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R: [問題] 誤判作為反對死刑的理由的條件

看板W-Philosophy作者 (想飛)時間14年前 (2010/01/28 06:37), 編輯推噓15(1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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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1Yoshi (寂寞上圍35E(♀))》之銘言: : ※ 引述《juotung (想飛)》之銘言: : : 我很早就針對這一點質疑過你,在你的腦袋裡,似乎容不下除了你的小眾專業 : : 以外的東西。基本上,糯米諾和你有相同的毛病,講起話來分析兮兮,常常掐 : : 頭去尾節錄我的話來鞭,只是你更等而下之,因為糯米諾至少有認真看我的文 : : 章,你則是連抄都會抄錯。當然,我覺得抄錯這件事跟你的能力的關係不大, : : 而跟你的人品較為相關。傲慢就像鬼遮眼一樣,真的要注意這一點。 : 唉呦,很簡單嘛。跟你認真過之後,我發現你不值得我認真嘛。至於抄錯的事 : 情....可能你就只有這個勉強可以拿來說嘴,所以一直說吧。我之前就提醒、 : 回應過了,你自己的文章也「錯誤地」使用了「嚴刑峻法」(據你所堅持,正 : 確版本是「嚴刑峻罰」)歐! : 先不論到底在前面的脈絡下,「嚴刑峻法」或「嚴刑峻罰」的差別是不是很重 : 要。如果說我抄錯你講的話如果是一件很糟糕的事,那麼,你連自己講的話都 : 能抄錯....這要怎麼形容?你該怎麼辦?你要怎麼自處? : 你讓我想到2004年敗選不認輸的連戰,在台上自比高爾的故事。有些人就是可 : 以蠢到這樣子自打嘴巴,還可以站得直挺挺、講話大聲聲。 從你不斷的做「類比」這件事 就可以看出你對這個世界的理解有多麼的粗疏 因為你對我不熟悉 對我講的議題、描述的現象也不熟悉 使得你不得不把我、把我講的議題、把我描述的現象類比成你熟悉的事物 藉此來遮掩你其實一無所知的事實 例如把法院裁判類比成球賽、把我類比成連戰、二二八歷史的冷酷旁觀者等等 證明你懂的真的不多 你真正涉獵的領域 其實反而是你拿來做類比的東西(喻依) 而不是你要評論的對象(喻體) : : 「掐頭去尾」這件事,嚴格的來說並不能怪你們,因為這是你們採取的方法上 : : 的先天限制,若不是這樣,你們根本無從下手,邏輯、形式的操作,是容不下 : : 歷史、容不下脈絡、容不下作者的。因此,我會對糯米諾說:「我跟你討論的 : : 是整個法律的現象;你跟我討論的卻只是我說的這三句話。」最後,除了拿這 : : 堆精簡(?)後的東西天馬行空的透過邏輯加工以外,你們也沒有其他的把戲 : : 了。邏輯的抽象性造成一種你似乎懂很多的假象,實際上則是一無所知,所質 : : 疑、所提出的問題,多半也是無病呻吟,沒有實際上的意義,唯一的意義,就 : : 是作為頭腦體操之用。當然,最恐怖的一點是,你可能也不在乎你的推論是否 : : 符合事實、把符合邏輯當真理本身。 : 我一直以為像你這樣子講話不清不楚,其實是比較容易的。我是看不見把話講清 : 楚和包容歷史、脈絡以及作者,之間有什麼必然的衝突。不過我倒是看到你,或 : 你這樣的人,以包容歷史、脈絡以及作者為藉口,閃躲迴避別人的質疑以及自己 : 說法顯然的問題;而說到底不過只是無謂的自尊心作祟,不肯認錯罷了。 : 此外,有一點我前面也有提到過。這種把自己說的話當屎一樣的不負責任態度, : 跟人品是有關的。 : 你可能得好好想想這件事:一個包容歷史、脈絡以及作者的語句,和該語句是否 : 有真值或是否無法判斷其真值,兩者之間沒有必然的關連。 : 一樣,照往例,我仁慈地丟給你一些關鍵字,有興趣可以去多讀點書: : "contextualism" 這點倒是你誤解了 「講話不清不楚」這一點 是對你而言 對其他人來說則未必 事實上我私下也收到許多板友的信 除了為我叫好之外,也有幾個提到了他們對我的文章沒有理解上的困難 反而是對你的文章疑問重重 你兇巴巴、沒禮貌 所以這些批評、質疑你都沒福氣看到 我和你不一樣的是 我不會因為他們這樣說就自以為講話「很清楚」 這叫謙虛、也叫謹慎 其實我說的「不清不楚」、「模糊」,並不是你說的那種「講話不清不楚」 而是說出的話,必須要誠實的反映你對你要說明的東西的理解的實況與把握的成數 你的格局小,不過就是要理解幾行字、幾個抽象化的概念、幾個理想化的假設情境 所以外顯的文字犀利、乾脆、一副無後顧之憂、胸有成竹的樣子 這是可以理解的 不過,如果你要理解的東西是十分複雜的真實現象與社會議題 問題就不會這麼單純了 韋伯就不是在先定義清楚「資本主義精神」的狀況下 去研究資本主義精神所型塑的現象的 這也無礙其研究的價值 「文藝復興時期」也不是先有清楚定義、再去依據定義做資料取捨的 「巫女獵殺」也不是先有清楚定義、才去取捨資料的 這些概念,與其說是某種定義 不如說是一堆證據例示出來的印象更為貼切 既然是印象 本來就是鬆動的 它本身就是一堆亂七八糟的東西堆砌起來的 他的定義,也不能脫離這些基礎去理解 拿去做嚴格的邏輯操作意義並不大 這是一種你不了解的研究方法 嗯,或許應該說,這是一種你尚無法有意識的操作它的研究方法 還有,如果你真的懂你丟的那個字背後所指涉的論述群 而不是只是看到我寫「語境」兩個字就對號入座 或不是只是查過字典、看過他人口水評斷過這個概念 更不是只是「拿這個字的定義」做過一下分屍操作的話 我倒是不妨可以給你一些指導 否則就算了吧 時間很寶貴的 : : 最明顯的例子,就是試圖用各種天馬行空的可能性來臆測我的話,卻對於直接 : : 問問我到底是何意思興致缺缺。 : 你以為你是誰?你以為你丟出的那些大便句子是有多深邃艱難的意思?你以為 : 你自己很不凡很複雜很有深度,一個句子就要別人像追明星一樣追著問嗎?你 : 以為你是Proust? : 別傻了啊。 : 你只是一個平凡的,學習過法律學的人而已啊。像你這樣的凡人,把話講清楚 : 、站在聽話者角度講不需要每一句都讓人想提問的話,本來就是與人對話起碼 : 的誠意表現。 : 問?每個句子都問,先不論你到底是什麼東西、誰有那麼多功夫....就單論若 : 真這樣搞,你受得了嗎?糯米諾和我不過有時挑幾個句子問,你就受不了了, : 開始扯什麼方法論啦、人品啦....開始哭么了,不是嗎? : 問咧。你最應該做的事情是坐在鏡子前面,好好地、認真地、坦誠地問問自己 : 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人。要做到跩兮兮等著別人問,靠得是累積、靠得是實力 : 啊。你還沒到那位置,就先擺那麼大的譜? : 別傻了。妖西我什麼等級的人物沒見過? : 我說,你就是只是一個愛翹二郎腿,愛擺譜的三腳貓啊。 我想 如果你面對一個可以問的人 都問不出個所以然的話 那我很懷疑你讀死書可以讀出些什麼實在的東西出來 說我愛擺譜? 