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終於有新聞了

看板Option作者 (月之海)時間13年前 (2011/01/27 19:39), 編輯推噓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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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分析 莊家開賭場 賭客帶了自己帶進賭金換的籌碼入賭場 誰知道賭客原想ALL IN一把 輸了就算了 結果莊家作弊不打緊 還逼賭客簽本票 所以是開賭場莊家的錯 還是帶賭本進賭場的客人的錯?? ※ 引述《Dinjang (DD)》之銘言: : ※ 引述《midnight9 (咪耐)》之銘言: : : 你說的是理論和道理上的角度,是屬於情理的部分 : 我是從法律層面探討 期貨商要保證百分之百不會違法 : 市價單只能用漲停價計算 這點我相信期貨商也知道 : 我不是支持市價單一定要漲停價計算 : 而是想說明期貨商要保證不發生違反法規的交易 : 最安全的方式是"用漲停價計算" : : 但是從現行的交易制度來看,發生這種問題 : : 投資人本來就該負責,市價單本來就會有這種問題 : : 就法制上來看,SASA要負上大部分的責任 : 市價單不是"本來就會有這種問題" : 而是實務上 "為了方便" 所以期貨商不用漲停價計算所發生的違法風險 : 法律上來看 : 期貨商本應能避免這樣的風險 但為了方便或是其他理由 : 而不避免這樣的風險 : 所造成的問題絕不是要客戶"負上大部分責任" : : 這就是大家看法不同的主要分歧點 : : 你覺得期貨商應該用漲停價查核市價單 : : 但是國內從來就沒人這樣作啊?要不然以前用市價敲單敲到天價的天線寶寶 : : 現在是不是也應該來求償?這種事沒發生之前沒人知道嘛~ : 期貨商應該怎樣查核是它的事 : 我沒說一定要漲停價計算 只說明唯有用漲停價才不會有違法的可能 : : 今天並不是說錯都是在期貨商 : : 從法制的角度來看,凱子唯一犯的錯就是沒有符合期交所一次最大只能下200口的規定 : : 而讓他的千張買單一次敲出去,如果要從這個角度去算的話 : : SASA仍然要負擔上前200口的成交損失,後面成交的400多口應該凱子負責 : 一次下一千口反而未必是期貨商的錯誤 : 也許合約有簽允許期貨商分成兩百口的單來交易 : 這點反而不是問題 : 今天的問題是期貨商本應能讓客戶的交易沒有違法的風險 : 但因自己的考量 在查核過程放鬆 : 所引發的未收足權利金的違規交易不應該要客戶完全負責 : 因為客戶一定相信你會把關 會讓交易過程沒有違法的可能 : 所以就這一點而言期貨商是有過失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7.136.235

01/27 19:41, , 1F
還有其他開賭場的 在同一賭桌一起坑錢
01/27 19:41, 1F

01/27 20:06, , 2F
不得不說 莊家哪有作弊- -
01/27 20:06, 2F

01/27 20:08, , 3F
莊家是期交所還是期貨商啊?
01/27 20:08, 3F
莊家期交所 期貨商=Dealer

01/27 20:22, , 4F
應該是莊家換錯籌碼給賭客,賭客不察下出1000萬的籌碼
01/27 20:22, 4F

01/27 20:22, , 5F
然後輸了~~莊家發現換錯籌碼~~馬上叫賭客還債...哈
01/27 20:22, 5F
※ 編輯: LunaMer 來自: 61.227.136.235 (01/27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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