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校園] 支持同性婚姻卻不支持近親婚姻的邏輯?
※ 引述《a5378623 (黑雲)》之銘言:
: ※ 引述《appoo (熊吉吉)》之銘言:
: 前面戰個人的部分刪除。
幹嗎刪~ 那段可是精華耶,完全突破你的盲點
人渣文本很精準的描述了你們這種人啊 XD
: : 1. 請證明近親婚姻和同志婚姻是如何相同的 (有一半的字就不同了啊zzz)
: : 還有在"某種層級"的相同 (你無法證明百分之百相同,不然就不需要分開講惹)
: : 為何會導致兩者應受法律上相同待遇呢?
: 為什麼兩者應該有相同待遇呢?請參考我的文章第三點,也就是你引用的這段。
: (還有美國最高法院法官所說的平等原則)
兩個問題1. 近親婚姻和同志婚姻如何相同
2. 這種層級的相同,如何推導到兩者在法律上應有相同待遇
這應該是一開始拿"近親結婚"跟"同性婚姻" 扯上任何關係的人在一開始就該回答的問題
到現在我沒看到任何答案啊...
: : 回到正題,所以對於同性婚姻,正確的態度應該是講清楚結婚的目的
: : 然後看同性是不是需要這個目的嗎~~
: 沒錯,所以要討論目的。
那就好好討論結婚的目的,然後拿結婚的目的來檢證同性婚姻 或者近親婚姻
而不是像這一篇起始者,拿同性婚姻來檢證近親結婚zzz
: : 1.財產 的例子還有納稅啊、共同帳戶、分開後的贍養費blahblah的
: : 2.生命的決定權的例子,還有通姦~ 龍本企業的簽約~ 初二該不該回娘家之類的
: : 如果伴侶制度能做到在法律上完全無異婚姻制度,那其實就用婚姻制度就好啦 XD
: : 你幹嗎要因人設事呢 QQ
: 你說的這些目的,目前「不能結婚的近親」也沒有。
: 所以請問,為什麼要否定近親婚姻呢?
: 你的論點被你自己打掉了喔。
我覺得你閱讀能力真的很差耶~ 而且你也該去了解現實法規了,不要在捏造事實了
在此之前,
你也應該搞清楚,你口中的禁止結婚的近親結婚,大體可以劃為五類不同的關係
1.直系血親 (你爸媽、你兒女、你祖公祖媽)
2.近旁系血親 (兄弟姊妹)
3.遠旁系血親 (表兄弟、表姊妹)
4.直系姻親 (繼父母、繼子女)
5.旁系姻親 (你亡妻的爸爸媽媽、亡夫的岳父岳母) p.s.這點我不太確定,不過暫表
回到你的問題,以上五類被禁止的近親結婚,在1.財產 2.生命決定權 兩個目的中
就已經有彼此不等的權利惹~
我當然同意你,這五類有的有已經有這些目的了,有的沒有
但是你說的"近親結婚也沒有",就是在捏造事實~
例如父母子女的確可以繼承遺產,可是同性公婆就是不行啊zzz
最後,提出兩個建議啦
1. 不要再跳針啦,好好回答我一開始講的兩個問題
2. 不要再使用近親結婚這種沒明確定義的用詞來耍花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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