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負面表列失控 日本引爆貧窮與犯罪

看板Policy作者 (槍斃岡田救日本!!)時間14年前 (2010/05/11 16:20),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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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之所以為派遣就是因為必須確立為前者的關係 但是有業者用派遣之名行仲介之實或規避派遣雇主的責任 所已派遣法的確立是很重要的,這也是為什麼我贊成要儘速通過勞動派遣法 因為只要確認派遣的法律定義,就不會有你擔心的問題 那目前的勞動派遣法草案在這邊 http://nccur.lib.nccu.edu.tw/bitstream/140.119/32758/18/61030118.pdf 有明確的定義雇用所以你的疑慮可以放下 一般來說,勞委會也不會接受這種說法 ※ 引述《midas82539 (喵)》之銘言: : 那麼關係圖會變這樣: : 定做要約,價金 定做權分配 : 企業 ──→ 派遣公司 ──→ 承攬人 派遣公司即變成承攬的代理人 : ←── ←── 派遣公司與承攬人是契約承攬 : 物 物 : 這是我所擔心的問題,因為在現在民法的規範下承攬人是相當不具保障的。 : 是承攬人先要提供物,才能換取定做人的價金。此外不是雇傭關係也可以規避勞基法問題 : 瑕疵擔保是承攬人承擔,危險給付也是承攬人負責,而且還會受到派遣公司的宰制 : 如果是後者,那麼我認為,必須要禁止這種承攬代理才能避免派遣公司的剝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9.174.147 ※ 編輯: houkoferng 來自: 111.249.174.147 (05/11 16:52)

05/15 14:23, , 1F
推 有專法最好 避免混亂
05/15 14:23,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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