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負面表列失控 日本引爆貧窮與犯罪
※ 引述《colinton (YCL)》之銘言:
今天的問題在於派遣人力愈來愈多.人力派遣法卻一直未通過.
派遣勞工領得很少.有些福利沒有.而且還有可能一句話就被遣散.
更大的問題是.人力派遣是個暴利行業.資方喜歡用派遣.派遣公司也因利潤豐厚一間一間
成立.而且也因無法可管.不用說一堆掛羊頭賣狗肉的.甚至連過去搞詐欺的公司.
比方說賣靈骨塔啊..賣未上市股票啊.這種公司也搞起派遣.畢竟派遣惡搞.沒有法條可管.
騙錢很容易啊.之前一間惡質派遣公司.它們就大搞巧立名目..苛扣薪資.幾乎是變相吸金
比方說遲到10分鐘以內..扣半日薪.超過10分鐘..當日不給薪
曠職一日..加扣三日薪.一個月內離職..該月還可以不給你薪水.二個月內離職.
也只給半薪
曾有人工作一個多月最後領到的薪資被派遣公司狠狠扣至零..
連上教育訓練都可以從員工薪資每次扣5-6000.被要派公司解約.還可以向員工要30000元
的名譽求償費.問題政府也只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反正沒法可管.被騙不甘我的事一樣.
那間公司到現在也一直持續找人'荼毒'...做派遣工作做到沒錢領還倒貼負債
政府也無能為力.愛莫能助.無法保障.不覺得很可悲嗎?
: 如果依照目前的法規定義,
: 派遣公司的角色,應該是跟現在承包政府工程或是清潔工作的包商一樣,
: 派遣人員的老闆應該是派遣公司而非要派公司才對。
: 而勞基法對於員工的資遣本來就有一定要件,
: 那麼,派遣人員在要派公司不用以後馬上就被資遣,
: 則派遣公司的行為是否符合勞基法第十一條所列的要件,
: 我個人是存疑的。
: 換句話說,派遣人員的不安定性,與其說是國家沒有規定勞動派遣法規,
: 不如說是勞基法沒有被好好適用所造成的異常狀態。
: 如果說把不肖廠商所造成的異常狀態視為必需要以
: 法規特別加以規定的常態,
: 並且果真為這種異常狀態訂了特別法,
: 我認為這不僅僅是「法不責眾」而已,根本算是鼓吹違法了。
: 我個人期期以為不可。
: 不過就人力派遣這方面而言,我個人覺得,企業有勞基法的因素,
: 所以選擇了勞動派遣去規避法律,這是可以理解的。
: 但是政府機關的約聘人員所受的保障,本來就比勞動基準法所規定的要少,
: 換句話說,政府雇用約聘人員的成本,說不定比給人力派遣公司的錢還少。
: 那麼,政府運用人力派遣的目的為何?這是我個人深深感到不解之處。
: 我所了解的是,政府機關用人力派遣是為了規避員額限制,
: 然而,如果真有人力不足,理當說服民眾同意政府機關擴充編制,
: 又怎能用人力派遣來掩飾政府人力不足,或是政府人員效能不彰的狀況呢?
: 這不是花了更多納稅人的錢來欺騙納稅人嗎?
: 這種作法,等於是政府機關帶頭教導民眾欺騙了,
: 我認為這種作法有失於政府機關為民眾表率的形象,
: 實屬不妥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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