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天下雜誌 土地之怒

看板Policy作者 (時間並不理會我們的美好)時間14年前 (2010/04/25 09:58), 編輯推噓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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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tratist (Keep walking)》之銘言: : → stratist:我覺得從實務經驗來看,一塊土地如果常常能夠發起、退出 04/24 23:39 : → stratist:再開都更,其結果將是不斷墊高開發的成本,因為你把地主 04/24 23:39 : → stratist:的胃口不斷養大,這樣子只是增加開發的難度,地主也會失 04/24 23:40 : → stratist:去對都更的興趣,這是真實的故事,而且很常發生 04/24 23:41 : → stratist:反觀目前在土地開發上面,其實很多手段很高的開發團隊 04/24 23:48 : → stratist:他們也常常進去、退出、再開發都更案,而且成本都很低 04/24 23:48 : → stratist:並沒有所想像的困難,業界稱這種手法為洗地主,常常是四 04/24 23:49 : → stratist:五家公司同時以不同的身份與條件去混淆地主,讓地主選擇 04/24 23:49 : → stratist:真正想要的那一家,所以這並不是少見的手法 04/24 23:50 看不是很懂,你敘述的兩段看起來是矛盾的啊 前面說如果常常發起、退出、再開發 會墊高開發成本,並養大地主胃口 後面又說手段高的開發團隊也常常進去、退出、再開發 而且成本低廉 所以差別在手段高的就不會墊高成本、養大地主胃口? 而且四、五家公司本來就是不同的身份與條件,本來就是在相互競爭,何來混淆? 除非你的意思是說一個開發團隊開了四、五家分身公司 不管哪一家中選都是他們團隊佔得利益。 但若是這樣的話,無論如何這樣弄總是會提高開發成本 (要註冊不同的公司,提出不同版本的規劃書) 難道就不會真的出現另一個不同的團隊因此用比較低的成本及好的條件來競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234.98 ※ 編輯: pillarofsalt 來自: 118.168.234.98 (04/25 10:02)

04/25 10:01, , 1F
我覺得s大是「就實務經驗來看」,因為台灣的建商都更創利手法
04/25 10:01, 1F

04/25 10:02, , 2F
大同小異,不外乎爭取容積多蓋賣錢,所以玩過一次後原住戶多
04/25 10:02, 2F

04/25 10:03, , 3F
少就會摸透這個手法的效益,建商如果沒有創利的新把戲,重開
04/25 10:03, 3F

04/25 10:03, , 4F
後就可能發現住戶們要求的很近底線而沒賺頭了
04/25 10:03, 4F

04/25 10:05, , 5F
如果是這樣的話,他對洗地主這種手法的評價應該不高
04/25 10:05, 5F

04/25 10:06, , 6F
但他又說「手段很高」?所以他的意思是一些自一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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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10:06, , 7F
明的團隊玩分身,但後來弄巧成拙養大地主胃口,反而
04/25 10:06, 7F

04/25 10:07, , 8F
增加開發難度?我不是很確定他的意思為何。
04/25 10:07,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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