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廢死是理性思辨出來的結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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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我要跟各位說聲抱歉,我重新看了一次我在原文用的文字. 發現表達的不是很好,希望各位公民能給我一次機會再說一次. 我不希望被誤會成說43歲的人就不用怕他犯罪了,不好意思. 我想表達的是,43歲是法定最少被放出來的年紀. 要符合18歲就被判無期,而且只關25年就出來,先不說這在實務上幾乎也不會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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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我是出門太匆忙,沒時間好好看影片,所以把演講內文跟jay君的註解弄混了,. 這點非常抱歉。. 不過,謹針對這個註解,我還是要提出批判:. 正如我所言,43歲才是最值得擔心的問題,. jay君說"43歲就不用擔心犯罪能量",答案正好相反,. 而且你這樣說,只會讓民眾更擔心--. 這也是我為什麼要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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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livehouse.in/channel/PNNPTS/record/-JoqiYjZh_i4UiAxsKrS. 請有興趣的公民可以看一下這次模擬憲法法庭其中一段討論. 錢建榮法官的論據以及後面的發問都很有水準. 尚市長可以參考看看,有何意見交流交流. 我想市長對該議題如此熱衷,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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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這個,能不能給個網址?. 因為我找不到你說的這份資料。. 然後,這裡指的"再犯",是指"再犯殺人"還是包括各種輕罪都在內?. 你的表裡面我看不出來,到底是指哪項?. 更進一步說,"生命有不可回復性",. 所以拿"殺人的再犯"和其他犯罪的再犯相比,比喻本身就是不倫不類。. 這就要回歸各位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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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未必被判死刑,多數犯罪也最高只能判有期徒刑。. 因此監所本身的教化機能必須存在且有效,殆無疑義。. 以下資料來自於法務部矯正署統計. 偷竊 毒品 性侵 槍砲 殺人. 100年 假釋人數 1096 4632 257 866 370. 再犯人數 119 660 6 14 2. 再犯/假釋比 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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