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捷路竹延伸案遭退 立委轟
看邱志偉的新聞稿就知道為什麼他會這麼怒了,
當初找來開會大家都講好了結果轉個頭又打槍,
目前先延至岡山車站已經是全民共識了,
也沒有什麼把延伸到路竹段綁在一起的說法。
立法委員邱志偉國會辦公室新聞稿
邱志偉痛批經建會重北輕南,未積極推動高雄捷運路竹延伸線
可帶動北高雄大岡山地區產業經濟發展的高雄捷運路竹延伸線於日前被經建會退回交通
部!立法委員邱志偉痛批,經建會主導國家經建計劃及產業發展策略,而高捷路竹延伸線
經高雄市政府及交通部歷經十多年的數十次審查、修訂,終於在五月份經過交通部所召集
的跨部會審查會議通過,正式提報給行政院,並於日前向行政院長江宜樺進行專案報告,
江院長對本案非常重視,裁示交通部以全線報核,分兩階段推動的方式盡速完成,並將全
案轉交經建會審查。然而經建會於上個月召開會議,再度邀集各部會針對本案進行再一次
的審查,而會議結論並列出一些已在過去數十年歷經數十次審查時已討論過的問題,要求
交通部及高雄市政府修正,邱志偉表示經建會審查所提出的意見在過去十幾年已經過高雄
市政府及交通部所邀集的無數次的跨部會會議充分討論過,也經過交通部的最專業的審查
會議通過,而經建會始終無法清楚說明退回交通部的理由,讓外界感覺經建會對本案有進
行政治審查之嫌,對捷運興建核定案件明顯「重北輕南」,台北捷運可以一年一條,而高
捷路竹延伸線歷經數十年還在審查階段掙扎,經建會不但不理會行政院長的指示,延宕審
查進度將成為阻斷高雄大岡山區的產業經濟發展的重大殺手,更完全背離地方民眾的期待
與需求,其部會名稱應更改為「經濟未建設委員會」,甚至應予裁撤,才能避免高雄大岡
山區成為錯誤決策的犧牲品!
邱志偉委員表示,高雄捷運現已通車至南岡山站,但捷運路竹延伸線送案屢遭交通部要
求修正,為此他在立法院多次提出質詢,也在院會時提出臨時提案,要求交通部應儘速推
動本案,以「全線核報,分兩階段推動」方式優先核可第一階段捷運R24南岡山站至RK1岡
山火車站1.46公里、19.41億元的建設工程,並在五月份時邀集經建會、交通部路政司、
高雄市政府等相關單位至立法院召開會議,會中決議依行政院江院長指示:本案優先核定
第一階段南岡山站至岡山火車站之工程,並裁示全案送經建會審查。但經建會於6月17日
召開本案審查會議,卻仍認為高雄市政府無法說明清楚本案的相關計劃而將全案退回交通
部修正。邱志偉委員表示,行政院長有心推動捷運路竹延伸線,但經建會完全不予理會行
政院長的裁示,更完全背離地方民眾的期待與需求,任意退回本案,延宕路竹延伸線的推
動時程,這也使得北高雄大岡山八區三十五萬的市民的期盼遲遲無法達成,也將嚴重影響
大岡山地區未來的產業經濟發展。邱志偉認為高雄市政府對於全案的修正說明均依經建會
及交通部指示加以修改完成,五月份由邱志偉委員邀集的會議上,相關單位也認為高雄市
政府資料準備充足齊全,因此經建會此次退回的理由相當牽強,非常有政治味,也和經建
會成立的宗旨「行政院為加強國家經濟建設之有效推動,促進國家經濟之整體發展」完全
不符,捷運路竹延伸線的審查延宕也將使不少有意在大岡山區投資的企業會工作的員工改
採觀望態度,這也使得經建會成為阻斷北高雄經濟發展的最大殺手。
由於經建會官網首頁大力推動「黃金十年」計畫,希望創造新的價值,促使經濟、社會
轉換到另一高速成長的階段,邱志偉委員認為經建會對於台北捷運核定案是採放寬標準,
一年核定一條,但對於高雄捷運路竹延伸線卻多所刁難,使得高雄不斷錯失發展機會,不
知道還要再等多久才能與黃金十年的願景相符,但高雄實在經不起這樣的內耗!邱志偉委
員呼籲經建會應稟承行政院的裁示,立即核定捷運路竹延伸線,如此才能有效促進高雄地
區的經濟發展,並使高雄能快速成長,達到與國家重大政策願景接軌的主要目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157.132
推
07/22 18:09, , 1F
07/22 18:09, 1F
→
07/22 18:10, , 2F
07/22 18:10, 2F
→
07/22 18:11, , 3F
07/22 18:11, 3F
→
07/22 18:12, , 4F
07/22 18:12, 4F
→
07/22 18:12, , 5F
07/22 18:12, 5F
→
07/22 18:13, , 6F
07/22 18:13, 6F
→
07/22 18:14, , 7F
07/22 18:14, 7F
→
07/22 18:36, , 8F
07/22 18:36, 8F
推
07/22 18:49, , 9F
07/22 18:49, 9F
→
07/22 18:49, , 10F
07/22 18:49, 10F
→
07/22 18:52, , 11F
07/22 18:52, 11F
→
07/22 19:12, , 12F
07/22 19:12, 12F
推
07/22 19:44, , 13F
07/22 19:44, 13F
噓
07/22 19:49, , 14F
07/22 19:49, 14F
→
07/22 20:43, , 15F
07/22 20:43, 15F
→
07/22 20:45, , 16F
07/22 20:45, 16F
推
07/22 21:10, , 17F
07/22 21:10, 17F
推
07/22 21:31, , 18F
07/22 21:31, 18F
→
07/22 21:31, , 19F
07/22 21:31, 19F
→
07/22 22:04, , 20F
07/22 22:04, 20F
→
07/22 22:07, , 21F
07/22 22:07, 21F
→
07/22 22:08, , 22F
07/22 22:08, 22F
推
07/22 22:49, , 23F
07/22 22:49, 23F
→
07/22 22:50, , 24F
07/22 22:50, 24F
→
07/22 22:51, , 25F
07/22 22:51, 25F
→
07/22 22:52, , 26F
07/22 22:52, 26F
推
07/22 23:57, , 27F
07/22 23:57, 27F
→
07/22 23:58, , 28F
07/22 23:58, 28F
→
07/22 23:59, , 29F
07/22 23:59, 29F
→
07/23 00:01, , 30F
07/23 00:01, 30F
推
07/23 00:05, , 31F
07/23 00:05, 31F
→
07/23 00:09, , 32F
07/23 00:09, 32F
→
07/23 00:10, , 33F
07/23 00:10, 33F
→
07/23 00:10, , 34F
07/23 00:10, 34F
→
07/23 02:06, , 35F
07/23 02:06, 35F
推
07/23 13:22, , 36F
07/23 13:22, 36F
推
07/24 10:06, , 37F
07/24 10:06, 37F
→
07/25 22:56, , 38F
07/25 22:56, 38F
→
07/25 22:56, , 39F
07/25 22:56, 39F
→
07/25 22:57, , 40F
07/25 22:57, 40F
推
07/25 23:24, , 41F
07/25 23:24, 41F
推
07/29 12:34, , 42F
07/29 12:34, 4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