前前後後大概就20種主義= =
=====以上廢話分隔線=====
所以我從動物權的角度切入
動物權是倫理學衍伸出來的學說(算是應用倫理學), 台灣在這方面起步很慢
在歐美大概已經起步3.40年了
動物權算是義務論(認為有絕對的道德;傾向於由行為本身的角度判斷行為的對錯)理論
如果是從動物權的角度來看
動物權者會認為我們應該讓動物"免於受到痛苦.以及剝削"
ex 反對速食店那種為了快速生產肉食而幫動物打營養針的做法
不過動物權對於人類不能對動物如合的主張尚未劃分出一個明確的界線
因為有人主張說讓有神經系統的動物免於受到痛苦.剝削(包含生存.自由權的剝奪)
光是這裡就有很大的爭議: 該保護較發達神經系統的?還是有神經系統的?
"較發達的神經系統"這條界線很難訂出來
但是目前最無爭議的是哺乳類動物
軟體&節肢動物則尚有爭議
前面拿石頭樹木那些作類比的因為它們沒有神經系統(目前是這樣判斷)
所以不在動物權理論的範圍
那應該是環境/森林學家的事了
如果是為了生存而吃魚(不吃會死;沒別的可吃), 動物權者會認為這沒問題
如果是為了娛樂, 主張魚類也應被保護的動物權者就會認為這樣是錯的
因為人們"可以"從事某樣行為不代表他"有權"從事這樣的行為
恩就這樣
我只能用各種的主義來回答你
而無法告訴你哪個一定對對或錯
因為並沒有一個規範倫理學的道德學說能夠完整地規範人們的行為而不具有缺陷
不過就像一些版友有提到"過失殺人"跟"蓄意"殺人的不同而會有不同判刑
其實我們的社會是比較偏向由義務論來判斷的
所以我會以為在這個社會上所生存的絕大多數人會認為
為了生存而吃魚& 為了娛樂而釣魚 是有差別的
ps- Animal Rights Frenquently Asked Questions 很好看
裡面是作者對於其他人對動物權所提出的質疑的辯駁; 有些地方很嗆,很好笑囧
x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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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一下推文;本人由於才疏學淺,忘了還有環境倫理學
如果就環境倫理學來看; 為了娛樂而釣魚而對魚類造成了不必要的傷害
這也是在道德上錯誤的; 故前面的"砍樹";砍樹拿來製紙沒有錯, 但是濫墾
在道德上就是錯誤的
※ 編輯: dirtymosher 來自: 140.112.237.17 (04/22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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