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終於有新聞了

看板Option作者 (DD)時間13年前 (2011/01/27 18:49), 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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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dnight9 (咪耐)》之銘言: : ※ 引述《Dinjang (DD)》之銘言: : : 不懂為何還有人一直堅持期貨商沒錯 SASA要全賠 : : 整個交易流程很簡單: : : 1.期貨商收到委託單 : : 2.期貨商查核委託人權利金是否足夠 : : 3.足夠的話,送交撮合 : 你說的是理論和道理上的角度,是屬於情理的部分 我是從法律層面探討 期貨商要保證百分之百不會違法 市價單只能用漲停價計算 這點我相信期貨商也知道 我不是支持市價單一定要漲停價計算 而是想說明期貨商要保證不發生違反法規的交易 最安全的方式是"用漲停價計算" : 但是從現行的交易制度來看,發生這種問題 : 投資人本來就該負責,市價單本來就會有這種問題 : 就法制上來看,SASA要負上大部分的責任 市價單不是"本來就會有這種問題" 而是實務上 "為了方便" 所以期貨商不用漲停價計算所發生的違法風險 法律上來看 期貨商本應能避免這樣的風險 但為了方便或是其他理由 而不避免這樣的風險 所造成的問題絕不是要客戶"負上大部分責任" : : 期貨商的問題在第2點的查核部份: : : 顯然期貨商知道市價單最高有可能成交在漲停價 : : 但期貨商卻用現價做查核 : : 造成的結果是在可能違法的風險下(未先收足權利金)完成交易 : : 這樣的風險如果是不可避免的 那法院可能會站在期貨商這邊 : : 但這風險顯然是可以避免的 -->只要期貨商用漲停價查核市價單 : : 因此期貨商有過失 : 這就是大家看法不同的主要分歧點 : 你覺得期貨商應該用漲停價查核市價單 : 但是國內從來就沒人這樣作啊?要不然以前用市價敲單敲到天價的天線寶寶 : 現在是不是也應該來求償?這種事沒發生之前沒人知道嘛~ 期貨商應該怎樣查核是它的事 我沒說一定要漲停價計算 只說明唯有用漲停價才不會有違法的可能 : 今天並不是說錯都是在期貨商 : 從法制的角度來看,凱子唯一犯的錯就是沒有符合期交所一次最大只能下200口的規定 : 而讓他的千張買單一次敲出去,如果要從這個角度去算的話 : SASA仍然要負擔上前200口的成交損失,後面成交的400多口應該凱子負責 一次下一千口反而未必是期貨商的錯誤 也許合約有簽允許期貨商分成兩百口的單來交易 這點反而不是問題 今天的問題是期貨商本應能讓客戶的交易沒有違法的風險 但因自己的考量 在查核過程放鬆 所引發的未收足權利金的違規交易不應該要客戶完全負責 因為客戶一定相信你會把關 會讓交易過程沒有違法的可能 所以就這一點而言期貨商是有過失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223.161

01/27 18:52, , 1F
閱 這邊又是一處新戰場
01/27 18:52, 1F

01/27 18:55, , 2F
打算到此為止了 :)
01/27 18:55, 2F

01/27 19:56, , 3F
PUSH
01/27 19:56, 3F

02/10 22:47, , 4F
我也覺得如此~~這筆1000口的市價交易客戶根本沒錢付怎麼成交
02/10 22:47, 4F

02/10 22:47, , 5F
成交根本是系統有錯誤~~
02/10 22:47,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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