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辯] 煙害防制也許正義,卻不公平

看板ask-why作者 (  )時間15年前 (2009/02/28 00:33), 編輯推噓5(7217)
留言26則, 10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3 (看更多)
我個人不抽煙,也非常討厭二手煙、討厭煙槍親友 但是,也是有很多有品味、懂尊重別人的煙槍 他們能自制,能尊重別人 除了很近距離講話,不然不會發現他也是煙客 煙害防制的上綱好像變成一種正義、文明 可是背後確有很多違反等量原則的思維 如果說一件傷害健康的嗜好品 需要課徵種稅、貼上醜陋的血腥圖片標籤、隱匿低調的販賣 那酒精飲料是不是該比照? 打線上遊戲是不是該比照? 檳榔攤是不是該照辦? 比方說掛網達八小時,就強迫遊戲廠商要播放網路成癮時,精神病發、猝死 這類的宣導的影片 如果說傷害生命、傷害公德(功德)就要被禁止 那是不是所有肉販、冷凍肉品 保鮮膜上都要貼上動物被支解的圖片 或是立法禁止吃肉? 因為養殖場的惡臭是環保議題之敵 天下大小惡如是 唯獨抽煙被如此『重懲』 其他的怎麼不下刀? 這是真善?還是偽善? 是德政? 還是虛德? 還是說,我們的世界以經文明到 大家勇於向不良舉動討伐 抽煙只是第一的被砍頭的~以後我們會砍檳榔、賭博、網路遊戲商、肉品業 讓台灣邁向高道德、萬夷來朝的沈香裊佛天府之國? 傲視其他沈溺慾望的『不文明國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1.5.201

02/28 00:47, , 1F
酒精、線上遊戲、檳榔 普通狀態下並不會造成他人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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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00:48, , 2F
抽菸的爭議在於自己爽卻會害到週遭的人 所以舉例不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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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00:50, , 3F
那三者所造成的間接傷害沒有菸味直接傷害來得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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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看之下的確明顯,可以把煙害獨立出來處置 但是若站在廠商 - 消費者的角度來看,也是如此嗎? 煙害法規不是定了很多條件 允許不傷害他人權益下,可以吸煙 但為何還要被徵重稅?被貼上不堪入目的圖片? 照你所言,如果能確保抽煙不傷害周遭,那是不是該把上面的待遇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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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相較之下 抽菸在大眾心裡就會比那三者還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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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00:52, , 5F
至於肉品業那只是為了生存的必要惡(先不想吵素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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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煙也是很多創作、研究必要之惡呢 儘管都是沒有也不會死人,但換句話,是不是有就該死呢? 討論看看

02/28 00:53, , 6F
但是抽菸這件事可就不是如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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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Ycat1911 來自: 220.141.5.201 (02/28 01:11)

02/28 01:26, , 7F
要"不傷害不吸煙人權益" 是需要砸大錢去買設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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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負壓抽煙室 空氣清淨機... e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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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上根本不可行 最可行的考量還是阻止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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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換個想法 假設台灣像是澳洲那樣地廣人稀 相信也不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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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菸害防治法 現在的法律是考慮人口和能分配到的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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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在人多資源少的地方就一定要被迫犧牲一些個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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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觀點很棒,從這種現實比對利害去思考 如果當初立法時的法理是這樣考量,那的確沒話說 不過,為何不乾脆列為違禁品呢? 這樣不是更能伸張此觀點的效益? 雖然目前景氣不好,煙品又貴,出現了參加戒煙門診省煙錢的潮流 的確也間接促成全民無煙的趨勢 ※ 編輯: Ycat1911 來自: 220.141.5.201 (02/28 01:43)

02/28 02:25, , 13F
我是覺得創作與研究並非人類共通的必要惡 所以就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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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言 他們的惡反而顯得"不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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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稅的話其實不是只有菸 酒的稅也滿重的 只是不是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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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在消費者身上 但是酒商當然會把稅轉移到價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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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09:46, , 17F
不列為違禁品是因為稅收太可觀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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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13:33, , 18F
吸菸造成的社會負擔有多大你不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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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制訂需要嚴謹考慮很多律理,樓上既然如此仇惡 那你是不是贊成全國飆車族一律就地正法 以表台灣道德高尚? 況且我今天不是不贊成煙害法,是覺得很粗糙 值得討論 ※ 編輯: Ycat1911 來自: 220.141.15.123 (02/28 14:24)

02/28 22:36, , 19F
先承認你根本就是煙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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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00:31, , 20F
樓上這種討論方式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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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03:49, , 21F
這個,樓上也是在另一篇文章噓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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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19:20, , 22F
噓歸噓, 重點是噓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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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14:33, , 23F
驚!!! booth大竟然會出現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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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19:37, , 24F
如果你嗆色情業我會支持你,抽菸這種害人害己的事就免了
03/02 19:37, 24F

03/02 19:37, , 25F
查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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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23:24, 5年前 , 26F
酒精、線上遊戲、檳榔 https://nox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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