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日零核代價…碳排大增 電價漲2成
※ 引述《hamasakiayu (ayumi)》之銘言:
: ※ 引述《xxyxx (123)》之銘言:
: :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26263461.A.C68.html
: : 基本上跟這一篇一樣,真是佩服幾位核電教徒的........容易滿足。
: : 好啦,就以這篇中提到的關西電力好啦,
: : 關西電力號稱是先前日本用核電用最大的電力公司,
: : 那面對後福島時代,除了力推目前被停爐的核電廠在啟用以外,
: : 他還有什麼作為呢?
: : 計畫新的核電廠嗎?
: : 恩。
: : 沒有。
: : 他再規劃.............火力發電廠................
: 原文是在說日本零核後碳排量大增
: 又說他們發電成本大增
: 結果你拿日本要蓋更多火發電廠來反駁?
人家對於排碳問題有另一個解決法。
什麼解決法?
就是被台灣擁核者嗤之以鼻並視為絕對不可能的提高效率節能減碳,
而不是愚蠢的全力衝核電。
http://image.itmedia.co.jp/l/im/smartjapan/articles/1504/16/l_energy5_sj.jpg

(圖中數字前面的紅色三角形表負數)
電力消耗從2010年的3706降到3480。
至於發電成本大增............
為了應付新規制基準所有日本核電廠都是成本大增,
以致於好幾個反應爐已經宣布直接放棄重啟。
核電廠面對其他發電方式已經慢慢。喪。失。了。競。爭。力。
不過這種放棄重啟新聞的台灣核電教徒應該繼續視而不見,
然後繼續幻想核電教前途光明充滿希望。
對了,我先前也酸過後福島時代全世界核電廠為了強化安全都是越來越貴,
偏偏你家台電例外,真是佩服佩服,哈哈哈哈哈~~~~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14588499.A.E7B.html
查了一下這篇還是酸你用的,在拿來用一次吧。
: 這邏輯是否......
核電在日本也.......看不出什麼前途讓諸位教徒痛痛嗎?
: 你現在是想幫忙確認日本零核後必須要增加更多的碳排量?
: 這個邏輯倒是通的
: 然後你拿了幾座燃煤電廠是想表達甚麼?
表達核電在日本也.......看不出什麼前途。
關西電力在虧損中規劃新火力發電廠。
而不是去搞核電教徒幻想中的低碳便宜安全核電廠。
然後再複習一次,世界前三大民營反應爐製造商,
基本上和日本關係都很深。
然後即使如此,關西電力在虧損中規劃的還是新火力發電廠,
而不是計畫興建核電教徒幻想中的低碳便宜安全核電廠。
: 表達燃氣與綠能果然夭壽貴
: 使得日本不得不回頭尋求較高空汙與較高排碳的燃煤電廠?
人家有一堆奇奇怪怪的東西在解決你口中的問題。
而且............
人家寧願去搞這些奇奇怪怪的東西,
也不願回頭擁抱核電教徒幻想中的低碳便宜安全核電廠。
: 有沒有打不到原新聞的點還可以沾沾自喜的八卦啊 = =a
: 你只是再次確認了原新聞說的沒錯而已啊
我沒說原新聞對錯。
我甚至於乾脆刪光原文。
因為我要表達的點很簡單,即便有這麼多問題,
關西電力還是選擇規劃新火力發電廠。
而不是回頭規劃新核能電廠。
: 另外你只敢拿新建電廠說嘴嗎?
: 怎麼不敢說說人家同時多少電力公司在跑法院
: 目的是要重啟核電?
: 民間企業將本求利
就是因為將本求利啊。
如果重啟失敗,已經丟進去改善的錢,就沈沒了。
至於萬一出事後的善後........
那是政府出錢,一如現在福島發生的故事一樣。
這跟台灣倒是不太一樣。
根據台灣核子損害賠償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J0160003
第十八條:核子設施經營者,對於核子損害之發生或擴大,不論有無故意或過失,
均應依本法之規定負賠償責任。但核子事故係直接由於國際武裝衝突、
敵對行為、內亂或重大天然災害所造成者,不在此限。
所以,天災不賠。
第二十四條:核子設施經營者對於每一核子事故,依本法所負之賠償責任,其最高
限額為新台幣四十二億元。
前項賠償限額,不包括利息及訴訟費用在內。
所以,台電最多賠42億。
第二十七條:核子設施經營者因責任保險或財務保證所取得之金額,不足履行已
確定之核子損害賠償責任時,國家應補足其差額。但以補足至第二
十四條所定之賠償限額為限。
前項國家補足之差額,仍應由核子設施經營者負償還之責任。
所以,連國家在內最多42億。
42億很多嗎?
台北市公寓每戶平均總價我想都在新台幣一千萬元以上,
一般公寓是雙併設計四或五樓建築,假定一棟十戶每戶一千萬就好,
於是一棟市價就是一億起跳。
42億?
在台北市連42棟公寓都賠不起!
: 核電沒到除役年限就除役就變成虧損了
: 同樣的狀況也發生在德國
: http://ppt.cc/M5kH,不過人家是在求償
: 日本是在求重啟,但前陣子法院也禁了重啟
: 之後會不會乾脆認賠殺出,開始求償,難說
: 不過同樣狀況應該不會發生在台灣
: 因為台電"必須"支應政策虧損
喔不是因為這樣的。
目前看來台電既有核電廠提早除役有幾個可能。
第一,四十年期滿不發照。
原始除役年限設計就是四十年,期滿不準延役而已,
就算在德國也賠不了半毛錢。
第二,核電廠被自己拉的屎噎死。
自己使用後燃料棒沒地方擺干我屁事。
所以很抱歉,活該。
只是很可惜,他X的拉的屎除役後還是要老子出錢處理,X!
: 台電資本額:3,300億元,核四成本遠見說3300億
: 可以把台電搞倒,藉以推動電業民營化,超爽的
: 倒閉後法院法拍資產,給民間財團便宜認購就OK啦
: 也不用搞甚麼電網分離,還必須用成本價租用給民間業者這麼麻煩的事
然後你不用幻想了,國營事業為什麼說不可能倒,
就是因為政府可以注資,講難聽一點都是帳面上的把戲,
要閃,很簡單,把核四這個垃圾一塊錢賣給政府,
收工,反正都是帳面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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