你有看過蘋果跟你解釋萬有引力定律、貓跟你解釋測不準原理的嗎? 想懂這個世界 你得放下你的身段、自己想辦法找答案 : : 讀語境、讀脈絡被你說成「三腳貓把戲」。的確,在清晰度上,如果要跟你那 : : 種方法比起來,是比較不清晰沒錯,但是,你這的清晰是以簡化問題作為代價 : : 的。你的方法只適用於十分簡單的問題,無力去處理複雜的、全面性的評估問 : : 題。我就是其中一個受害者,為了讓你的方法可以處理,你扭曲了多少我的說 : : 法?(這種分屍論述法,你倒是洋洋得意、沾沾自喜)。然後,你又把這個問 : : 題丟給我,原來,讓你無法順利的歸類與簡化,這還是作者的錯。讀者也未免 : : 太好當了。說到底,這是你對於複雜性的無知與對於確認事實的無能而已。 : 相信我,比我腦子複雜的人很少滴。而我腦子複雜,一個目的就是為了瞭解這 : 個複雜的世界。不過,講到「複雜性」,你要不要去涉獵一點關於這個詞在數 : 學、心智哲學、物理學、計算機科學....等脈絡裡的意涵啊? : 面對這世界的複雜,我從不敢打狂語。我沒像你一樣,一頭覺得自己對「複雜 : 性」很瞭解,另一頭嘲笑別人對「複雜性」無知。 我想是人的腦子都很複雜的 我也說過了啊 我覺得你複雜,但並不嚴謹 好比 我隨隨便便丟了「複雜性」三個字 你就可以扯一堆數學、心智哲學、物理學、計算機科學... 講了一大堆 就是不會針對問題 要不要我教你一下? 首先 你可以先看看我這個人是學什麼的、有過什麼背景 嗯,我學過法律、也實際碰過許多案子 這是條好線索 你可以針對這個線索,來解讀一下我所說「對複雜性的無知」是什麼意思 看些現實的東西 免得你一直在「複雜性」這三個字上鬼打牆 還不夠? 問啊。 看來,愛擺譜的,說是你也沒錯呢。 : : 「把對象當一個獨特的對象」,這件事,對你來說似乎是難了點。虧我還刻意 : : 避免使用專業術語、避免把專業術語專業的用,就是不希望自以為什麼東西都 : : 懂的你太快以為你懂了,多思考、多看、多讀,不要那麼快下結論,可惜這個 : : 方法還是無法奏效,你根深蒂固的偏見,加上自以為是的傲慢,要你懂你所屬 : : 小眾以外的獨特東西,是難了點。 : 如果講話像你這樣不清不楚又打死不認錯的三腳貓真的是小眾,那我應該會日 : 子過得快活很多才是。 少耍點嘴皮吧。 : : 讀語境、讀脈絡,是要下功夫、花時間的,因為這意味著在你下結論之前,你 : : 必須盡可能全面性的去接觸一切與對象有關的所有文字、事物。這種方法,並 : : 不清晰,把對象與和對象有關的事物還原成一堆亂七八糟的東西並不是什麼令 : : 人舒服的事,但這是唯一你可以全面的接觸它的方法。Proust並不好懂,但如 : : 果你花時間下功夫,你或許也能體認到他的文字精準到令人嘆為觀止。它並不 : : 清楚,但它更精準。而你所謂的清楚呢?「清楚到不需要花功夫一再解釋」? : : 嗯,太好了,你的清楚和自以為懂,在外觀上有著驚人的相似呢。至少這個討 : : 論串到目前為止,你質疑我的問題,沒有一個是我的問題,而都是打擊錯誤, : : 你應該去檢討你自己在方法與態度上的問題才是。說穿了,你只是不斷的希望 : : 把我一勞永逸的歸類到某個已知的類型裡去罷了。這種獨斷、武斷,本身對於 : : 真理的追求就是有害的。 : 真理?你確定你講的「真理」可以對映我腦袋裡的「真理」嗎? : 喔,我忘記了。汝等唯我自閉兒,所謂語境、脈絡,從來就只是僅屬於「你」 : 的玩意兒。