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立專法真的是歧視嗎?已回收

看板WomenTalk作者 (星星徹夜未眠)時間7年前 (2016/11/29 12:28), 編輯推噓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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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就幾條路 1.先立同性伴侶法等民意接受後修民法(或立同婚專法) 這十幾個已立法的國家都走過的路...絕對是可行的 不過我覺得啦,只讓同性有同居能力實在是對異性戀太不公道了 如果要設伴侶法應該也是修到民法裡面就好 畢竟現在蠻多國家是同居意願>結婚意願的 又不像以前只有男生可以賺錢。 女的也可以獨力扶養小孩了~ 2.先立同性婚姻法再修(或不修)民法 既然都是婚姻 根本就和民法婚姻那邊相似度太高 繼承也是通通用民法的... 說真的沒必要,要這樣立法我覺得浪費力氣 3.直接修民法 一步到位,省時省力,需承受保守派的壓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5.120.20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80393732.A.A58.html

11/29 12:29, , 1F
4 加強醫療體系 完全治療有性向障礙者 幫助他們走出一時
11/29 12:29, 1F

11/29 12:29, , 2F
的徬徨
11/29 12:29, 2F

11/29 12:30, , 3F
一樓你這樣當心被桶ㄟ^^"
11/29 12:30, 3F

11/29 12:34, , 4F
娘娘腔男孩實驗性治療C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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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12:36, , 5F
那研究者一直宣稱的成功矯治案例,後來上吊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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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12:49, , 6F
本來就應該有結婚法和伴侶法,同性異性同時適用,不然只有
11/29 12:49, 6F

11/29 12:49, , 7F
結婚選項,實在有點狠
11/29 12:49, 7F

11/29 12:50, , 8F
如果只讓同性有伴侶選項,只讓異性結婚,......我覺得很蠢
11/29 12:50, 8F

11/29 13:02, , 9F
研究者矯正了行為 但沒辦法矯正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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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13:02, , 10F
兩相衝突之下真的很痛苦 悲劇
11/29 13:02, 10F

11/29 13:03, , 11F
矯正好像用錯地方 換成改變好了
11/29 13:03, 11F

11/29 13:06, , 12F
我也想要伴侶法,不想要只有婚姻枷鎖的選項
11/29 13:06, 12F

11/29 15:54, , 13F
1樓正解
11/29 15:54,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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