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再致韋翰會長,請問您知道其他文章也有錯嗎
謝謝華真老師的回應.以下是我的回應.
※ 引述《bagelbest (冬天喝熱湯)》之銘言:
: 針對葉丙成老師對於Reynoso Report的觀察,以下是我的正式回應:
: 1. 請有興趣的朋友親自去讀這篇報告的Section I,其中對於校方決
: 策錯誤的批評,遠不只葉老師所輕描淡寫。
此次事件最受批評的是該校校長.文中第三節便是檢討UC Davis事件中每個人
所該負責的錯誤決策責任歸屬.其中第三節中認為Katehi校長該完全負責的,
就是首要兩條:
a. 未尊重警方專業判斷,將警方原先凌晨的驅離計畫時間更改
b. 未向警方明確表達減少衝突與平和處理的原則,僅說不希望他校情況發生
檢討報告中對於校長該完全負責的就是這兩點,在我前文有全部載錄.因您在
最早的留言是提到檢討報告對責任歸屬有清楚說明,所以我才從報告中關於責
任歸屬檢討的第三節中,節錄出校長該完全負責的部份.第三點另外有提到學校
領導階層(特別是某副校長)應為決定拆除帳棚負主要責任.
因為此次台大校慶事件,焦點多在質疑校長,故我前文焦點亦放在Katehi校長
的責任檢討部分,報告中責任歸屬檢討結論中所載明Katehi校長個人該完全負
責之處,並未有遺漏.個人也未有輕描淡寫之意,請華真老師諒察.
: 2. 根據葉老師在NTU版上的系列相關文章,要支持台大校方召警入
: 校的合理性時,就引用Michigan與UCB的校警隊,當提到UC Davis
: 的案子時,又馬上說和台灣情況差很多。美國的脈絡當然和台灣有差
: ,既然UC Davis的案子不能跟台大類比,那麼直接拿Michigan與
: UCB和台大類比,想來也是頗有問題。美國的校園治理問題很多,不
: 是多進步多值得學習的榜樣,所以各位讀者以後讀到這種「美國如何
: 如何」的內容,聽聽就好。
在我最早提到密西根校警一文,我提到的是一個關於台灣未來的問題,我們是否
有可能走到類似美國那樣?我從未以美國校警的使用情況來架在台大校慶現況.
至少在我以前的文章中,從未提過美國警察如何如何,所以我們這次應當如何.
我之前的論述都主要是關於校方接收到威脅信,是否可以採取相關作為.
這次會提到美國校警,完全是張前社長在深夜食堂提到台大應該跟美國某校一樣
用校警處理.並非我所提,也非我認為符合台灣目前民情的部份.
華真老師之前提到這份檢討報告,看來是對於美國人對於事件發生後的責任檢討
相當認同.這似乎也是一種「美國如何如何」的思維.但對於檢討報告中說到校長
應當尊重警方專業的戰略判斷、不該干涉警方決策的結論,卻又視若未見.如果要
說「美國如何如何」聽聽就好,這UC Davis事件跟其檢討報告,之前是否我們就不
該拿出來討論呢?
: 3. 根據台大校警隊處理各種校園安全的統計資料來看,台大從來就
: 不是一個「安全」的校園,所以校方以什麼標準來判斷這是一件必
: 須「召警入校」的事件──而且是事前以最速件行文警方請求支援,
: 是必須經受公共檢驗的,僅以當天沒出事警方很節制校長有善意這
: 樣的說詞,無助於制度建立,也無助於可究責性的討論。
這我很同意,我並不認為警方節制、校長有善意就可以建立制度.大家應該要討論以
後該怎麼因應.比如說收到威脅信,可不可以叫警察?什麼樣的威脅才可以,什麼樣
的威脅還不可以.如果不可以,之後發生了憾事該由誰負主要責任,這些我們都把他
訂清楚.下次同樣事情發生,決策者便有很清楚的依據.若大家只是一直說警察不得
入校,從不思考討論什麼情形下警察可以入校,也不研究其入校後該在什麼樣的規範、
限制下運作,這無助於制度建立,也無助於可究責性的討論.
: 4. 歷史經驗(台灣的,還有更多地方的)告訴我們,對於制式暴力
: 要心存警戒,對於權威的說詞,要保持健康的懷疑;前者是捍衛公民
: 權的基礎,後者是知識追求的根本。
我完全的同意.我也認為保持健康的懷疑是應該的.至於什麼樣程度的懷疑才算是
健康的?這是一個好問題.
: 5. 最後的最後,請不要再扯Berkeley了…
: 劉華真
華真老師,這冤枉啊.這是張之豪提出來的,而他對於該校校警與台大校警的位階有
錯誤認知,所以我才寫文章說明.至於我前篇的回應提到該校,那也是因為您提的這
份檢討報告在追究Katehi校長責任時,在述其未明確告訴警方平和處理原則時,所用
的敘述(說她只跟警察說不要處理的跟某校一樣).若不是要把文中關於Katehi校長
的責任敘述忠實載錄,我也不會提到某校.若您不喜歡母校老是出現在這種議題上,
雖然這都不是我主動提的,我在此跟你抱歉!這個議題我也不再會回應了,所以之後
應該也不會再提到了. Sorry...
葉丙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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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8.66.78
※ 編輯: pcyeh 來自: 111.248.66.78 (12/31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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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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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1989哥,您一再問我同樣的問題,您似乎認為只要是台大老師都可以去提案?不是
的.一個老師要先能當選校務會議代表後才有權力提案的.我目前並沒當選校務代表,
所以是沒有提案的權力的.請您諒察.
※ 編輯: pcyeh 來自: 111.248.66.78 (12/31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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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4 之 15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