不可分享,他人不可進入、捕捉與理解。 這點其實並不奇怪 你只是對這種東西有莫名的敵意 你很喜歡給我關鍵字要我看書 我也來如法炮製一下 如果你認為你可以隨意進入他人的語言、捕捉與理解某種共通的東西的話 你不妨去看看Andy Warhol的東西 在他的作品中最有名的大概是這個 http://www.mediasphere.com.tw/andy-warhol/ 這種沒有原作、沒有主題、沒有深度的東西 正適合拿來隨意「進入」、拿來在腦中理解(複製) : 你看起來跟我一樣是寂寞的人。不過,你看來比我個性害羞膽怯,卻也比我傲 : 慢自大,所以才總是會被動地渴望別人主動進入你的脈絡、語境領域裡,對瞭 : 解你進行有耐心的嘗試。只是,當別人真的進去時,你又因為各種莫名其妙的 : 原因鬧脾氣,一邊把想進來的人罵一頓然後推出去,一邊又嚷著「你們怎麼都 : 不進來瞭解我?」。 我寂寞不寂寞? 我想,如果你真的知道我的生活的話,你大概不會做這樣的猜想。 如果你是寂寞的人 那倒是建議你少跟人嘔氣 會有幫助的 還有 你以上描寫的小說情境稍嫌不夠精彩 不妨看看我以前寫的#3873 : 觀察你那麼久,你是一個眼中沒有「尊重」、一個對自己很寬容的人。你只是 : 想利用別人滿足你,比方說,當明星給人眾星拱月的幻夢罷了: : 「酒童,你好棒!」 : 「酒童,快告訴我你的洞見是什麼!」 : 「酒童,我們都很蠢,請大師進一步開釋!」 : ....諸如此類。 我想 如果大家看到你文章裡那些情緒字眼 他們應該也會把上面你說我的這堆話 原封不動冠在你頭上 「我可是妖西哎!」、「妖西我什麼等級的人物沒見過?」、 「你就是只是一個愛翹二郎腿,愛擺譜的三腳貓啊!」 「尊重」? : : 霧裡看花毋寧是正常現象,大家背景差異如此大,如果居然可以無障礙溝通, : : 那才真的有鬼。我以前就說過了,你以為的那種文字清晰,實際上是你在小眾 : : 裡打滾、互相近親繁殖下的錯覺罷了。換句話說,你是錯把小眾彼此間歧見少 : : ,誤當文字本身歧義小,然後,再把討論上的清晰度,混充論述是否命中問題 : : 的精準度,說到底,究竟為什麼(你的那種)清晰的討論是發現真理或解決問 : : 題的前提,我想,你也欠大家一個解釋:這到底是必要的真理前提、還是,只 : : 是你個人的美學偏好? : 如果你想說的是,我為什麼不選擇說話不清不楚作為語言呈現的主要方式,而 : 選擇,或許看起來比較笨拙,但至少誤解空間小的語言呈現方式,那麼,我的 : 答案簡單說有幾個: : 一、這至少反映了在態度上的文責承擔。 : 二、掌握真理的一個前提是表達該真理的語言載具本身的意涵是清楚的。而所 : 謂清楚,在此尤其必須和「自以為清楚」作出區分。至於是否自以為清楚 : ,這是一個經驗問題。 : 三、個人美學偏好。 : 換你了。請告訴我,講話不清不楚又要如何作為發現真理或解決問題的前提? ^^^^^^^^^^^^ 提醒你,你又再次誤解人了 : 你說啊。 : 你說啊。 : 我量你說不出來的啦。 很簡單啊 你連真理是啥都不知道 又如何知道發現真理得經由什麼特定的方法? 你熟悉的那種方法 只是某群人的一種嘗試而已 -- 法律的亂源: 法官想當神 白癡想當法官 神想裝白癡 http://blog.yam.com/juotu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168.147 ※ 編輯: juotung 來自: 118.167.168.147 (01/28 06:51)

