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廢死是理性思辨出來的結果嗎?
餅魚的ㄧ些見解給大家參考:
https://www.facebook.com/kuocheng.chang/posts/10205691971530363
香港在1966年實質廢除死刑,1993年立法廢止死刑。2015年1~4月,香港的殺人案是6件。
中華民國台灣地區是131件。
歐洲沒死刑,他們說國情不同,香港都華人,總沒那麼多理由了吧
其實中研院也作過調查,詢問"殺人者應終身工作,所得賠償受害者親屬"時,贊成不判死
刑的人就達71%了。台灣人真的沒那麼在乎什麼伸張正義啦。
心得:照某人見解,殺人犯應該會從中國或台灣跑到已廢死的香港阿,真是奇怪
https://www.facebook.com/subing.fb.u/posts/844065899009455
如果沒有女童案,那六個人就還不會被槍決,這個非國之國能拿六條人命,只是為了滿足
社會某些人的情緒,你還放心的把殺人的權力交給它,你都不怕哪天受害者會是你嗎?
心得:這邏輯跟那個德國牧師類似嘛,結果推出完全不一樣的答案耶
https://www.facebook.com/subing.fb.u/posts/844076735675038
六條人命只為了政治操作,這種政府還有人敢給它殺人的權力,住在台灣還能心平無懼的
人都是神仙等級,果然是蓬萊仙島。
註:可參考苗博雅臉書
https://goo.gl/UlG295
自2010年以來,馬政府總是挑選聲望低迷時執行死刑,將死囚當成提款機,掩蓋蔡英文訪
美新聞,死刑顯然淪為執政者操弄民調的手段。馬政府這樣操弄,是在侮辱理性支持死刑
的民眾。
執行死刑的時機不涉及死刑存廢問題,縱然支持死刑者,也不會認同這樣粗糙操弄的手法
。陳前總統任內暫停執行死刑,即使在聲望最低迷時,也從未以執行死刑拉抬聲望,與馬
政府高下立判。
若國家堅持要保留死刑制度,就應該更完善死刑執行的程序。以美國為例,美國某些州份
雖然保留死刑,但對於死刑執行都有充分預告期間,在數個月到半年之前,提前公告執行
的對象和日期,讓社會有機會深入了解案情,也可確認一切法定救濟程序都已窮盡。避免
成為政治操弄下的工具。
馬政府歷次執行死刑都是「黑箱程序」,沒有充分說明「選擇」死囚的程序和標準為何。
去年倉促槍決使杜氏兄弟含冤而死的悲劇,羅瑩雪至今仍然不願面對。法務部應儘速公佈
歷次挑選執行死囚的會議記錄及評估報告,供社會大眾檢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5.16.23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33603182.A.9AD.html
推
06/06 23:08, , 1F
06/06 23:08, 1F
→
06/06 23:19, , 2F
06/06 23:19, 2F
→
06/06 23:24, , 3F
06/06 23:24, 3F
→
06/06 23:25, , 4F
06/06 23:25, 4F
→
06/06 23:26, , 5F
06/06 23:26, 5F
→
06/06 23:26, , 6F
06/06 23:26, 6F
推
06/06 23:26, , 7F
06/06 23:26, 7F
→
06/06 23:26, , 8F
06/06 23:26, 8F
※ 編輯: jason748 (36.235.16.239), 06/06/2015 23:28:17
推
06/06 23:29, , 9F
06/06 23:29, 9F
→
06/06 23:29, , 10F
06/06 23:29, 10F
→
06/07 01:31, , 11F
06/07 01:31, 11F
推
06/08 10:13, , 12F
06/08 10:13, 1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5 之 41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