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思辯] 煙害防制也許正義,卻不公平
※ 引述《Ycat1911 ( )》之銘言:
: 我個人不抽煙,也非常討厭二手煙、討厭煙槍親友
: 但是,也是有很多有品味、懂尊重別人的煙槍
: 他們能自制,能尊重別人
: 除了很近距離講話,不然不會發現他也是煙客
: 煙害防制的上綱好像變成一種正義、文明
: 可是背後確有很多違反等量原則的思維
: 如果說一件傷害健康的嗜好品
: 需要課徵種稅、貼上醜陋的血腥圖片標籤、隱匿低調的販賣
: 那酒精飲料是不是該比照?
: 打線上遊戲是不是該比照?
: 檳榔攤是不是該照辦?
: 比方說掛網達八小時,就強迫遊戲廠商要播放網路成癮時,精神病發、猝死
: 這類的宣導的影片
: 如果說傷害生命、傷害公德(功德)就要被禁止
: 那是不是所有肉販、冷凍肉品
: 保鮮膜上都要貼上動物被支解的圖片
: 或是立法禁止吃肉?
: 因為養殖場的惡臭是環保議題之敵
: 天下大小惡如是
: 唯獨抽煙被如此『重懲』 其他的怎麼不下刀?
: 這是真善?還是偽善? 是德政? 還是虛德?
: 還是說,我們的世界以經文明到
: 大家勇於向不良舉動討伐
: 抽煙只是第一的被砍頭的~以後我們會砍檳榔、賭博、網路遊戲商、肉品業
: 讓台灣邁向高道德、萬夷來朝的沈香裊佛天府之國?
: 傲視其他沈溺慾望的『不文明國家』?
只是因為剛好反對者少而己.
有一個老笑話是這樣:
二十年前, 在商店裡, 年青人會很大聲的說「給我一包Marlboro香煙!!」
然後很小聲的說「還要一盒保險套...」
現在, 剛好相反.
時代的潮流是人為推動的, 順著潮流的阻力總是最低.
煙的確是壞處大於好處, 因此推動反煙活動時,
「健康」的大旗一揮, 煙友們只能乖乖低頭.
當然也會有人覺得「so what? 沒煙沒酒的, 要健康有屁用?」
不過很可惜, 法律是站在阻止自殺行為那一邊的.
所以法律在訂定時, 沒幾個人會站在吸煙者這一邊.
不吸煙的人訂立一堆看似很有效的反煙法令, 成效如何, 我個人很好奇.
我高中的時候, 同學們為了不想看到七星上面的「吸煙有礙健康」字樣,
只買水貨不買公賣局的, 我只知道這樣會助長走私, 沒見過有人因為這些字戒煙的.
訂立法令的人有點活在自己的世界, 有的人連煙盒長啥樣都沒仔細看過,
有的人買好看的煙盒來裝, 印恐怖圖片的效果完全喪失.
健康捐也是很莫名其妙的事情,
是因為抽煙的人用了比較多的醫療資源?
還是因為抽煙的人讓別人必須使用醫療資源?
如果是第一個原因, 那為什麼不乾脆在身份證上面蓋個章, 然後就醫自費額加個二百塊?
如果吸煙者生病, 證實是吸煙引起, 那健保就不給付, 不是更直接?
假設我現在要做尼古丁水當殺蟲劑, 買兩包煙去泡水, 請問健康捐是要給蟲用的嗎?
如果是第二個原因, 那豈不是讓吸煙的人大搖大擺的對別人說
「我己經預付錢給你看醫生啦, 吸二手煙吸到生病也不用擔心, 我有付錢了」
「我捐給國家醫療系統的錢比你還多! 是捐喔! 不是繳喔!」
不管從哪個角度來看都不對勁.
煙害防治法是一個很奇怪的法令, 不抽煙的人也許覺得跟他無關,
但是, 此例一開, 以後訂立相關法令就簡單了.
像是狐臭防治法或腳臭防治法->三人以上室內辦公場所禁止發出臭味, 違者罰款.
酒害防治法->三人以上室內辦公場所禁止喝酒, 以免別人也想喝.
網害防治法->三人以上室內辦公場所禁止連線玩網路遊戲, 以免大家都在玩.
煙害防治法其實有很多漏洞, 而且訂定得太清高.
大家應該都有看過報導, 101的員工要花很多時間到外面抽煙,
是員工的工作效率重要, 還是守法重要?
有一個報導是, 某個德國公司開除一個不抽煙的員工, 理由是「不合群」.
以後這種類似的例子在台灣也可能發生.
辦公室抽煙的人佔多數的時候, 抽煙的人是你上司的時候, 抽煙的人是優秀員工的時候,
法律的力量有多少, 我很好奇.
看過Friends的人也許有印象, Rachel的上司因為要抽煙, 就跟另一個員工去吸煙區,
然後就決定讓那個員工去參加展覽, 這種事情會不會發生? 一定會.
尤其是法律定的越多, 只會增加煙友的革命情感,
跟老闆一起抽煙的人, 與守在辦公室的人,
當表現差不多的時候, 誰在老闆心裡的份量比較高?
抽煙的人可以忍著不抽, 不抽煙的人就是不抽, 其實是很不公平的.
我不知道為什麼要訂一個法律讓煙友增加感情.
感謝收看, 離題了, 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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