01/28 21:04, , 1F
哪群人?要不要講清楚一點?
01/28 21:04, 1F
你想要知道 可以有禮貌的請教我 「禮貌」,懂嗎?

01/28 21:32, , 2F
已經流於兩人鬥嘴了...為什麼不回信箱...
01/28 21:32, 2F
我想 最好的作法是板主出來說一下 如果他認為妖西那樣的指名道姓人身攻擊的行文用詞是可以的 那就一次說清楚 告訴我這個板就是允許人身攻擊的 改名叫西洋哲學恨板算了

01/28 21:57, , 3F
無聊
01/28 21:57, 3F

01/29 01:24, , 4F
無聊..
01/29 01:24, 4F

01/29 09:45, , 5F
無聊
01/29 09:45, 5F

01/29 14:03, , 6F
我對於私下收到許多版友來信當做理由這點,感到十分有趣
01/29 14:03, 6F
這不是理由 我完全無意把這個當作「我是對的」的證據(你把我想得太淺了) 我只是告訴妖西這個事實存在 很多人不願意跟他有瓜葛 他聽不到反對他的意見

01/29 17:10, , 7F
這一篇就比較清楚了。下次記得用這樣的方式說話吧。
01/29 17:10, 7F

01/29 17:20, , 8F
不過,如果你有能力的話,還是針對最後那部分多講一點吧。
01/29 17:20, 8F

01/29 17:27, , 9F
雖然我還是覺得你壓根沒能力回應,就像這篇就是一個例證。
01/29 17:27, 9F

01/29 17:28, , 10F
「我只是用你不知道的方式發現真理或解決問題」....科科
01/29 17:28, 10F

01/29 17:29, , 11F
你應該說:「我只是一直都用你無法掌握語意的方式在說話打
01/29 17:29, 11F

01/29 17:29, , 12F
字。」
01/29 17:29, 12F
你還是弄錯了我的意思 我是說「你聽不懂你的小圈圈以外的人的話」 我的意思是 聽不懂,這不是說話的人(我)的問題 是聽話的人(你)的問題

01/29 20:09, , 13F
我猜"類比"是一件你並不熟悉的事情。
01/29 20:09, 13F
你可以多說一點

01/29 22:32, , 14F
其實啊...相較之下我比較支持酒桶耶...我覺得妖西有點糟
01/29 22:32, 14F

01/29 22:38, , 15F
我覺得你以前的文章很好 只是後來你在跟妖西的鬥嘴當中失
01/29 22:38, 15F

01/29 22:39, , 16F
去那種趣味的感覺了 這是我的想法啦
01/29 22:39, 16F
因為這幾篇的目的就是跟他鬥嘴啊 主要是凸顯他的人身攻擊傾向

01/30 02:29, , 17F
被樓上那種連標點符號都不懂得用的傢伙說糟糕....好像應該
01/30 02:29, 17F

01/30 02:29, , 18F
不需要太難過吧。
01/30 02:29, 18F

01/30 16:48, , 19F
喔天啊 你看看 還說你不糟 就是這樣子渾身帶刺的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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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16:49, , 20F
因此我認為說你是個沽名釣譽、愛好虛榮的人也並不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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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23:23, , 21F
刺要長得像我這樣並不容易歐。要不你試試看。
01/30 23:23, 21F

01/30 23:24, , 22F
還有,我可從來不愛慕「虛」榮。虛的東西有啥好愛。
01/30 23:24, 22F

01/30 23:26, , 23F
在這兒有啥名好沽、啥譽好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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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23:27, , 24F
帶刺和沽名釣譽、愛慕虛榮之間你又是怎麼推得的?
01/30 23:27, 24F

01/30 23:27, , 25F
實在太妙了。不過只是推文都可以呈現你腦子有多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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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23:59, , 26F
虛榮是在意別人的看法 傲慢是自己對自己的看法 我認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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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23:59, , 27F
在的你是虛榮的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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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15:04, , 28F
媽呀!在意別人的看法是一種"虛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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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15:06, , 29F
如果酒童是玩具,你連當我玩具的資格都沒有。
01/31 15:06, 29F

