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負面表列失控 日本引爆貧窮與犯罪
派遣之所以為派遣就是因為必須確立為前者的關係
但是有業者用派遣之名行仲介之實或規避派遣雇主的責任
所已派遣法的確立是很重要的,這也是為什麼我贊成要儘速通過勞動派遣法
因為只要確認派遣的法律定義,就不會有你擔心的問題
那目前的勞動派遣法草案在這邊
http://nccur.lib.nccu.edu.tw/bitstream/140.119/32758/18/61030118.pdf
有明確的定義雇用所以你的疑慮可以放下
一般來說,勞委會也不會接受這種說法
※ 引述《midas82539 (喵)》之銘言:
: 那麼關係圖會變這樣:
: 定做要約,價金 定做權分配
: 企業 ──→ 派遣公司 ──→ 承攬人 派遣公司即變成承攬的代理人
: ←── ←── 派遣公司與承攬人是契約承攬
: 物 物
: 這是我所擔心的問題,因為在現在民法的規範下承攬人是相當不具保障的。
: 是承攬人先要提供物,才能換取定做人的價金。此外不是雇傭關係也可以規避勞基法問題
: 瑕疵擔保是承攬人承擔,危險給付也是承攬人負責,而且還會受到派遣公司的宰制
: 如果是後者,那麼我認為,必須要禁止這種承攬代理才能避免派遣公司的剝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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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4:23,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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