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天下雜誌 土地之怒
很簡單,因為台灣的建商把土地整合想的太簡單,但是日本人不
可以去查六本木的整合時間,1986年11月六本木即被東京都列為全面更新的更新誘導區
1988年政府開始推動宣導
1990年成立更新籌備會
1998年才成立更新會(也就是才開始取得共識)
1999年底權利變換計畫核定
2000年4月才開工
2003年落成
六本木的面積共11公頃,土地所有權人380人,最後是取得全部地主的同意
中間17年每個月發行刊物與住戶溝通,權利變換計畫的分配比例因為金融海嘯以及日本
泡沫經濟的關係調整過4個版本,籌備會曾經有一年裡面開過100場的正式說明會來向地
主公開解釋內容,最後投資的森集團為了取得大部份地主的同意,還願意確保地主將來得
分比例(權利變換當中的協商機制)
另外的創舉就是說服其中120位地主共同持分5層的商業大樓作為日後出租,但是委託
信託管理,以解決老年人的生活問題
這樣子複雜漫長但有遠見的土地開發方式,台灣的建商做得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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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illarofsalt (時間並不理會我們的美好)》之銘言:
: ※ 引述《stratist (Keep walking)》之銘言:
: : 日本式的都市更新權利變換機制是比例分配,也就是地主跟建商是以合夥的方式
: : 各用土地及出資做比例分配更新後的成果,多勞者多得鼓勵投資(機)
: : 同時也適合大規模的土地開發
: : 台式的都市更新權利變換機制是價值分配,也就是照抄市地重劃的精神,建商以一個
: : 工程承攬者的角色來承攬工程,更新後的成果扣除共同負擔(工程成本)後由地主全拿
: : 但成本不是以現金方式而是用房地來折價抵付
: : 這種方式就相對會造成漲價歸私,有土地的人最賺,但是大規模的基地很難整合
: : 因為要多賺就要多取得土地,而沒有土地的建商為了多分
: : 就會想辦法灌水灌成本,這樣分回的面積才多
: : 這也就是目前很多無良建商為什麼跟地主整天在相幹的原因
: 我歸納一下,也就是你認為日本的合夥制度可以做真正的都市更新,如六本木的案例
: 而台灣的權變制度設計,使得都更只能是小規模的房屋重建
: 但我不了解的是,都更最難在整合土地
: 台灣這種偏向地主的制度設計,整合起來都很困難了
: 為何日本那種偏向建商的制度反而可以做大規模的整合?
: 或者說,為何日本的建商就不會灌水?然後說服獲利似乎不及台灣的地主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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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種人類愛之中,
愛情的短命是惡命昭彰的。
但,它偏偏喜歡做天長地久的諾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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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16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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