01/31 15:16, , 30F
賣憨啊,要玩你自己去玩吧,我去尻槍了掰。
01/31 15:16, 30F

02/01 02:03, , 31F
你真的好沒水準歐..../嫌棄、鄙夷/
02/01 02:03, 31F

02/01 02:55, , 32F
通常喝醉酒會說喝自己喝醉嗎?連標點也可拿來作品人判準
02/01 02:55, 32F

02/01 11:24, , 33F
樓上應該不常喝酒吧。
02/01 11:24, 33F

02/01 11:51, , 34F
那我用你拿你缺乏的經驗知識說嘴當判準,判你零分呢?
02/01 11:51, 34F

02/01 11:51, , 35F
這判準有比較好嗎?好像有。科科。
02/01 11:51, 35F

02/02 02:59, , 36F
這個喝酒,有點似曾相識..
02/02 02:59, 36F

02/02 22:52, , 37F
大寫A:請問你"經驗過"和"知識"兩者是否搞混了?
02/02 22:52, 37F

02/03 01:29, , 38F
怎說?
02/03 01:29, 38F

02/03 23:39, , 39F
你會因沒經過死亡或死刑就不能談它嗎?知識不必是經驗過吧,
02/03 23:39, 39F

02/03 23:43, , 40F
況操作上為闡述有種"自將自當真理,其實不然"狀況,非探喝醉經驗
02/03 23:43, 40F

02/03 23:45, , 41F
在此只好說明白一點,愛慕虛榮的人通常會承認自己愛慕"虛"榮嗎?
02/03 23:45, 41F

02/03 23:59, , 42F
"喝醉酒會說自己喝醉嗎"或"愛慕虛榮的人會承認自己愛慕
02/03 23:59, 42F

02/04 00:00, , 43F
虛榮嗎"這類詰問,請問是以什麼理由做為否定立場的基礎
02/04 00:00, 43F

02/04 00:01, , 44F
呢? 這種否定立場的基礎是統計相關,還是某種尚未說明白
02/04 00:01, 44F

02/04 00:01, , 45F
的因果相關?
02/04 00:01, 45F

02/04 00:01, , 46F
順便請問提出這個詰問的人,自己有先想過這個問題嗎?
02/04 00:01, 46F

02/04 02:49, , 47F
應該沒想過吧。講那種話很蠢,不是嗎?
02/04 02:49, 47F

02/04 02:50, , 48F
我居然只需要講我喝醉了,這就表示我沒喝醉。我只要說我愛
02/04 02:50, 48F

02/04 02:51, , 49F
慕虛榮,就表示我沒有愛慕虛榮。白痴嘛。
02/04 02:51, 49F
※ 編輯: juotung 來自: 118.167.175.5 (02/10 22:28)

02/10 22:31, , 50F
類比在論證中的功能,從來就不是把不熟悉的議題變成熟悉
02/10 22:31, 50F

02/10 22:31, , 51F
的議題。
02/10 22:31, 51F
嗯,我也沒有這樣說啊 即使是文學作品 類比也「不會是」用熟悉比論不熟悉 而是真的要指出兩者在關鍵結構上的相似性:「兩邊都要是我熟悉的」 所以 我質疑的點在於 如果某人並不熟悉X,卻拿他熟悉的Y來類比X 這是很有問題的 ※ 編輯: juotung 來自: 118.167.175.5 (02/11 00:02)

02/11 01:34, , 52F
你的說法是"從你不斷做類比這件事可以看出..."
02/11 01:34, 52F

02/11 01:35, , 53F
而你看出的事情是:"因為你對我講的事情不熟悉,所以只能
02/11 01:35, 53F

02/11 01:35, , 54F
將之類比成你所熟悉的事情。"
02/11 01:35, 54F

02/11 01:36, , 55F
現在你說"如果某人並不熟悉X,卻拿他熟悉的Y來類比X"
02/11 01:36, 55F

02/11 01:36, , 56F
"這是很有問題的。"
02/11 01:36, 56F

02/11 01:38, , 57F
你只從"妖西不斷類比"就看出"妖西不熟悉X,卻拿自己熟悉
02/11 01:38, 57F

02/11 01:39, , 58F
的Y來類比X",這很有問題,所以"妖西不斷類比"很有問題。
02/11 01:39, 58F

02/11 01:39, , 59F
結果你還是沒有辦法解釋,從"妖西不斷類比",如何看出妖
02/11 01:39, 59F

02/11 01:40, , 60F
西是"因為自己不熟悉X,而拿自己熟悉的Y來類比X",這個問
02/11 01:40, 60F

02/11 01:40, , 61F
題不解決,就沒有後面的"他這麼做很有問題"的結論。
02/11 01:40, 61F

02/11 01:41, , 62F
所以你如果不先預設"類比"或至少"妖西的類比",在其論證
02/11 01:41, 62F

02/11 01:41, , 63F
中所扮演的功能就是"以自己熟悉的來類比自己不熟悉的",
02/11 01:41, 63F

02/11 01:41, , 64F
我看不出你要如何宣稱或主張,妖西的類比就是那個作用。
02/11 01:41, 64F

02/11 01:42, , 65F
這也是我最原始的問題。
02/11 01:42, 6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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